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视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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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所提供。有关资料提供方已作出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

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

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

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

假设不成立,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国信证券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

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天威视讯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

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

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天威视讯董事会

发布的本次交易相关公告及其他公开披露信息。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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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定

文件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调及内核的基础上,对天威视讯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事项出具《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报告书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提交本独

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2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2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3

目 录 ........................................................................................................................... 4

释 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要...................................................................................... 10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 10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 10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1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1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3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承诺.............................................................................. 14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7

重大风险提示 ............................................................................................................. 19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9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20

三、其他风险...................................................................................................... 22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23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7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8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8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9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29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9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2

一、上市公司概况.............................................................................................. 32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 3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4

四、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目前股本结构...................................................... 34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5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35

七、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38

八、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之情形...................................... 38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9

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39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39

三、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45

四、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5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形式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46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46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47

一、基本情况...................................................................................................... 47

二、历史沿革...................................................................................................... 47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51

四、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51

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53

六、标的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53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54

八、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 74

九、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82

十、本次交易合规情况说明.............................................................................. 83

十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84

十二、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 84

第五章 交易标的估值 ............................................................................................. 87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87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98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公允

性的意见............................................................................................................ 102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03

一、《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03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04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07

一、基本假设.................................................................................................... 107

二、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107

三、对本次交易标的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114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116

五、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

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124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

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128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支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

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意

见........................................................................................................................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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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意见的相关事实发

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

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31

九、对本次交易补偿安排可行性、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134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 135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 136

一、内核程序.................................................................................................... 136

二、内核意见....................................................................................................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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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其他特指外,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天威

指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视讯、收购方

深广电集团、交易对方、控股股

指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东、实际控制人

宜和股份、标的公司 指 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所持有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公司 6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本次重大 天威视讯现金收购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

资产收购 的股权

华建伟业 指 深圳市华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部传媒 指 深圳市东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传媒 指 深圳市西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

审计报告 指 报字[2015]第 320088 号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德正信综

评报字[2015]第 069 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深

评估报告 指 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交易所涉及

的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备考报表 指 字[2015]第 310944 号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审阅报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

资产购买协议 指 集团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集团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指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重大资

《备忘录 17 号》 指

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 年 6 月修订)》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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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委宣传部 指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广电局 指 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东省广电局 指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国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田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深田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立信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正信、德正信评估机构 指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本报告书 指

交易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若 2015 年未完

盈利补偿期间 指 成本次收购,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交割日止的期间

期间损益 指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

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

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

IPTV 指

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

崭新技术。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

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融合演进的过程,三大网

三网融合 指 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

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

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综合服务和应用。

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是

SCM 指 一种集成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它执行供应链中从供

应商到最终用户的物流的计划和控制等职能。

APP 指 应用程序 Application 的缩写,一般指手机软件

2-dimensional bar code 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

二维码 指 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

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

Machine-to-Machine/Man 的简称,是一种以机器终端

M2M 指

智能交互为核心的、网络化的应用与服务。

Over The Top 的简称,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

OTT 指

各种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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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的简称,即每用户平均收

ARPU 指 入,用于衡量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业务收入的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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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要

天威视讯拟以现金购买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份。本次交易前,

天威视讯未持有宜和股份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将持有宜和股份

60%的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价格系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谈判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德正信

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

行价值评估。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930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10,878.44 万元,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910.79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本次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情况,标的公司 6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2,558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58

万元。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天威视讯与转让方深广电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宜和股份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239.62 万元、1,569.85 万元、1,680.86 万元和 1,799.23

万元。若交易在 2015 年度内完成,则以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承

诺数据为基础进行补偿;若交易在 2015 年度内未完成,则以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承诺数据为基础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条款及计算方式见本报

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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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2014 年 标的公司合计 上市公司合计 占比

资产总额 23,459.34 303,777.88 7.90%

资产净额 12,558.00 244,156.94 5.14%

营业收入 69,748.52 131,568.51 53.01%

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所对应财务指标占比,以标的公司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计

算确定,即12,558.00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现

金方式购买资产,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为天威视讯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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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年/2014 年末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末

项 目

交易前 备考 交易前 备考

总资产 303,777.88 327,518.22 313,811.93 337,27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44,156.94 229,888.95 249,473.38 236,270.05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31,568.51 201,266.11 67,963.77 88,83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87.71 22,340.96 13,970.59 14,295.88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54 0.58 0.27 0.2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水平、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受区域限制,同时且面临 IPTV 和互联网视频的竞争。公司为

保持和巩固有线电视业务的市场地位,防止有线电视用户的流失,一方面通过技

术创新不断升级和完善现有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把有线电视用户从受众向用户

的真正转变;另一方面依托自身的有线电视网络优势,将机顶盒做为连接家庭的

有效入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积极布局智慧家庭平台,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

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最终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从而保持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目前,从硬件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智能高清机顶盒功能和应用,将其

打造成为具有智能操作系统的融合型终端,做为实现智慧家庭的承载主体。从增

值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推出增值业务加快业务渗透,推出“预约挂号”等实用性

较强的栏目,逐步上线了“老年之家”、“U 惠生活”、“房不剩房”、“启智

有声书”、“电视卡拉 OK”、“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

同时,公司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家居”开启了物联网应用研究,目前已启

动智慧社区的方案设计并开展了“智慧家庭、智慧社区 M2M 物联云项目”的合

作研发。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等零售业务,其主要客户为家庭用

户,与公司有相同的客户群体。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推进

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具体如下:

1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战略匹配方面:宜和股份业务符合公司以家庭用户为核心,实现向智

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发展方向;宜和股份在家庭用户需求分析、商品开

发、供应商资源和商品零售领域管理、数据系统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弥补公司

在零售领域的短板。整合后,可充分利用宜和股份在数据和家庭用户需求、商品

开发方面的优势,共同为家庭用户提供能够满足其需求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实现

真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最终实现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目标。

第二,共同构筑闭环的生态系统:宜和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结算系统,

公司可在宜和股份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建立自身的支付结算系统。

与此同时,依托公司的用户端口和宜和股份的会员端口,围绕家庭用户打造智慧

家庭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包括理财、购物、便民、娱乐、教育等在内的多层次、

多渠道的产品和服务品类,不断完善家庭用户服务体系,与用户建立强连接关系,

构建一种闭环的生态系统。

第三,用户共享与渠道整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共拥有有

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 216.78 万个,该终端用户为家庭用户,具有消费能力

较强和服务需求多、年轻人群和高知识人群占比较高、对在线消费和在线服务认

知较高、注重用户体验等特征。同时,公司在深圳市拥有一定的营销服务网点。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将有线电视用户转化为宜和股份的用户,

并将公司营销服务网点打造成为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下体验和线上消费的互动格

局,快速实现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而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公司转型成为

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提供支撑。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

战略转型,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现金收购资产事项已经交易标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深圳市宣传部的批复;

1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本次交易已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批复;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结果需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

2、本次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不包含利润补偿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一、保证人员独立

(一)保证天威视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天威视讯的财务人员不在本集团及本集团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二)保证天威视讯拥有完整、独

立的劳务、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集团

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一)保证天威视讯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

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

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二)保证天威视讯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且资产全部处于天威视讯的控制之下,并为天威视讯独立拥有和

运营。(三)保证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

违规占用天威视讯的资金、资产;不以天威视讯的资产为本集团

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深广电 保持上市公司

三、保证财务独立

集团 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证天威视讯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二)保证天威视讯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三)保证天威视讯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保证天威视讯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集团不违法干预

天威视讯的资金使用调度。(五)保证不干预天威视讯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一)保证天威视讯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二)保证天威视讯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三)保证本集团及本集团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天威视讯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一)保证天威视讯的业务独立于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二)保证天威视讯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三)保

证本集团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天威视讯的业务活

1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动。

本集团将忠诚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

上述承诺,本集团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起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

该种行为对相关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天威视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从事的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

与天威视讯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

二、在本集团为天威视讯控股股东期间,本集团将促使本集团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

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天威视讯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以任何形式

支持天威视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天威视讯

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深广电 避免同业竞争

三、在本集团为天威视讯控股股东期间,凡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

集团 的承诺

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

天威视讯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

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天威视

讯及其全资子公司。

四、如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本集团

将对因同业竞争行为导致天威视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到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集团从事与

天威视讯及其全资子公司同业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

天威视讯所有。

五、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一、本集团将尽量避免本集团以及本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天威视讯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

