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视讯: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公司拟进行资产交易所涉及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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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资产交易所涉及的

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 069 号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提交日期:2015 年 12 月 7 日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目录

目 录

第一册、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1

评估报告 ........................................................................ 1

一、 委托方概况 ............................................................. 1

二、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2

三、 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 2

四、 评估目的 ............................................................... 7

五、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六、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七、 评估基准日 ............................................................ 10

八、 评估依据 .............................................................. 10

九、 评估方法 .............................................................. 11

十、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3

十一、 评估前提条件 ........................................................ 14

十二、 评估结论 ............................................................ 16

十三、 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四、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9

十五、 评估报告日 .......................................................... 20

报告附件

附件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 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附件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六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附件八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九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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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目录

第二册、评估说明

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第二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评估范围和资产清查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第五部分、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第六部分、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第三册、评估明细表

表 格 名 称 表 格 编 号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万元) 表1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表2

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3

货币资金—现金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1-1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1-2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1-3

应收账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4

预付款项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5

其他应收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8

存货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 3-9

存货--在库周转材料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9-3

存货-产成品(库存商品)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9-5

存货--发出商品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9-7

其他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3-11

非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4

长期股权投资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4

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 4-6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6-1

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6-5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6-6

在建工程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 4-7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7-2

固定资产清理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9

无形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 4-1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12-2

开发支出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13

长期待摊费用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15

其他非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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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目录

流动负债清查评估汇总表 表5

应付票据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3

应付账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4

预收款项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5

应付职工薪酬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6

应交税费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7

其他应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10

其他流动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 表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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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暨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方委托,本公司对贵方拟进行资产交易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认真的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书。在评估报告书载明的

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前提条件下,我们对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或者产权持有单位)

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

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有效。

5、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6、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

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8、 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殊说

明,而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

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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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资产交易所涉及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摘要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 069 号

谨提请本报告书阅读者和使用者注意:本摘要内容均摘自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 069 号

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广电

集团」)和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视讯」)的委托,对深圳宜

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仅作为「广电集团」与「天威视讯」拟进行资产交易时了解其市场价值之参考。

根据本公司与「天威视讯」和「广电集团」订立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所设立的条

件,本公司业已实施了包括对评估范围内有关资产的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

的评估程序。本公司的评估是建立在「天威视讯」/「广电集团」/「宜和股份」提供的

评估所必需的资料的基础上的,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天威

视讯」/「广电集团」/「宜和股份」负责。本公司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及

相关专业规范性文件发表估值意见。

本次评估对象为:「宜和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其对应的评估范围为「宜和股份」申报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以及相

关负债。该等资产/负债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5]第 320089 号《审计报告》。

本次估值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对「宜和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综

合分析后确定评估值。

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宜和股份」持续经营和本报

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假设及限制条件下: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0,910.79 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日的评估值为: 20,930.00 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估值结果作为本报告的评估结论,即:

「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

20,9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零玖佰叁拾万元整)。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起一年内(即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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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 069 号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暨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方拟进行资产交易

所涉及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概况

1、 委托方一

委托方名称: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视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6001 号

法定代表人:郑鼎文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9,573.9231 万元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各

类信息咨询( 凡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 );进出口业务( 具体按深贸管审证字第

659 号文办理 )。

许可经营项目: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及技术服务;广播电

视信号传输服务;音视频和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网页制作、网络游

戏、文学欣赏、网上商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广播电

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2、 委托方二

委托方名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广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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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

法定代表人:岳川江

开办资金:248,184.00 万元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人

经营范围:广播电影电视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广播/电影/电

视)节目制作 播放 销售 研究 对外交流(设备技术)开发 引进(经营/宣传)广告

管理研究 (广播/电视)节目发射 有线传输网络建设数字电视规划发展文会展业。

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天威视讯」的介绍,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经济行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责

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引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证券承销机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确定使用者。

