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放弃参与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
的事前认可意见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放弃
参与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放弃参与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做出,该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与民
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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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爱民 李慧中 鲁桂华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