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15-08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
案,并于2015年12月2日发布了相关公告。2015 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
(上证公函[2015]1991号),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有
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与履约能力
1、 草案披露,标的资产中房长远主要资产为现金资产,其100%股权评估价值
为7,979.43万元,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定为9,179.86万元,增值1,200万元。交易
对方为第三方自然人张志永,交易对方以货币资金支付转让对价。请公司:(1)补
充披露中房长远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值1200万元的原因;(2)穿透披露百傲特的具
体股权结构,直至最终自然人或国资管理部门;(3)结合交易对方的任职单位、职
务、参股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百傲特合伙人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4)补充披露财务顾问进行关联方核查的过程。请财务顾问与律师发
表意见。
2、 请公司结合交易对方的资金及资产状况与资金来源,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是
否具有履约能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 草案披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嘉益投资的控股股东百傲特的清算程序尚未完
成,不能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请公司结合清算人信怡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责与权利,
说明清算期间嘉益投资如何行使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表决权,信怡投资有限公司是
否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请财务顾问与律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权属、财务与评估
4、 草案披露,标的资产中房华北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
微园中里万方苑(A)段的半地下室,于2003年建成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
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确权证明,至评估基准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该
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评估增值1,393.16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
该项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主要参数及评估过程,请评估师发表意见;(2)
详细说明该项资产的会计处理过程,请会计师发表意见;(3)补充披露该项投资性
房地产自2003年取得确权一直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因,办理权证是否存在障
碍,以及若不能顺利办理对此次交易价格及交易结果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
表意见。
5、 请公司按照资产和负债的主要构成,补充披露中房长远和中房华北单项资
产和负债的评估增值情况,并说明增值依据与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
见。
6、 草案披露,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请公司补充披露另一种评
估方法、评估结果、主要参数和假设,并比较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请财
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交易安排
7、 草案披露,标的资产中房长远和中房华北2014年收入占上市公司收入的
79.57%。请公司结合剩余业务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公司主要资产为
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8、 草案披露,上市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启动中房上海90%股权转让事宜。请
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事宜的具体情况;(2)公司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与信
息披露义务;(3)前述事宜与本次交易的关系。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9、 草案披露,上市公司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81.5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若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作重大风险
提示。
请你公司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
应修改,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各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进
行补充和完善,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