三、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股份」)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文化产业园清庆路 1 号龙华办事处深圳广播电影

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2#办公楼 1-10/2#楼演播厅 1-4 层

法定代表人:呼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30 年(自 2008 年 1 月 30 日至 2038 年 1 月 30 日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会议策划;票务代理;

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

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汽车(不含小轿车)、

自行车销售;火车票、机票代售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经营);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

评估基准日企业投资方出资及占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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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 占股比例

甲方 深圳市华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万元 40%

乙方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6000.00 万元 60%

合 计 10,000.00 万元 100%

评估基准日「宜和股份」长期投资单位共 2 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人民币) 比例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票

务代理业务;酒店预订;会务和会展策划;

汽车租赁;摄影(不含限制项目);旅游纪

深圳市宜和乐游国际旅行社 念品(食品除外)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1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和 500 万元 100% 从事广告业务;婚庆礼仪庆典策划。(法律、

乐游」)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境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

代办签证、代买旅游相关保险。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初级农产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

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建材、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首饰、工艺品的

批发和零售;经营电子商务;房地产信息咨

深圳市宜和购物商贸有限公

2 1000 万元 100% 询;自有物业租赁;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

司(简称「宜和商贸」)

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信

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2、 企业历史沿革

「宜和股份」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

立,由深圳市华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

组建。其中,由深圳市华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深

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公司注册资本分两期于 2010

年 1 月 31 日前缴足。公司出资业经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银华验字

[2010]第 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宜和股份」现领取注册号为 440301031663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股东及出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3、 企业历史财务资料

「宜和股份」于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数据)如下(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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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项目/年度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9,191.77 20,367.81 17,195.36

非流动资产 4,267.57 3,372.53 1,676.71

其中:固定资产 2,661.32 1,388.44 1,118.93

在建工程 0.00 587.69 0.00

无形资产 371.75 362.59 463.02

长期待摊费用 1,188.94 884.48 8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56 149.33 9.87

资产总计 23,459.34 23,740.34 18,872.08

流动负债 13,497.12 14,358.81 10,912.63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3,497.12 14,358.81 10,912.63

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962.22 9,381.52 7,959.45

「宜和股份」于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简要资产负债表(母公司数据)如下(金额单

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8,235.81 19,374.77 17,195.36

非流动资产 5,766.42 4,872.38 1,676.7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 1,500.00 -

固定资产 2,660.18 1,388.29 1,118.93

在建工程 - 587.69 -

无形资产 371.75 362.59 463.02

长期待摊费用 1,188.94 884.48 8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56 149.33 9.87

资产总计 24,002.23 24,247.15 18,872.08

流动负债 13,950.67 14,823.29 10,912.63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3,950.67 14,823.29 10,912.63

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所有者权益 10,051.56 9,423.86 7,959.45

「宜和股份」于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损益表(合并报表数据)如下(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20,910.99 69,748.52 42,804.69

减:营业成本 15,549.80 58,223.06 31,579.42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项目/年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6.94 276.72 351.74

销售费用 3,428.12 7,797.11 7,197.79

管理费用 1,288.34 2,276.20 1,958.51

财务费用 26.69 -41.70 46.99

资产减值损失 31.79 42.16 258.87

营业利润 469.31 1,174.98 1,411.38

加:营业外收入 116.74 267.55 17.56

减:营业外支出 5.35 20.46 15.95

利润总额 580.70 1,422.07 1,412.98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0.00

净利润 580.70 1,422.07 1,412.98

减: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0.70 1,422.07 1,412.98

「宜和股份」于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损益表(母公司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人

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20,743.90 69,537.43 42,804.69

减:营业成本 15,395.75 58,020.62 31,579.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6.19 275.93 351.74

销售费用 3,368.26 7,746.91 7,197.79

管理费用 1,286.71 2,274.56 1,958.51

财务费用 29.41 -39.92 46.99

资产减值损失 31.28 42.01 258.87

营业利润 516.30 1,217.33 1,411.38

加:营业外收入 116.74 267.55 17.56

减:营业外支出 5.35 20.46 15.95

利润总额 627.69 1,464.41 1,412.98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0.00

