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19: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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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2014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东宝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7

号)批准,东宝生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 11.4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75,592,996.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541,218.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051,778.68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063 号《验资

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环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金额(万元) 批复情况

年产 3,500 吨新工 包开经发 包九原环表

1 25,357.30 25,357.30

艺明胶建设项目 [2014]91 号 [2014]17 号

包开经发 包九原环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02.00 5,202.00

[2014]92 号 [2014]18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

合计 37,559.30 37,559.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 年 11 月 6 日,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 万

元。

2、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96,578.8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972 号);安信证券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2015 年 11 月 10 日、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合计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

进行理财。

4、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 11,174,827.84 元;

5、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后)154674.73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41,235,046.71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

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公

司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的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

类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

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减少潜在的利息支出约

130.5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1、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

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

之需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

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宝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茂峰 宗 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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