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
投资总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供参考,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不作
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有风险,公司仍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委托财
产本金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提升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公司的《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和交
易决策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相关规定,莱克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
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歌
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2、公司近期将与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斐资产”或“基金
管理人”)签订《“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SD7054)》,
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二期。
3、公司与歌斐资产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购买该投资基金,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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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66%,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5134室
法定代表人:殷哲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资本:70 亿元
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
基金类别: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可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情况决定
投资期限:12个月
基金的运作方式: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期,
临时开放期只接受基金认购申请,不接受其他申请。就任何临时开放期,基金管理人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以对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的存续期限:预计为基金成立日至最后一期基金份额对应投资起始日起12
个月,根据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金融”)归还贷款的情况,基金
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结束基金存续期限(具体延期时间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基金财产以委托贷款或者以其他贷款的方式投资于捷信金融,用于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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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三)基金的预期收益
单个基金投资者单期认购
基金份额类别 预期收益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A1类 100万(含)-300万(不含) 7.5%
A2类 300万(含)以上 8%
B类 7%
公司认购份额属于A2类份额。
(四)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其中每期A类基金份额分配
委托财产本金及收益的顺序优先于该期B类基金份额的委托财产本金及收益。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基金的认购金额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的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存在法律和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利率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基
金,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
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次公告至本公告期间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1、201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
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
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 元,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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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为 3.79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5.11%;
2、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
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用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2.1 亿元(不
含本次)。此项交易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义务,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3、2015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一号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一号投资基金”,截
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产品 8000 万元(不含本次),
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应当纳入
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为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5.30%;
4、2015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再次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一号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一号投资基
金”,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产品 2000 万元(含
本次),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应
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为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1.33%;
5、201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截
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产品 1000 万元(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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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投资基金应当纳入
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0.66%;
6、截止公告日,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 4.89 亿元(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2.40%;此次购买投资基金不需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歌斐创世捷信金融消费贷款三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SD7054)》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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