净利润 627.69 1,464.41 1,412.98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5]第 320088 号《审计报告》。

4、 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

「宜和股份」系一家综合电子商务、电视购物及外呼购物,经营家庭百货、提供

生活服务,致力于打造新型零售业态的综合性零售公司。「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

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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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宜和股份」在充分发挥自身媒体平台的基础上,整合电视、网络及移动端等销

售平台,发布商品信息,扩大消费受众群体,实现商品销售。同时,「宜和股份」根

据电视及网络销售平台积累的客户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充分挖掘客户的重复性

需求,运用外呼方式实现主动性销售,实现电视、网络、外呼三大主营业务的有效衔

接,打造完善的销售闭环。

「宜和股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和节目制作收入(主要为向供应

商收取的节目播出费和编播费)。

①电视购物

「宜和股份」与供应商合作制作电视购物节目,通过宜和购物频道播出,消费者

通过收看电视节目了解商品信息,并拨打热线电话实现订购。电视购物凭借强大的亲

和力和传播力,成为「宜和股份」进行产品宣传的主要渠道,并为「宜和股份」积累

了大量的会员资源。此外,「宜和股份」通过电视节目滚动栏实时公开宜和购物网站、

订购电话热线、屏幕二维码扫描等信息,实现网络购物及移动购物的有效宣传,进而

带动网络购物及移动购物销量的增长,实现各销售渠道的有效结合,实现利益最大化。

电视购物主要为消费者提供精品生活百货类商品,包括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等品

类。同时,宜和购物根据消费者需求偏好与供应商合作开发满足特定需求的商品组合,

以实现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适用性,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②网络购物

「宜和股份」网络购物分为 PC 端网站购物及移动端购物。

PC 端网站购物定位于生活百超,一方面通过实现电视购物节目的同步直播及点播

的方式实现电视购物所畅销商品的同步销售及延伸开发,推出更多样化的产品组合,

实现销量最大化;另一方面,「宜和股份」汇集供应商资源,实现产品的自主化开发,

引入更多样化的产品入驻网站平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移动端购物是「宜和股份」为抓住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而推出的新型销售渠道。

「宜和股份」移动端购物分为 WAP 主页、移动 APP 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能够满足客

户随时随地的即时性需求。

近年来,网络购物销售量稳步增长,成为「宜和股份」重要的销售平台,为其未

来重点发展领域。

③外呼购物

外呼购物是通过呼叫中心向客户拨打电话以实现商品销售的主动营销方式。「宜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和股份」外呼购物借助电视购物及网络购物积累的良好客户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

术,实现消费者的精准定位,提高客户的充分购买率,有效提升销售成功率,是「宜

和股份」重要销售平台。

5、 其他需说明的企业情况

「宜和股份」于 2014 年 8 月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宜和商贸」和「宜和乐游」,

其中「宜和商贸」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研究和开发适合电视购物渠道及平台销售

的商品,直接与厂家合作进行产品设计,包装,策划,以供应商模式向各大电视购物

频道,以及有意向合作的二级分销代理商供货,或通过联合采购或直接向销售方供货

的形式合作;「宜和乐游」主要从事旅游产品销售,通过对旅游者旅游需求、爱好、

消费水平的调查,对旅游需求进行预测,与有相关旅游产品优势的旅行社合作,设计

并组合满足消费者的产品,产品可通过宜和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销售。

截至评估基准日,「宜和商贸」和「宜和乐游」尚处于业务开创初期。「宜和商

贸」2014 年营业收入为零,净利润为-23.21 万元,201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7.26

万元,净利润为-31.44 万元;「宜和乐游」2014 年营业收入为 211.09 万元,净利润

为-19.13 万元,201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39.83 万元,净利润为-15.56 万元。

