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新增关联
交易是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产生的。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
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提名王雪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王雪莉女士的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认
为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提名王雪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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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傅林生 何明珂 董黎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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