往来或交易,本集团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威

视讯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

深广电 减少和规范关 易均将按照天威视讯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表决,并及时对关联

集团 联交易的承诺 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天威视讯利润,不会通过

影响天威视讯的经营决策损害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对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集团将无条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五、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一、本集团承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资料真

深广电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

实、准确、完

集团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

整的承诺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二、本集团承诺,本集团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

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集团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集团将暂停转让本企

业在天威视讯拥有的权益份额。

五、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

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六、本集团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和后果,并

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集团拥有对所持宜和股份股份的

所有权,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查封、托管

的情况,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或诉讼,不存在因任何判决、裁

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权力行使之情形,其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

二、本集团系以合法自由资金对宜和股份进行投资,本集团持有

宜和股份的股份系本集团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

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者任

何其他安排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或者将本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的

深广电 关于标的资产 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的情形。

集团 权属的承诺 三、本集团已经依法履行了对宜和股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

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集团作为宜和股份股东

应对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宜和股份注册资本已全额交足,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四、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五、本集团将忠诚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集团在最近五年内未曾受到行政处罚、

深广电

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若出

集团

现与上述声明不一致的情形,本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威视 负连带责任。

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公

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1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重组报告书披露以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控制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

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表决程序并及时进

行披露。本重组报告书将逐步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同时,本次交易聘请国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聘请深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

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德正信评估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此外,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

及本次交易报请深圳市国资委核准及备案。本次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请股东参与审议本次交易,并将提供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保证中小股东有效行

使股东权益。

(三)网络投票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后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将进行网

络投票,并单独统计和列示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

本次交易系天威视讯现金购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宜和股份的

60%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在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四)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1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重组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收购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并以此作为定价依据,且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交易对方应对拟收购资产未来的盈利预测进行承诺并作出切实可行的利润补偿

承诺。

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要求,深

广电集团就宜和股份未来盈利预测作出利润补偿安排。

(五)保证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

交易标的宜和股份的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及评估,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平性和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

1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尚需取得深圳市国资委备案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和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上述备案和批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备案和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

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

重组的最新进展并提请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宜和股份 60%的股份,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本次评估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

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

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原则,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但仍可能出现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出现标的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

形,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三)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和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和股份主要从事电

视购物、网络购物等商品零售业务,而天威视讯主要从事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

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集成、传输。尽管天威视讯与宜和

股份拥有相同的客户群体,且业务具有良好的互补性,但由于天威视讯与宜和股

份在发展历史、经营模式、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如何理顺原有业务与新增

业务之间的关系,实现双方优势资源的有效整合,将成为公司及其管理团队面临

的重要问题。能否成功进行业务整合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股东

权益,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业务拓展风险

1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除了将宜和股份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零售业务整合

到上市公司平台外,也会依托各自在有线电视网络和零售业务经营平台的优势,

向家庭用户推广新的产品和服务,推进公司从有线电视运营商向智慧家庭综合服

务商的战略转型。目前,公司逐步推出“预约挂号”、“老年之家”、“U 惠生

活”、“房不剩房”、“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同时,公

司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家居”开启了物联网应用研究,目前已启动智慧社

区的方案设计并开展了“智慧家庭、智慧社区 M2M 物联云项目”的合作研发。

后续将依托宜和股份在家庭用户需求分析、商品开发和结算等方面的优势,快速

提升支付结算功能和强化支付结算平台,推出更多的增值服务和产品,从而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新业务存在诸多不确定的风险,对公司

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电子商务行业在我国仍属于新兴行业,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的法律政策和

实践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近年来,工信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就电

视购物作出了若干规定,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立法工作也已正式启动。此外,

宜和股份需遵守《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监管规定

有助于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对电子商务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

来国家对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宜和股份在商品质量控制及节目制作

方面不符合新的政策的要求,将对宜和股份的业务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

的发展。

(二)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宜和股份系电子商务企业,业务和发展前景受我国消费者零售市场预期增长

规模影响较大。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增加而持续扩大,如出现经济增速减缓、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购买力下降

等情形,则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导致电子商务行业市场需求波动,从而影

响宜和股份的经营业绩。

(三)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2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在线消费习惯的不断普及,我国电子商务

市场发展迅速且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宜和股份作为以电视购物为主的电子商务

企业,在华南地区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

电子商务的竞争行列,宜和股份不仅将面临电视购物企业的竞争,还将面临网络

购物企业、从线下实体店转向线上销售等其他新业务模式电子商务企业的竞争,

宜和股份的经营业绩也将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受到一定的冲击。

(四)信息技术及工具利用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接触消费者的渠道和工具发生变化,移

动终端 APP、微信公共号、电视盒子、智能电视等新渠道不断涌现。信息技术的

不断进步将改变电子商务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竞争状况。如果宜和股份不能及时响

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并调整自身的商业模式或经营方式,将面临用户流失的风险进

而影响宜和股份的经营业绩。

(五)商品开发及产品品质风险

零售行业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所销售的商品是否满足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

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变化及时调整商品

结构,并把握新的消费需求开发热销商品。如果宜和股份不能及时跟进消费者需

求变化开发和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则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同时,商品品质是电子商务企业的生命线,宜和股份从制度建设上和组织结

构上十分重视,严格把控商品质量。但由于宜和股份采购面对众多的生产厂商和

供应商,且从采购至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面临众多环节,消费者仍可能会遭遇品

质问题,这将对宜和股份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六)市场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宜和股份电视购物主要以深圳地区为核心,辐射广东部分区域,业务市场区

域较为集中。若本区域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宜和股份业务产生不

利影响,存在市场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七)仓储保管的风险

2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和股份仓库大部分商品为寄售商品,其所有权属于供应商,其中有部分珠

宝饰品、收藏品等贵重商品。若宜和股份仓库管理存在问题,导致商品灭失或损

坏,宜和股份将承担保管责任,存在仓储保管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的收益与风险正向相关,股票价格一方面受公司实际盈利能力的影

响,进而在中长期趋向于公司未来价值的现值;另一方面,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

形势、宏观及行业政策、供求波动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股票可能

会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股票供求等方面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从而给投资

者带来一定风险。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本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

利影响的可能性。

2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有企业改革为经济发展新趋势

近年来,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和措施鼓励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以增

强国有企业活力和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 2013

年 11 月中央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新一轮

国企改革思路,各省市纷纷发布地方国企改革文件。2015 年 9 月,中央出台国

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后,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细化方案,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国

有企业改革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等公司层面制度的变革,

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如混合所有制和股权激励等;二是通过改革企业的经营业务

种类和业务规模,来实现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如整体上市和兼并重组等。通过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从而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

革的重要共识。

2、传统有线电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有线电视网转型加速

2010 年以来,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多方市场参与者对电视屏幕的争夺日

趋激烈,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面临着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技术环境、生态环

境的深刻变化。

随着 IPTV 及互联网视频等新兴视频形式的出现,传统有线电视逐渐面临多

重竞争压力。一方面,IPTV 一般使用电信运营商宽带网络并采取与电信运营商

绑定销售的销售策略,发展速度较快,正逐渐侵占传统有线电视视频服务市场;

另一方面,随着各种“智能盒子”、智能电视机的出现,互联网视频逐渐引领行

业发展趋势,传统有线电视市场又面临互联网视频等新兴业态的侵蚀,已致使出

现有线电视用户流失的现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线电视终端数 216.78

万个,较 2014 年底减少 0.68 万个,下降了约 0.3%。

2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我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进入模拟电视——单向数字电视——互动双向

数字电视的高速发展时期。广电网络运营商在传统主业上正沿着数字化、双向化

和高清化的方向积极加速转型。双向化的逐步覆盖为有线电视用户提供了互联网

电视平台和丰富的综合信息增值服务,有线数字电视正逐步成为城市信息化重要

的支撑平台。视频点播、付费频道、电视定向信息发布等正逐步普及,电视商城、

电视教育等新业态也逐步被客户接受,原先在互联网才能呈现的内容和服务越来

越多地在电视终端出现。除了电视屏幕的增值业务外,广电网络自身的增值业务

亦在不断拓展,在智能监控、智慧城市、物联网等等领域,广电网络凭借其安全

性和高覆盖率得到迅速发展。增值业务发展有望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用户的

ARPU 值,为广电网络运营商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良好的条件。

3、“互联网+”三网融合,家庭娱乐生态重塑在即

三网融合对广电网络运营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有助于广电网络

运营商电信、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全面展开,提高广电网络利用率,增加收入来源;