四、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系对「宜和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仅作为「广电集团」与「天威视讯」拟进行资产交易(即「天威视讯」拟收购「广电

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60%股权)时了解其市场价值之参考。

本次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文件包括:

1、《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深广电集团管纪[2015]29

号),会议同意「广电集团」向「天威视讯」转让其持有的「宜和股份」60%股权。

2、《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会议同意

「天威视讯」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60%股权。

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有关事宜的复函》

(深国资委函[2015]630 号)。

对于将本报告全部或部分作除上述目的以外的其它目的之用的客观性和可行性,

本公司未作研究,故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有责任。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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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宜和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其对应的评估范围为「宜和股份」申报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以及

相关负债。该等资产/负债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320089 号《审计报告》。具体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账面值 项 目 账面值

流动资产 182,358,064.72 流动负债 139,506,733.79

非流动资产 57,664,245.25 非流动负债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00.00 负债总计 139,506,733.79

固定资产 26,601,755.57

无形资产 3,717,462.09

长期待摊费用 11,889,40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624.38 净 资 产 100,515,576.18

资产总计 240,022,309.97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前述评估目的中所述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一致。

1、 主要资产的产权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宜和股份」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和设备类资产 ,

存放于「宜和股份」办公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文化产业园清庆路 1 号龙华办

事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2#办公楼 1-10/2#楼演播厅 1-4 层及「宜

和股份」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的仓库。「宜和股份」已提供了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

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本公司关于上述资产产权状况之说明,系我们根据所收集到的有限资料而作出

的,我们未对所收集到的资料一一进行查验,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真实有效的,但对

其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2、 主要资产于现场查看时的使用情况

(1)存货

存货分为外购用于销售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为服装、时尚精品、家具、

寝具、运动健康用品、家用电器珠宝、收藏品、家庭食品和酒、茶等。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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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宜和股份」申报的运输车辆共 10 辆,包括金杯轻型客车 3 辆、东风小康轻型

客车 1 辆、别克商务车 2 辆、江淮面包车 1 辆、大马商务车 3 辆,购置年限集中在 2008~

2014 年期间。现场勘查时,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较好,启动正常,行驶中车辆无异响,

各仪表盘正常显示,车辆均按时年检。

「宜和股份」申报的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空调、投影仪、打印机、数码相机、

服务器、移动硬盘、交换机、录像机、切换台、舞美制景道具、灯光设备、话筒、音

频工作站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设备购置年限集中在 2007~2015 年期间。现场勘

查时,部分设备已超过其同类设备经济使用年限但尚在使用;其余设备使用情况未见

异常。

本公司关于上述资产于现场查看时的使用情况之说明,系根据我们有限之现场观

察和抽查被评估企业相关有限资料而作出的,不代表我们对上述情况的保证或承诺。

3、 企业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宜和股份」本次申报评估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 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

21 项商标权。

六、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估值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所谓市场价值系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

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

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即某项资产按下列条件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

可合理取得的最可能的价格:

1、 用法律许可的货币进行交易。

2、 有自愿的卖方和自愿的买方。

3、 一次性付款,且无附带条件下完成交易。

4、 买卖双方对资产的现状、市场供求状况、行情等情况都有充分的了解。且有

合理的推广、选择、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经济环境和时间。

5、 交易完成期间的市场状况、价格水平及其他情况,与评估基准日没有重大变化。

6、 不考虑具有特殊利益情况下的交易安排,交易双方均在市场信息充分、理性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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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非强制情况下进行自由交易。

七、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书一切取价标准均为此基准日有

效的价格标准。

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评估基准日发生改变,评估结

论将发生变化。本次评估基准日系由「天威视讯」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时所考虑的

主要因素如下:

1、 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近的会计期末;

2、 相关评估资料较为齐备。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深广电集团管纪[2015]29

