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 2015-05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5.8 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含本次):9 亿元人民
币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将于 7 日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52
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15 年 5 月 7 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15B0000152642 号)
于今日生效,公司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与民生银行签
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ZH1500000198510 号、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11 日)项下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5.8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为大商集团担保 9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16.52 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牛钢
注册资本:24,619 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
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经营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4-12-31(经审计) 2015-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75,213,173.14 21,063,663,772.18
负债总额 13,265,658,086.14 13,766,424,673.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6,404,890.66 1,819,3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938,837,181.79 11,630,108,380.49
资产净额 6,709,555,087.00 7,297,239,098.96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99,220,745.37 29,475,022,298.31
净利润 1,916,583,618.21 980,316,270.68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72%股权,与公司为
关联关系。
大商集团控股股东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牛钢先生。大商
集团股东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15B0000152642 号)主要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中长期流动资金,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5.8 亿元整。
保证期间: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合理费用。
担保类型:借贷。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
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大商集团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
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提供对等数额 10 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截至本次
担保事项发生前,大商集团已为公司提供 9.5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含本次担保,
公司已为大商集团提供 9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低于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也低于被
担保人对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商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销售盈
利实力强,公司在对等条件下为大商集团提供 5.8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不存在任何
利益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16.52 亿元人
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52 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10%、12.33%。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
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及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5、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