另一方面,电视传输网络多元化,打破了原来电视领域业务由广电网络运营商包

办的局面,内容、平台、网络等产业链各环节均引入了新的主题,竞争空前激烈。

近年来,无论是传统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还是新兴互联网传媒企业,都在

大力发展互联网化的电视平台,各种品牌的智能机顶盒、OTT 整机充斥市场。

通过互联网化的电视平台抢占“智慧家庭”、“智能客厅”市场成为各类竞争者

的目标。

集合高质量视听、家庭娱乐和民生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家庭”、“智能客厅”

概念吸引了广电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互联网融合电视正是“智慧家庭”、“智

能客厅”概念的核心,因此有线数字互动电视的发展面临着多方激烈的竞争。

4、电视购物空间大,电视将成为电商新的入口

电视购物最为发达的国家是美国、日本、韩国,家庭购物频道的销售额占美

国全社会市场购物总额的 8%,韩国为 12%。美国最大的电视购物频道 QVC,规

模约 600 亿美元,韩国排名第一的电视购物频道 LG 家庭购物年销售规模是 250

亿人民币。而我国 2014 年电视购物总规模不足 800 亿人民币,占社会零售总额

的比例不足 1%,未来可提升空间大。

2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各国电视购物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例 我国历年电视购物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例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近十年来,我国网络购物快速发展,据艾瑞预测,2015 年我国网络购物交

易额将达 4 万亿,占社会零售总额比例达 14%。现大部分网络购物仍通过 PC 端

实现,移动端正快速增长,未来电视将成为重要的第三个入口。相比传统 PC 端,

电视端具有更广泛地用户基础,又比智能手机具有更明确的功能定位,成为我国

家庭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在这一通道上开发网络购物的新机遇具有独特的意义,

电商与电视的结合将是未来最大的推动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推进公司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战略转型的需要

公司主要负责深圳地区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维护和

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有线电视收视收入、有线宽频收入及

节目传输收入,业务收入来源较为集中且业务种类较为单一。随着三网融合的推

进,公司面临 IPTV 和互联网视频的竞争。近年来,无论是传统的有线电视网络

运营商还是新兴互联网传媒企业,都在大力发展互联网化的电视平台,各种品牌

的智能机顶盒、OTT 整机充斥市场,通过互联网化的电视平台抢占“智慧家庭”

或“智能客厅”市场成为各类竞争者的目标。根据 CNNIC 最新数据,2014 年我

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 4.33 亿,较 2013 年增加 478 万。而有线电视用户增长的

放缓透露了整个广电行业需要进行战略转型的事实。为保持和巩固有线电视业务

的市场地位,防止有线电视用户的流失,公司以家庭用户为核心,打造智慧家庭

2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平台,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最终达到流量

变现的目的,从而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线电视机顶盒作为一种天然接触客户的方式,天然垄断拥有海量客户。互

联网时代,公司作为一个天然拥有众多用户的家庭互联网平台,具有爆发的先天

卡位优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市共拥有有线电视终端数 216.78

万个和有线宽频缴费用户数为 26.82 万户。该终端用户为家庭用户,具有消费能

力较强和服务需求多、年轻人群和高知识人群占比较高、对在线消费和在线服务

认知较高、注重用户体验等特征。

近年来,公司积极打造包含硬件、渠道和内容等在内的家庭互联网平台,探

索新兴的盈利模式,在拓展用户群和增加用户粘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 ARPU

值。具体包括:从硬件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智能高清机顶盒功能和应用,

将其打造成为具有智能操作系统的融合型终端,做为实现智慧家庭的承载主体。

从渠道方面,公司拥有广播电视、交互电视平台和互联网接入三个技术平台,并

通过建设 Wi-Fi 热点,为用户提供 Wi-Fi 接入,使其可通过移动终端收看视频服

务;同时,公司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家居”开启了物联网应用研究,目前

已启动智慧社区的方案设计并开展了“智慧家庭、智慧社区 M2M 物联云项目”

的合作研发。从内容方面,通过对节目上游产业进行渗透的发展战略,争取提供

差异化的节目内容,提高用户满意度,推出“预约挂号”等实用性较强的栏目,

逐步上线了“老年之家”、“U 惠生活”、“房不剩房”、“启智有声书”、“电

视卡拉 OK”、“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等零售业务,其主要客户为家庭用

户,与公司有相同的客户群体。宜和股份在家庭用户需求分析、商品开发、供应

商资源和商品零售领域管理、数据系统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弥补公司在零售领

域的短板。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充分利用宜和股份在数据和家庭用户需求、商品

开发方面的优势,共同为家庭用户提供能够满足其需求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实现

真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最终实现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目标。

2、共享资源发展商品零售业务,构筑闭环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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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年,深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844 亿元,而宜和股份 2014 年电视购

物、网络购物零售金额 4.38 亿元,电视购物零售金额占深圳社会消费品零售金

额不到 0.1%,远低于全国 0.3%的平均水平,深圳电视购物零售业务潜力较大。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共拥有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 216.78

万个,拥有大量且稳定的家庭用户入口资源和用户收视习惯等大数据资源。同时,

公司在深圳市拥有一定的营销服务营业厅和网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公司较

强的经济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采取购物优惠有线电视费或购物送智能机顶盒等

方式,将有线电视用户快速转化为宜和股份的用户,并充分利用公司掌握的家庭

用户收视习惯的统计数据和宜和股份客户需求分析及商品开发优势,对用户进行

精准营销为其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达到公司流量变现的目的。同时并

将公司营销服务网点打造成为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下体验和线上消费的互动格局,

快速实现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而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公司转型成为智慧

家庭综合服务商提供支撑。

宜和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结算系统,公司可在宜和股份结算系统的基

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建立自身的支付结算系统。与此同时,依托公司的有线电

视、宽带用户端口和宜和股份的会员端口,围绕家庭用户打造智慧家庭服务平台,

为用户提供包括理财、购物、便民、娱乐、教育等在内的个性化、多层次、多渠

道的产品和服务品类,不断完善家庭用户服务体系和优化客户体验,与用户建立

强连接关系,构建一种闭环的生态系统,达到公司流量变现的目的,从而优化业

务结构,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现金收购资产事项已经交易标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深圳市宣传部的批复;

4、本次交易已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批复;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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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结果需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

2、本次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天威视讯拟以现金购买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份。本次交易前,

天威视讯未持有宜和股份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将持有宜和股份

60%的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价格系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谈判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德正信

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

行价值评估。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930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10,878.44 万元,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910.79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本次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情况,标的公司 6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2,558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58

万元。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2014 年 标的公司合计 上市公司合计 占比

资产总额 23,459.34 303,777.88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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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年末/2014 年 标的公司合计 上市公司合计 占比

资产净额 12,558.00 244,156.94 5.14%

营业收入 69,748.52 131,568.51 53.01%

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所对应财务指标占比,以标的公司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计

算确定,即12,558.00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现

金方式购买资产,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为天威视讯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2014 年末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末

项 目

交易前 备考 交易前 备考

总资产 303,777.88 327,518.22 313,811.93 337,27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44,156.94 229,888.95 249,473.38 236,270.05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31,568.51 201,266.11 67,963.77 88,83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87.71 22,340.96 13,970.59 14,295.88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54 0.58 0.27 0.2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水平、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2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受区域限制,同时且面临 IPTV 和互联网视频的竞争。公司为

保持和巩固有线电视业务的市场地位,防止有线电视用户的流失,一方面通过技

术创新不断升级和完善现有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把有线电视用户从受众向用户

的真正转变;另一方面依托自身的有线电视网络优势,将机顶盒做为连接家庭的

有效入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积极布局智慧家庭平台,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

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最终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从而保持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目前,从硬件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智能高清机顶盒功能和应用,将其

打造成为具有智能操作系统的融合型终端,做为实现智慧家庭的承载主体。从增

值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推出增值业务加快业务渗透,推出“预约挂号”等实用性

较强的栏目,逐步上线了“老年之家”、“U 惠生活”、“房不剩房”、“启智

有声书”、“电视卡拉 OK”、“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

同时,公司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家居”开启了物联网应用研究,目前已启

动智慧社区的方案设计并开展了“智慧家庭、智慧社区 M2M 物联云项目”的合

作研发。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等零售业务,其主要客户为家庭用

户,与公司有相同的客户群体。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推进

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具体如下:

第一,战略匹配方面:宜和股份业务符合公司以家庭用户为核心,实现向智

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发展方向;宜和股份在家庭用户需求分析、商品开

发、供应商资源和商品零售领域管理、数据系统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弥补公司

在零售领域的短板。整合后,可充分利用宜和股份在数据和家庭用户需求、商品

开发方面的优势,共同为家庭用户提供能够满足其需求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实现

真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最终实现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目标。

第二,共同构筑闭环的生态系统:宜和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结算系统,

公司可在宜和股份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建立自身的支付结算系统。

与此同时,依托公司的用户端口和宜和股份的会员端口,围绕家庭用户打造智慧

3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家庭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包括理财、购物、便民、娱乐、教育等在内的多层次、

多渠道的产品和服务品类,不断完善家庭用户服务体系,与用户建立强连接关系,

构建一种闭环的生态系统。

第三,用户共享与渠道整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共拥有有

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 216.78 万个,该终端用户为家庭用户,具有消费能力

较强和服务需求多、年轻人群和高知识人群占比较高、对在线消费和在线服务认

知较高、注重用户体验等特征。同时,公司在深圳市拥有一定的营销服务网点。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将有线电视用户转化为宜和股份的用户,

并将公司营销服务网点打造成为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下体验和线上消费的互动格

局,快速实现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而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公司转型成为

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提供支撑。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

战略转型,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Topway Video Communica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514,461,000.00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

法定代表人: 郑鼎文

成立时间: 1995年7月18日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08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 002238

证券简称: 天威视讯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910798

邮编: 518036

联系电话: 86-755-83069184

传真: 86-755-83069184

公司网站: www.topway.com.cn

一般经营: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

目);各类信息咨询(凡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进出口业务(具

体按深贸管审证字第659号文办理)。

许可经营项目: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及技术

服务;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音视频和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因特

经营范围:

网信息服务(网页制作、网络游戏、文学欣赏、网上商务);因特

网接入服务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东省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广播电视

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有

效期内经营)。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深圳有线广播电视台、深圳市鸿波通信投资开发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深大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1995 年 1 月 11 日,深圳市广电局出具深广局字[1995]4 号《关于市有线广

播电视台组建深圳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设立。1995 年 1

3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月 12 日,深圳有线广播电视台、深圳市鸿波通信投资开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深大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组建合同书》及《借款协议书》,约定了组建

本公司和按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借款等相关事宜。1995 年 2 月 28 日,深圳有

线广播电视台等 6 家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

威公司筹备工作报告》、《天威公司章程》等事项。1995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19235964-X 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有线广播电视台 2,520 42%

2 深圳市鸿波通信投资开发公司 900 15%

3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780 13%

4 深圳深大电话有限公司 780 13%

5 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20 12%

6 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 5%

合计 6,000 1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的股权变动

1、200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8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威视

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88 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98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08]74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上市,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 26,700 万股。

2、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267,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3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即 53,400,000 股)。本次

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20,400,000 股。

3、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4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天

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344 号),核准公司向深广电集团和宝安区国资委发行股份购买其

所持有的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深广电集团、龙岗区

国资委和坪山新区财政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

限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共发行股份 75,339,231 股,该等股份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95,739,231 股。

4、2015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3 月,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395,739,2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即 118,721,769 股),转增后,公

司股本总额为 514,461,000 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广电集团共持有公司 57.77%的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深广电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57.77%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目前股本结构

(一)控制权变动

3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广电集团,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二)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297,219,270 57.77%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40,560,000 7.88%

3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269,203 5.11%

4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782,083 4.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永裕混合型

5 4,442,902 0.86%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核心竞

6 3,900,051 0.76%

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

7 3,746,556 0.73%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发式证券投

8 3,679,805 0.72%

资基金

9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2,673,699 0.52%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海汇系列-星石 1 号集合资

10 1,622,701 0.32%

产管理计划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2 年 12 月 21 日,天威视讯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广

电集团和宝安区国资委持有的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深

广电集团、龙岗区国资委和坪山新区财政局持有的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

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44 号),核准本次交易行为。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负责深圳地区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广播电

视节目的接收、集成、传输,以传输视频信息和开展网上多功能服务为主业。

3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市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深圳市有线电视网络干线网,

根据深圳市居民的入网需求,建设用户分配网,并由此传输自卫星、地面、有线

等传输系统接收的各类电视节目信号。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公司逐渐发力

宽带接入服务、音频及视频点播、数据广播等增值服务。

公司设立之初的业务区域主要限于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及南山区。为促进

深圳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整合,扩大公司有线电视网络运营的规模,进一步增

加覆盖区域,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收购深广电集团、

宝安区国资委持有的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深广电集团、

龙岗区国资委和坪山新区财政局持有的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一)有线数字电视收视业务

1、基本业务

公司根据深圳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规划建设深圳市有线电视网络干线网,

按照深圳市居民的入网需求,建设用户分配网,并负责上述网络的日常经营管理

和维护。公司通过卫星、地面、有线等传输系统,接收各类电视节目信号,通过

有线电视网络向用户进行传送,提供电视节目收视业务并收取基本收视费。

公司自上市以来,有线数字用户总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在基础网用户方面,

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创新业务形态,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提

高服务水平。公司采用业务告知、产品推介、服务回访等不同方式来构建客户沟

通渠道,更及时地了解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和服务模式。另外,

公司加强了商业客户和基础网建设模块的联系,为客户提供了更优质服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 216.78 万个。

2、增值业务

在提供基本收视服务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拓展视频点播、高清交互业务等增

值服务内容,向客户收取付费电视收视费和交互电视收视费。

3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不断优化高清交互业务产品政策,加强广告宣传,完善销售渠道,逐步

培养用户消费习惯,极大地提升了用户对公司高清交互的认知度,取得良好成效。

为丰富业务体系,拓展业务功能,公司适时推出了“预约挂号”等实用性较强的

栏目,逐步上线了“老年之家”、“U 惠生活”、“房不剩房”、“启智有声书”、

“卡拉 OK”、“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高清交互电视用户终端数 86.55 万个,占公司有线数字电视用户

终端总数的 39.22%。

(二)有线宽频业务

公司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频使

用费。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有线宽频业务产品体系,突出个性化功能,相机

推出高清机顶盒上网等业务;通过用户调研,公司挖掘产品组合潜力,开展“联

合营销”、“预存优惠”和“新年促销”等活动,提升产品价值感知和用户粘度;

公司还不断丰富新媒体平台内容,强化分享交流功能,新增了电视回看、热点新

闻等栏目,网络电视系统初具规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线宽频缴费

用户数为 26.82 万户。

(三)节目传输业务

根据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电视节目信号接收和传输必须经过审批,

在公司的经营地域内,仅公司有权接收并通过自己的网络向用户传输有线电视节

目信号,因此电视节目提供商(包括境内外各电视台和付费频道运营商)在公司

网内落地传输必须依赖于公司。公司对于电视节目提供商在网内落地传输具有选

择权,并向电视节目提供商收取节目传输费。

根据公司、天宝网络、天隆网络与深广电集团分别签订的《电视节目落地传

输 2015 年度协议》,2015 年度公司、天宝网络、天隆网络传输深广电买断及自

办的落地传输业务的境内外节目收视频道,全年应收取的节目传输费总额为

11,146 万元。

3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37,778,790.64 2,793,276,644.63 1,968,725,102.27

负债总额 596,209,376.73 518,200,842.93 451,349,213.05

所有者权益 2,441,569,413.91 2,275,075,801.70 1,517,375,889.2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315,685,093.55 1,298,174,184.61 899,921,627.10

利润总额 222,606,159.23 202,585,971.65 140,434,300.77

净利润 217,976,674.27 197,352,228.45 134,101,694.62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0,002,878.10 538,097,605.60 361,253,449.38

资产负债率 19.63% 18.55% 22.93%

毛利率 36.86% 37.00% 39.69%

每股收益(元/股) 0.54 0.48 0.40

八、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之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3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系天威视讯现金购买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权,交易

对方为深广电集团。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开办资金: 2,481,840,000.00元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

法定代表人: 岳川江

开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广播/

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播放、销售、研究、对 外交流,(设备

宗旨和业务范围: 技术)开发、引进,(经营/宣传)广 告、管理研究,(广播

/电视)节目发射、有线传输网络建设数字电视规划发展文会

展业。

2、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04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布《关于成立深圳广播