号)、《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

市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有关事宜的复函》(深国资委

函[2015]630 号)。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办发[1992]36 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办法施行细则》。

3、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 号《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

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

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4、 财政部第 14 号部长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 国家现行的有关税收法规。

(三)专业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

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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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7、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11]227 号《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9、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8]218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协(2003)18 号《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

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产权依据

1、 「天威视讯」/「广电集团」/「宜和股份」提供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2、 运输设备:相关《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 其他设备:「宜和股份」提供的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4、 股权: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五)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

1、 「宜和股份」提供的清查申报评估明细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1998 年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合编《中国机电产品报价目录》(2015)。

4、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机电设备评估价格信息》(2015)。

5、 北京东方银河信息咨询中心编《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2015)。

6、 向有关生产厂商及经营公司咨询的价格资料。

7、 评估师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

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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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

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由

于未能收集到可比较的市场交易案例资料,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二)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具体按照现金流折现方法评估被评估企业的权益资本价值。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

算企业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金流量(FCFF)并选用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企业营

业性资产的价值,加上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价值,得到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V P Ci D

式中: V : 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权益资本价值)

P: 被评估企业营业性资产的价值

C i 被评估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 被评估企业付息债务的价值

n

P FCFF t 1 r

t

以上表达式中:

t 1

其中: FCFF t :未来第 t 年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金流

r :折现率

t :被评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期限

本次评估中,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定义为:

FCFF NI DEPR INT CAPEX NWC

其中: FCFF =预期的归属于所有投资者(包括权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自由现

金流量

NI =税后净利润

DEPR =折旧与摊销

INT =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CAPEX =资本性支出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NWC =净营运资金变动(包括对营运资金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考虑)

本次评估中,根据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口径,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

确定。其中付息债务资本的回报率根据实际借款利率进行计算,股东权益资本的回报

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付息债务资本和股东权益资本的权重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计算。

为便于计算,本次评估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期限确定为无限年。

(三)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分析

本报告所称的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基础法评估主要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经清查、审计后反映在其会计报表

内的资产、负债为基础,通过评估这些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被评估企业股东权益

之市场价值。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此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宜和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两种方

法的评估结果综合分析最终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评估工作的起止时间

本次评估工作的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6 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结束。其中外勤

截止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

(二)已执行的主要评估程序

1、 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7 月 7 日:项目的预备调查,在了解评估目的

和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等的基础上接受项目委托,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并制

订评估工作计划。

2、 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实地查看实物资产和有关记录,收

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等资料,并进行市场价格的调查与比较,在此基础上,对所收集

的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评估方法,对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和分析。

3、 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编制评估结果报告书。经本公司内

部审核后出具评估报告。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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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评估前提条件

本报告系在以下评估基准和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下制作完成的:

(一)评估基准

1、 所有申报评估资产的产权均是正常的,因而能够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无任

何限制或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之设置或其他瑕疵。

我们已经对申报资产的产权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并在本报告中进行了相应的披露,

这些有关资产产权或法律权属之表述既不能理解为是关于该等资产之法律意见,也不

能理解为是对本评估基准的任何保证,即使在本报告中已经披露了该等资产或其中部

分资产的产权已设置了他项权利或存在其他瑕疵,除我们已就其对评估结论的具体影

响程度作出特别说明外,我们均未考虑偏离本评估基准对评估结论的实际影响程度。

2、 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的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

效的。

我们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的资

料,我们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和有限的抽查验证,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真实、完

整、合法、有效的,但对其准确性不作保证。

3、 所有资产均采用人民币计算价值或价格。

(二)评估假设

1、 除本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被

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假设「宜和股份」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

标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3、 对于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

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

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 除本报告中另有声明、描述和考虑外,我们未考虑下列因素对评估结论的任

何有利或不利之影响∶

(1) 已有或可能存在的抵押、按揭、担保等他项权利或产权瑕疵或其他对产权的

任何限制等因素。

(2) 未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系、财政税收政策、内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因素之变化。

(3) 各类资产目前的或既定的用途、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情

况之改变,或被评估企业有关与被评估资产直接或间接的任何策略、管理、运营、营

销、计划或安排等(如经营策略、管理方式、经营计划、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等)发

生变化。

(4) 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

(5) 出现战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6) 被评估企业未列报或未向我们作出说明而可能影响我们对被评估资产价值分析

的负债/资产、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或者其他相关权利/或有权利和义务/或有义务等。

5、 除在本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1) 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在我

们实施现场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

(2) 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

(3) 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

等,因而资产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危险因子

均未列于评估师的考察范围,其对评估价值的不利或有利影响均未考虑。

尽管我们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查看,这种查看工作仅限于

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录之抽查和有限了解等。

评估师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知识之能力,

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

(三)限制条件

1、 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明细表)中所列示的任一评估值,脱离本次评估范围的

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都将使评估值无效。

2、 对各类资产的数量,我们进行了抽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对下列

资产的数量,我们按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不在固定场所的运输设备之数量,我们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相关档案记录中所记

载的数量进行评估。

就所有由我们此次评估资产的数量而言,被评估企业管理当局均认为于评估基准

日是实际存在并归被评估企业所有,同时向我们作出了承诺,我们相信这些承诺,但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对其可靠性并不能作出保证。如果资产的实际数量与本报告所载资产数量不相符,评

估价值将会发生变化。

3、 本报告中的预测、预估或经营数据之估计,是基于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

相近时期的市场条件、预期短期需求和供给因素及连续稳定的经营政策、管理状况、

经济状况等基础之上的。因此,这些预测或估计将随着将来的条件的不同而改变。

4、 报告或本报告复制本的持有者,无出版此报告的权利。

5、 除非事先已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我们仅为委托方就本报告所载范围内的资产

做价值评估,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也仅限于价值评估,对本次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

相关问题,我们没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的咨询、证词或出席法庭。

十二、评估结论

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宜和股份」持续经营和本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假设及限制条件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0,910.79 万元。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24,002.23 万元,评

估值 24,781.47 万元,评估增值 779.24 万元,增值率 3.25%;负债总额账面值 13,950.67

万元,评估值 13,870.67 万元,评估增值-80.00 万元,增值率-0.57%;净资产账面值

10,051.56 万元,评估值 10,910.79 万元,评估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具

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审计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8,235.81 18,424.28 188.47 1.03

非流动资产 5,766.42 6,357.19 590.77 10.2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 1,411.33 -88.67 -5.91

固定资产 2,660.18 2,701.83 41.65 1.57

无形资产 371.75 1,009.53 637.78 171.56

长期待摊费用 1,188.94 1,188.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56 45.56 - -

资产总计 24,002.23 24,781.47 779.24 3.25

流动负债 13,950.67 13,870.67 -80.00 -0.57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13,950.67 13,870.67 -80.00 -0.57

净 资 产 10,051.56 10,910.79 859.23 8.55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20,930.00 万元。

3、最终评估结论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估值结果相差 10,019.21 万元,经分析,下列因素未能

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中予以恰当考虑是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

(1)「宜和股份」经授权取得的“宜和购物”频道经营许可;

(2)「宜和股份」的供货/销售网络(客户名单)、供货/销售合同或意向,以

及可能存在的商业信誉等经济资源;

(3)「宜和股份」的经营管理团队、经培训的组合劳力或雇佣合同等与人力资

本有关的无形资产;

(4)「宜和股份」享有的特殊经营纳税政策。

有鉴于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估值结果作为本报告的评估结论,即:

「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

20,9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零玖佰叁拾万元整)。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本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仅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及限

制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本公司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会影响评

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本公司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本报告使

用人和阅读人注意。

1、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关于宜和购物频道使用费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注意到,「宜和股份」目前使用的“宜和购物”频道所有权归属于「广电