电影电视集团的批复》(深编办[2004]46 号),由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

深圳市广播电影传输中心、深圳电影制片厂和天威视讯等单位共同筹建深圳广播

电影电视集团,开办资金为 2,0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3 日,深广电集团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将开办资金

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248,184 万元,并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取得变更后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2009 年 6 月至今,深广电集团的开办资金未发生变化。

(二)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3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深广电集团是一家拥有 11 个电视频道、4 套广播频率和电影制片厂、电视

剧制作公司、广播电视传输中心、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移动电视、DV 电视、手

机电视、宽带接入、新媒体网站等多种业态的综合性传媒集团。深广电集团控股

了天威视讯、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等二十多家经营企业,形成了广告、网络

传输与服务、新技术新业务、内容等“四足鼎立”的产业结构。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深广电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资产总额 8,301,605,155.78 7,588,697,110.72 7,096,919,688.74

负债总额 3,019,055,147.57 2,482,635,076.77 2,195,177,329.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82,550,008.21 5,106,062,033.95 4,901,742,359.2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864,775,006.09 3,777,654,165.80 3,610,762,536.02

营业收入 4,714,420,490.28 4,388,203,250.19 4,379,484,621.12

利润总额 207,438,872.38 259,611,384.77 245,038,720.47

净利润 201,027,193.91 246,363,050.81 229,351,197.8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6,124,098.03 143,014,369.70 116,904,048.88

(三)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广电集团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转播、播映电视节目,综合管理和

开发有线电视网络增值业务,提供

深圳市盐田

多信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

1 区广播电视 12,430,000 100%

展,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

转播,自办节目、电视广告经营,

有线电视网络开发和管理。

为广播电视节目提供发射保障服

务,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数字电视传

深圳市广播

输发射/数字广播传输发射/数字

2 电视传输中 6,380,000 100%

MMDS 传输网开发管理经营;无线

传输覆盖网开发管理经营;中波转

播业务;数据广播业务,卫星电视

4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广播节目接收,微波传送,电视塔

维护与物业管理

新媒体/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

集成、播放、销售、研究、技术开

发、对外交流;文艺创作与表演;

经营演出及其经纪业务; 电子商务

交易中心、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

服务、数据库管理;从事信息技术、

电子产品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

事文化交流;从事广告业务;文化

深圳前海天 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

3 宇视听新媒 电子产品、礼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 49,000,000 100%

体有限公司 贸易;展览展示;美术设计、电脑

动画设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

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网上

广告;从事文化经纪业务;工艺美

术品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

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

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

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无线接入设备

的研发与销售。

深圳市深视

从事广告业务;各类体育活动策划;

体育健康文

4 体育赛事策划举办;国内贸易(不 30,000,000 100%

化发展有限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

电影/电视片制作/国内外影片输出

深圳电影制

输入/电影物资器材租赁/影视特殊

5 片厂有限公 7,900,000 100%

服装加工/电影道具的制作及化妆

服务

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

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

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

深圳广播电 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

影电视文化 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广

6 50,000,000 100%

产业有限公 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

司 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

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

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

深圳广播电

7 贸易 HK100 100%

影电视集团

4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香港国际有

限公司

深圳广播电

影电视集团

8 法律允许从事的一般性业务 HK10,000,000 100%

驻香港办事

处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广 文化活动策划;电视专题节目策划

9 电文化传播 创作;文化产业投资与策划;企业 6,000,000 100%

有限公司 形象策划;文化展览策划。

深圳市广播

促进交流、收集意见,促进广播事

10 电台听众联 50,000 100%

业发展

谊会

深圳时刻网

11 络传媒有限 广告、信息咨询、平面设计 10,000,000 100%

公司

深圳龙媒影 文化活动策划;电视专题节目策划

12 视文化传播 创作;文化产业投资与策划;企业 10,000,000 100%

有限公司 形象策划

深圳花朵文

13 化传媒有限 文化活动策划、品牌设计与策划。 10,000,000 100%

公司

深圳市环球

14 财经传媒有 广告、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策划 40,000,000 100%

限公司

深圳广信网 从事广告业务;影视设备技术开发,

15 络传媒有限 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信息咨 30,000,000 100%

公司 询。

承办、合作举办国内外文化产业会

议和展鉴活动;文化产品的版权、

产权、技术转让交易;提供文化产

业咨询、文化产业中介;为国内外

深圳市文化 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提供相关的服

16 产业(国际)会 务;与会展业务有关的场地租赁; 20,000,000 99%

展有限公司 会展策划、设计和会务服务;网上

虚拟会展业务;批发、零售会展商

品。(以上各项涉及前置审批和专

项许可的凭相关批文和取得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

深圳人民广播电台生活广播的开

深圳市广电

办、节目制作及播出(按国家广播

17 生活传媒股 30,000,000 98%

电影电视总局[2007]44 号文经营);

份有限公司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应

4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

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

物业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圳市广视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18 后勤物业管 10,000,000 95%

餐饮策划管理;投资经办实业;住

理有限公司

宿、餐饮(分支机构经营)。

深圳市深视 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

19 广告传播有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3,684,000 95%

限公司 专控、专卖商品)

设计、制作国内外广告;代理报刊、

深圳市深视

影视、印刷品、礼品广告业务;企

20 传媒有限公 5,000,000 90%

业形象策划;企业信息咨询;文化

司(电视报)

用品贸易。

为文化企业股权、著作权、版权、

文化艺术品所有权、收益权以及分

拆权益、债权提供交易、登记、托

管平台等服务;提供文化企业改制、

深圳市文化

并购重组、辅导等配套服务;受托

21 产权交易所 100,000,000 80%

依法承担地方性文化产权登记职

有限公司

能,办理各类文化产权及权益的托

管,提供交易见证、过户、登记等

服务;文化产品权益的鉴定与评估

服务。

广播电影电视无限传输;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移

动电视讯号传输与相关技术安装工

深圳市移动 程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视信息

22 视讯有限公 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 46,660,000 75%

司 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

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

营);媒体策划,电视设备与技术

开发、购销。

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图书报

刊的零售;从事广告业务。 信息咨

深圳市天和 询服务;通信产品和计算机软硬件

23 信息服务有 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服务;计 30,000,000 63.33%

限公司 算机网络、IT 技术支持(以上不含

限制项目);接受委托代售演出票、

门票、飞机票;文体用品、电子产

品、纺织服装、日用品(不含食品、

4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药品)的销售;文化活动策划;国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

商品);会议策划;票务代理;房

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

制作、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

深圳宜和股

24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100,000,000 60%

份有限公司

报);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

车销售;火车票、机票代售项目。 信

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经营);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

电视剧、综艺、专题、动画故事片

的制作、复制、发行;文化活动的

策划(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广告

深圳市深广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取

25 传媒有限公 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另行办理审 30,000,000 60%

司 批后方可经营);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

规划建设及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信

号传输服务;音视频和数据信息内

容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网页制

作、网络游戏、文学欣赏、网上商

深圳市天威

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

26 视讯股份有 395,739,231 57.77%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限公司

专控、专卖项目);各类信息咨询

(凡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

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审证字

第 659 号文办理)。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

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信

深圳市西部 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27 传媒股份有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100,000,000 51%

限公司 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4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

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信息咨

深圳市东部 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国

28 传媒股份有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100,000,000 51%

限公司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不含演

深圳市合众 出及经纪);从事广告业务(法律、

29 传媒有限公 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 10,000,000 51%

司 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

经营)

深广电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营业范围存在广告业务,但该类广告业务主要

为客户提供从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到媒介策划、媒介购买、

监测评估等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其所属行业为“L72 商贸服务业”。本次交易标的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

物、网络购物和外呼购物,包括商品开发、采购、电视购物节目制作、呼叫中心

订购、信息系统开发、物流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等。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宜和股份所属行业为“F52 零售业”中的电

子商务行业。宜和股份与深广电集团控制具有广告业务的其他企业分属不同行业,

其经营模式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深广电集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广电集团持有

天威视讯 57.77%的股权,为天威视讯控股股东。

四、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广电集团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天威视讯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深广电集团职务

郑鼎文 董事长 2014-07-11 副总经理

麦上保 董事 2014-11-18 无

4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姓名 天威视讯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深广电集团职务

邓均明 董事 2014-05-06 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钟林 董事 2008-12-29 无