集团」。根据「广电集团」与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建

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和股份」40%股权)签署的《股东投资合作协议》:「宜

和股份」成立首年,控股股东「广电集团」为扶持「宜和股份」的发展,免收频道占

用费;「宜和股份」成立第二年开始按电视频道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频道占用费。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电集团」一直未向「宜和股份」收取频道占用费。

根据广电总局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见》规定:播出机构在社会合作中,不得以收取节目审查费、播出费和频道占用费等

方式,变相出租、转让购物频道。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广电集团」与中国华

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签订《补充

协议》,「广电集团」承诺不按原《股东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宜和股份」追缴

频道占用费,同时「宜和股份」以后年度不需要向「广电集团」缴纳任何频道占用费。

「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签订《宜和购物频道合作协议》,

「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永续合作经营宜和购物频道,在「广电集团」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批准开办宜和购物频道期间,「宜和股份」独家参与

宜和购物频道的合作发展。双方按照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各自承担费用。宜和购物频

道产生的经营收入归「宜和股份」所有,「广电集团」不参与分成。

基于上述事项,本次收益法评估时未考虑「宜和股份」需向「广电集团」缴纳任

何频道占用费的情况,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3、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

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化转制企业

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以深财法

[2010]19 号文发出的《关于深圳市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宜和股

份」被列入深圳市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符合财税[2009]34 号文中关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深国税福减免备案[2010]385 号税务事项通知

书,「宜和股份」于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财税〔2014〕84 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

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化转制企业继续享

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国税福减免备案[2014]362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宜和股份」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考虑到上述税收优惠到期后,「宜和股份」是否继续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宜和股份」2015 年至 2018 年间企业所得税

按零计算,2019 年及以后年度按 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4、关于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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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截至评估基准日,「宜和股份」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都实业」)租赁押金 238,852.29 元。

2015 年 6 月,「宜和股份」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联

都实业」,要求「联都实业」退还「宜和股份」租赁押金 238,852.29 元,以及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该笔逾期款项的银行利息直至全部款项清退之日。

2015 年 9 月 14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深福法民三初字第 136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联都实业」应退还「宜和股份」租赁押金 238,852.29 元

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联都实业」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

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赔偿「宜和股份」逾期利息的判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二审尚

未开庭。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谨提请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当前述各项因素或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与我们所

说明的情况不一致时,评估结果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 本报告的使用权归 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或者经 委托方同意其他使用本评估

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

部分(包括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对本

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估的前提

条件、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

2、 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尽管我们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资产

的产权证明等法律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但

评估师并不具备对该等法律事项表达意见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资格。然而,这些法

律事项是我们评估的基础,因此,本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这些法律事项,如果不能明

白或确信我们对相关法律事项所作的披露或认为相关法律事项比较重要,则应当聘请

律师等相应专业的人士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3、 被评估资产的数量、使用、保管状况等资料均系被评估企业提供,尽管我们

进行了必要的抽查和核对,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可靠的,但我们无法对这些资料的准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确作出保证。

4、 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用本报

告书时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或同意,本公司不会将本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向

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

使用本报告书时外,本公司也没有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解释本评估报告书的义务。

(二)限制说明

1、 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

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 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

价值咨询意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

日起一年内(即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有效。

十五、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主要依据本公司在本次评估开始之日至外勤截止日之间所获取的资料而

作出。本次评估外勤截止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本次评估报告日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附件三、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附件九、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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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附件十、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报告所附若干附件均系本报告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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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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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二 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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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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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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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五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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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六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暨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 贵方委托,本公司对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拟进行资产交易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认真的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书。在评估

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评估前提条件下,我们承诺如下:

1、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3、 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5、 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 评估结论合理。

7、 评估工作未受到干扰并独立运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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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七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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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八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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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九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本评估项目人员名单:刘俊 陈燕 李兴南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审核人员名单:石永刚 邹帆

本报告由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俊 石永刚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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