吴湖湘 监事会监事、主席 2013-08-29 无

麦上保 总经理 2014-10-23 无

陈志才 常务副总经理 2014-10-23 无

龙云 财务总监 2008-10-20 无

曹利齐 总工程师 2015-07-21 无

林刚 副总经理 2015-07-21 无

钟林 董事会秘书 2002-10-01 无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形式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广电集团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深广电集团针对该事项做出如下承诺:“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集团在最

近五年内未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若出现与上述声明不一致的情形,本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深广电集团,不存在其他交易对方。

4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0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自 2008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38 年 1 月 30 日止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呼和

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103166315

税务登记证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67188618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7188618-0

码: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文化产业园清庆路 1 号龙华办事处深圳广播电

住所:

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2#办公楼 1-10/2#楼演播厅 1-4 层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会议策

划;票务代理;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商

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投资兴办

经营范围: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

火车票、机票代售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

二、历史沿革

(一)宜和股份历史沿革

1、宜和股份设立

2008 年 1 月 16 日,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

署《深圳市宜和家庭购物有限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决定共同投资成立“深

圳市宜和家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深广电集团、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6,000 万元、

4,000 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 60%、40%。

《深圳市宜和家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第十六条约定:

“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本协议签订后,根据公司注册程序,向投资双方下达

注资通知书。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将注册资金的

4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0%一次、足额存入双方确认开设的银行临时账户。剩余注册资金部分按《公司

法》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必要时也可由公司经营班子提报预算交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到位。公司由工商部门批准核发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

开始正式设帐。”故宜和股份发起人深广电集团及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

两次缴纳注册资本。

2008 年 1 月 29 日,深圳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对公司出

资情况出具中和正信(深圳)验[200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东首次出资

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深广电缴纳 3,600 万元,华建伟业缴纳 2,400 万元。

2008 年 1 月 30 日,宜和股份领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宜和股份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广电集团 3,600 60%

华建伟业 2,400 40%

合计 6,000 100%

经查询宜和股份工商资料,其成立时工商备案股东与其发起人所签订的合作

协议存在不一致现象,其中协议约定发起人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其工商

备案股东华建伟业的控股股东,且华建伟业股权结构在宜和股份成立以来未发生

变化。2015 年 7 月 15 日,深广电集团、华建伟业及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针对该不一致现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下:“1、深广电集团与华建伟业系宜

和股份真实股东,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华建伟业不存在委托持股关系;

2、华建伟业从出资之日起取代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位,深广电集团与

华建伟业按照《深圳市宜和家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执行相关

约定。”

2、2010 年 3 月 8 日,补缴注册资本

根据《深圳市宜和家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宜和股份于

2009 年 6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深广电集团、华建伟业于 2010 年 1 月 30

日前补缴剩余注册资本,其中深广电集团、华建伟业分别补缴 2,400 万元、1,600

万元注册资本。

4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0 年 1 月 30 日,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银华验字

[201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东于 2010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第二次出资合计

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实缴金额由 6,000 万元整变更为 10,000 万元整。

宜和股份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发起人深广电集团及华建

伟业于 2010 年 1 月完成第二笔出资。

2010 年 3 月 8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宜和股份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

3、2010 年 4 月 12 日,变更住所和经营范围

2010 年 3 月 22 日,宜和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的议案》,变更营业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和专卖商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

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1 日)、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快递业;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处所的议案》,决定变

更公司住所至深圳市福田保税区黄槐道 1 号深福保科技工业园 C 栋 C2 栋 6 层。

2010 年 4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颁发新的营

业执照。

4、2010 年 7 月 28 日,变更经营范围

2010 年 5 月 20 日,宜和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的议案》,决议变更营业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和专卖商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1 日)、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010 年 7 月 2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颁发新的营

业执照。

5、2011 年 9 月 29 日,变更经营范围

4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 年 9 月 15 日,宜和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决议变更公司营业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具体经营范围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1 日)、

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

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011 年 9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颁发新的营

业执照。

6、2012 年 4 月 10 日,变更经营范围

2012 年 3 月 23 日,宜和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决议变更营业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会议策划;票务代理;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

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 B2-20110568,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08 日)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范

围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1 日);房地产经纪;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电

视广告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012 年 4 月 1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颁发新的营

业执照。

7、2014 年 3 月 24 日,变更经营范围

2014 年 3 月 24 日,宜和股份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变更营业范围至: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会议策划;票务代理;房地产经纪;信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电视广告

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

火车票、机票代售项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代理 4S 品牌店销售汽车。

5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年 3 月 2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颁发新的营

业执照。

8、2014 年 11 月 12 日,变更住所和经营范围

2014 年 10 月 21 日,宜和股份做出决定,变更地址至:深圳市龙华新区清

湖文化产业园清庆路 1 号龙华办事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2#

办公楼 1-10/2#楼演播厅 1-4 层。

2014 年 11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新的营业

执照。

(二)宜和股份历次股本变化

自成立以来,宜和股份未发生过增资、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化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股东为深广电集团及华建伟业,公司股权结

构图如下:

宜和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深广电集团,深广电集团具体资料详见本

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四、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共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宜和商贸、宜和乐游。

(一)宜和商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宜和购物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自 20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止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正理

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111088525

税务登记证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67188618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31185149-4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文化产业园清庆路 1 号龙华办事处深圳广播

住所

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2#办公楼 1-10/2#楼演播厅 1-4 层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初级农产品、服装、

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建材、机械

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首饰、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经营

经营范围 电子商务;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企业形象策划;文

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信息咨询;商务信

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宜和商贸主营业务为研究和开发适合电视销售的商品,直接与供应商合作进

行产品设计、包装、策划,并作为一级批发商分发至宜和购物频道、其他地区电

视购物频道以及有意向合作的二级分销代理商。

(二)宜和乐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宜和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04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炜曦

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111013218

税务登记证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67188618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31185149-4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

住所:

园 2#办公楼 4 层 B 区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票务代理业务;酒店预

订;会务和会展策划;汽车租赁;摄影(不含限制项目);旅游

纪念品(食品除外)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婚

经营范围: 庆礼仪庆典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许经营项目:境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代办签证、代买旅游

相关保险。

5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和乐游主营业务为挖掘与旅游相关的产品需求爱好,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旅

游产品组合,并进行产品宣传和销售。

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及

资产评估等情形。

六、标的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宜和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函件,宜和股份在 2014 年和 2015 年有两项处罚事项,内容具体

如下:

1、依据处罚文号为深市监福罚字[2014]10036 号的处罚文件显示,宜和股份

因为《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所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1

万元。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3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依据处罚文号为深市监罚字[2015]福 10057 号的处罚文件显示,宜和股

份因为价格欺诈被没收 9,072 元,罚款 9,072 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

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二款第 3 项规定:“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依法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选择法定幅

度中较低的部分予以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主要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该违法行

为法定可以选择的几种行政处罚中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进行处罚;另一种是在适

用规定有处罚幅度的行政处罚时,选择该幅度内较低部分予以处罚。一般地,在

5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实施罚款这一行政处罚时,选择最低限处罚,或者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

当中,选择较低的 30%部分处罚时,可视为从轻行政处罚。”

宜和股份的两项违规事项,监管部门均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中选择较低部分予

以处罚,未按“情节严重”情形进行处罚。因此,宜和股份的上述两项违规事项,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宜和股份系一家综合电子商务、电视购物及外呼购物,经营家庭百货、提供

生活服务,致力于打造新型零售业态的综合性零售公司。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

视购物、网站购物及外呼购物。

宜和股份在充分发挥自身媒体平台的基础上,整合电视、网络及移动端等销

售平台,发布商品信息,扩大消费受众群体,实现商品销售。同时,宜和股份根

据电视及网络销售平台积累的客户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充分挖掘客户的重

复性需求,运用外呼方式实现主动性销售,实现电视、网络、外呼三大主营业务

的有效衔接,打造完善的销售闭环。

1、电视购物

宜和股份与供应商合作制作电视购物节目,通过宜和购物频道播出,消费者

通过收看电视节目了解商品信息,并拨打热线电话实现订购。电视购物凭借强大

的亲和力和传播力,成为公司进行产品宣传的主要渠道,并为公司积累了大量的

会员资源。此外,宜和股份通过电视节目滚动栏实时公开宜和购物网站、订购电

话热线、屏幕二维码扫描等信息,实现网络购物及移动购物的有效宣传,进而带

动网络购物及移动购物销量的增长,实现各销售渠道的有效结合,实现利益最大

化。

电视购物主要为消费者提供精品生活百货类商品,包括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等品类。同时,宜和股份根据消费者需求偏好与供应商合作开发满足特定需求的

商品组合,以实现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适用性,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2、网络购物

5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网络购物分为 PC 端网站购物及移动端购物。

PC 端网站购物定位于生活百超,一方面通过实现电视购物节目的同步直播

及点播的方式实现电视购物所畅销商品的同步销售及延伸开发,推出更多样化的

产品组合,实现销量最大化;另一方面,宜和股份汇集供应商资源,实现产品的

自主化开发,引入更多样化的产品入驻网站平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移动端购物是宜和股份为抓住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而推出的新型销售渠道。

宜和股份移动端购物分为 WAP 主页、移动 APP 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能够满足

客户随时随地的即时性需求。

近年来,网络购物销售量稳步增长,成为宜和股份重要的销售平台,为其未

来重点发展领域。

3、外呼购物

外呼购物是通过呼叫中心向客户拨打电话以实现商品销售的主动营销方式。

宜和股份外呼购物借助电视购物及网络购物积累的良好客户资源,运用大数据分

析技术,实现消费者的精准定位,提高客户的充分购买率,有效提升销售成功率,

是宜和股份重要销售平台。

(二)公司主要业务流程

宜和股份日常经营主要涉及供应商选择、样品 QC、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

环节。宜和股份整体运营流程图如下:

5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和股份商品开发部门与供应商洽谈合作意向后,经商审会审议通过后与其

建立合作关系并确定合作商品,最后通过电视购物平台实现节目播出;客户通过

电视、网络、外呼等平台了解商品信息并订购;物流配送公司根据订单信息进行

货物配送;最后,宜和股份通过代收、手机、信用卡等多种收款方式收取货款。

1、样品 QC 流程图

样品 QC(质量控制)为宜和股份确定采购商品的重要环节,是其进行商品

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对其经营具有重要作用。宜和股份样品 QC 流程如下:

2、售后服务流程图

宜和股份属于商品贸易公司,良好的售后服务对其建立品牌、提高竞争力具

有重要作用,宜和股份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部分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宜和股份

售后服务人员会针对客户提出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支持性服务,若相关服务不能

满足客户需求,如出现退换货情形时,由供应商提供支持性服务。

5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商品厂退流程图

4、货款结算流程图

宜和股份主要采取视同买断式模式进行采购,其一般按月与供应商进行货款

结算。宜和股份根据上月实际销售量,按照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的约定结算

货款。

5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针对不同的主营业务,宜和股份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针对电视购物、网络

购物、外呼购物等购物模式,宜和股份主要采取“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进行采

购,针对批发业务、促销商品储备、部分需求较旺盛且供应商货源较少的商品,

宜和股份主要采取买断式方式进行采购。

(1)视同买断的代销

在该模式下,商品进入宜和股份仓库后,其所有权仍然属于供应商,宜和股

份代为保管该类商品,该类商品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售出,宜和股份有权将其

退回。总之,视同买断式的代销的内涵是供应商将商品发送至宜和股份的仓库时,

其风险与报酬并未转移,待宜和股份根据实现订单情况将该类商品发送给最终客

户时,与商品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才转移给宜和股份。

(2)买断

宜和股份买断式采购模式主要针对批发业务、促销商品储备、部分需求较旺

盛且供应商货源较少的商品。首先,批发业务即向客户成批量销售商品,能够增

加商品采购量,有利于维护供应商关系。随着商品贸易行业竞争的加剧,良好的

供货渠道对商品贸易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能够有效地稳定供应商资源、

增强竞争力,宜和股份于 2014 年开展批发业务。宜和股份开展批发业务主要基

5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于两种运作模式:一方面,以需定量,即客户主动提出商品采购需求,宜和股份

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及订单情况进行商品采购并直接配送给客户;另一面,宜和

股份对促销商品、畅销产品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即根据以往销售经验对销售较

好或当时受市场欢迎的商品与客户签订批发销售订单进行销售。其次,宜和股份

在特殊节日或特殊季节进行商品促销,会对该类活动进行备货。最后,针对部分

供应商备货较少且需求较好的商品采取买断式采购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在该模式下,供应商将商品发送至宜和股份仓库时,与该类商品相关的风险

与报酬即转移给宜和股份,宜和股份需承担与该类商品灭失、毁损等有关的风险。

在该模式下,商品入库后,宜和股份即可进行存货确认,模式能够使宜和实现零

库存管理,降低公司整体运营风险。

根据宜和股份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上述两种采购模式下,供应商均需通过资

质审批程序。具体而言,宜和股份采购流程如下:

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可以登录宜和股份网站:http://www.ehmall.com.cn 或者

通过热线电话联系其供应商管理处,并根据其供应商资质标准提交审核文件。通

5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过资质认证的供应商,根据合作流程,与宜和股份签订合作协议并准备商品提报

工作。待商品经宜和股份商品预审会、商品审议会决议通过,并经质量 QC 检验

合格后置入宜和股份 SCM 管理系统,宜和股份向供应商发出具体的采购需求进

行商品采购入库。

2、销售模式

宜和股份通过电视购物、网站购物和外呼购物作为独立的销售渠道进行产品

销售。同时为深度拓展深圳市场业务,开展与东部传媒、西部传媒的业务合作。

(1)以主题为驱动,以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为平台的销售模式

宜和股份通过对季节特点、消费者分类等的精准把握,适时推出适合季节消

费特点、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商品组合,策划营销节目,并在宜和购物频道实时

直播。同时,相关直播节目亦将在宜和网站实现同步直播及录播,实现商品的持

续性推送,进而延长节目时效,提高销售效率。

(2)以数据挖掘为驱动,以外呼购物为主导的销售模式

宜和股份根据历史销售数据,持续汇总各类消费者的购买信息,运用大数据

分析技术,对消费者需求偏好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实现对消费者消费需求的精

准挖掘,并通过外呼渠道进行主动性营销。该销售模式能够更准确地锁定消费者

需求,提高消费者粘性和销售成功率。

(3)毛利保底销售模式

为与供应商建立长久稳定、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同时为保障宜和购物频道

有限档位资源的合理使用,宜和股份对除品牌 3C 类和以往直播达标优异的商品

及重播档位商品之外的其他商品收取毛利保底费用。该模式具体内容为宜和股份

根据不同的节目档位制定不同的毛利保底额及毛利率,若商品销售的档位直播净

毛利额达到宜和股份要求的毛利保底费的要求,则宜和股份退回该供应商已缴纳

的毛利保底节目播出费,如未达到宜和股份要求的毛利保底费的要求,则由该供

应商补齐档位毛利保底要求的差额部分。该模式能够合理利用宜和股份档位资源,

同时能够提高销售效果,提高经营效率。宜和股份《毛利保底制度暂行规定及实

施细则》对毛利保底制度作出如下约定:

6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审批权限和范围

毛利保底政策的决策机构为宜和购物频道商品审议会(以下简称商审会);

毛利保底政策的审议办法为商审会评委集体投票决策决定。

针对首次上直播档的新商品:对于满足商品审议通过条件,且未获得评委全

票赞成通过的商品,毛利保底审议由商品审议评委投票决议,商审会评委赞成毛

利保底的比例高于 70%,则确定为销售高风险商品,需毛利保底;如低于 70%

(含 70%),无需毛利保底。

针对再次上直播档的毛利保底商品:对于已确定为毛利保底的商品原则上须

执行持续的毛利保底,但商品满足 3 次直播后,且 3 次直播档位任务均达 100%

以上的(含当档 15 天消退率),可由商品所属开发人员在商审会提出申请免收

毛利保底,商审评委以“首次上直播档的新商品”方式决定是否继续收取毛利保

底。

2)毛利保底确定及实施原则

确定商品是否执行毛利保底的商审会评委需满足至少九人的条件,且商审评

委不能以委托人的方式参与评定;确定商品是否执行毛利保底的方式有且只能以

现场投票决定;商审会拥有商品毛利保底金额的最终决策权;商开部门需严格执

行商审会决定的毛利保底金额,并在向供应商出具与之相符的毛利保底函件。

3)毛利保底实施办法

新供应商需在商品直播前三天确认已将毛利保底费缴纳至宜和股份,老供应

商需在商品直播前三天确认未结算货款足够包含该商品的毛利保底费用;凡是经

商审会审议需保底的商品在宜和购物频道直播时段销售时,必须按照档位要求毛

利标准或商审会另行决议的毛利保底金额进行毛利保底费收取,方能置入节目销

售;若供应商商品销售的档位直播净毛利额达到宜和股份要求的毛利保底费要求,

宜和股份按照合同(协议)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退回该供应商已交毛利保底费,

如未有达成,则由宜和股份在保底费或货款中扣除档位毛利保底要求的差额部分

款项。

(4)与其他传输机构合作,拓展传输范围

6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和购物频道覆盖范围为广东省,为合理运用广东省各地市的消费者资源,

宜和股份与拥有当地有线电视网络代理权的传输机构就传输宜和股份电视购物

节目签订入网传输合作协议,约定由传输机构在相关区域传输宜和股份购物节目。

目前,宜和股份节目传输范围已涵盖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

韶关市、茂名市、湛江市、河源市梅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开平市、云浮市等

广东省大部分地区。

(5)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宜和股份的销售形式有别于实体店销售,除特殊商品外,对消费者提供七天

无理由退货保障服务(即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 168 小时为 7

天,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

由于宜和股份销售渠道的特性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消费者收到货物后选择退

回的情况相对于一般的实体店零售要多,但由于宜和股份收入确认时点是在买方

签收,待七天无理由期满后,因此宜和股份确认收入后,不再会产生销售退回。

3、物流配送模式

宜和股份销售商品主要通过其自设配送团队及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两种方

式进行商品配送,其中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为主要配送方式。宜和股份在获取客

户订单后,通过内部系统将订单信息传递给合作物流配送商,由物流配送商上门

取货并按时配送给客户。目前,宜和股份主要合作物流配送商为 EMS、深圳市

顺捷丰达速运有限公司。

(四)主要业务系统

1、电视购物系统

电视购物系统即电视购物信息管理系统,其集呼叫中心和业务管理于一体,

构建完善的业务闭环,系宜和股份主营业务所依赖的主要管理系统。电视购物系

统主要包括系统文件、订单中心、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库存中心、

财务中心、媒体管理、日常管理等子功能模块,其具体功能如下:

子模块名称 主要功能

系统文件 主要用于用户权限管理等基础设置

订单中心 主要用于客户订单管理

6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子模块名称 主要功能

服务中心 主要用于客户服务管理

采购中心 主要用于日常采购订单管理

物流中心 主要用于物流配送管理

库存中心 主要用于出入库管理

财务中心 主要用于首付款管理

主要用于投放节目的信息管理,把控节目进度,并对不同销售渠道销售信息

媒体管理

进行管理和分析

2、SCM 系统

SCM 系统即供应商管理系统,系宜和股份自主研发的供应商服务及管理平

台,主要用于宜和股份与合作供应商间的日常业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入库

订单处理、厂退订单处理、供应商配送订单处理、客户投诉处理、节目编排查询、

销售情况查询、结算处理等功能。该系统集管理及服务于一身,旨在为供应商提

供方便、快捷的业务辅助服务,为宜和股份的核心业务系统。

(五)员工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共有员工 433 人,具体情况如下:

1、按岗位划分

员工分布 人数 占比

技术人员 25 5.77%

管理人员 101 23.33%

销售人员 107 24.71%

行政人员 200 46.19%

合计 433 100%

2、按年龄划分

员工分布 人数 占比

30岁以下 251 57.97%

31-40岁 122 28.18%

41-50岁 58 13.39%

51岁以上 2 0.46%

合计 433 100%

3、按教育程度划分

6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员工分布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237 54.73%

大专 166 39.34%

中专 4 0.92%

高中 1 0.23%

初中 25 5.78%

合计 433 100%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员工不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形。

(六)销售情况

1、零售业务及批发业务销售情况

宜和股份零售业务主要包括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为维护良好的

供应商关系,宜和股份于 2014 年开展批发业务,但由于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低且

占用大量资源,宜和股份于 2015 年逐渐减少对该项业务的投入。因此,宜和股

份批发业务主要集中在 2014 年度。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批发业务与零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零售业务收入 203,206,659.06 437,833,493.31 422,030,416.32

批发业务收入 - 251,753,944.15 -

合 计 203,206,659.06 689,587,437.46 422,030,416.32

2、零售业务销售情况

宜和股份零售业务主要指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等销售模式。报告

期内,零售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方式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电视购物 176,162,577.67 86.69% 369,136,003.08 84.31% 354,510,253.40 84.00%

网络购物 12,196,322.12 6.00% 26,422,488.21 6.03% 21,891,011.41 5.19%

外呼购物 4,845,485.74 2.38% 28,706,193.89 6.56% 35,265,266.86 8.36%

其他 10,002,273.53 4.92% 13,568,808.13 3.10% 10,363,884.65 2.46%

6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方式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合计 203,206,659.06 100% 437,833,493.31 100% 422,030,416.32 100%

(1)2015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宜和股份零售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排 名 销售金额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8,547,008.55 4.09%

第二名 8,547,008.55 4.09%

第三名 367,838.46 0.18%

第四名 340,151.28 0.16%

第五名 329,076.92 0.16%

合 计 18,131,083.76 8.68%

(2)2014 年度

2014 年度,宜和股份零售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排 名 销售金额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028,010.26 0.15%

第二名 692,788.89 0.10%

第三名 679,748.72 0.10%

第四名 612,039.32 0.09%

第五名 572,737.61 0.08%

合 计 3,585,324.79 0.51%

(3)2013 年度

2013 年度,宜和股份零售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排 名 销售金额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362,242.74 0.32%

第二名 716,504.27 0.17%

第三名 685,864.10 0.16%

第四名 673,755.56 0.16%

第五名 642,535.90 0.15%

合 计 4,080,902.56 0.95%

6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采购情况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和外呼购物,其主要采购产品为其

电视、网络及外呼三大销售平台所销售物品。宜和股份主要采购情况如下:

1、2015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宜和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深圳市金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1,776,351.64 10.81%

2 深圳缘子投资有限公司 6,044,884.30 3.00%

3 深圳市加枫红贸易有限公司 5,204,773.00 2.58%

4 长沙泰美酒业有限公司 4,152,065.94 2.06%

5 银河盛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101,425.28 2.04%

合计 30,213,770.96 20.01%

2、2014 年度

2014 年度,宜和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102,522,341.98 18.20%

2 深圳市泰源福珠宝有限公司 40,115,942.70 7.12%

3 紫金矿业集团(厦门)销售有限公司 30,757,343.45 5.46%

4 深圳市缘子投资有限公司 14,164,626.06 2.52%

5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 14,162,159.93 2.51%

合计 201,722,414.12 35.82%

3、2013 年度

2013 年度,宜和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深圳市星月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5,297,334.36 8.11%

2 上海聚乐家贸易有限公司 12,420,486.69 3.98%

3 杭州优购实业有限公司 11,211,491.00 3.59%

4 长沙泰美酒业有限公司 7,823,239.83 2.51%

5 深圳市福生源商贸有限公司 5,204,351.01 1.67%

6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51,786,204.36 19.86%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其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在前五大供应商中享有权益的情形。

(八)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类别及监管体制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外呼购物等,根据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宜和股份所处行业为零售业(F2),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宜和股份属

于零售业(F52)下属的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行业(F5295)。

目前,电视零售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商务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及相应的地方各级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商品流通政策、广告管理制

度、电视购物相关规定等制度性文件及日常运营监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

规定,公司所处行业法律法规主要分为电视购物法律法规、网络购物法律法律等。

具体情况如下:

(1)电视购物主要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

部门批准的节目设置范围开办节目,不得出租、

转让播出时段。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

《广播电视 1997 年 8 月 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

管理条例》 11 日 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

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

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广告不

得超过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

《关于进一 在掌握主要领导干部任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

步加强广播 2005 年 8 月 4 资产配置控制权、宣传内容终审权的前提下,广

广电总局

电视频道管 日 播电台、电视台可将音乐、科技、体育、娱乐等

理的通知》 节目制作业务、广告代理经营业务剥离组建公司

6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规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运作。广播电台、电视台组建节目制作、广告代

理经营公司,应以现金出资,不得将频道资源、

业务、品牌等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组建公司。上

述节目制作公司、广告代理经营公司经批准可以

吸收一定比例的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但投资方

不得参与宣传编辑业务。

要求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以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

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

《关于整顿 有效率以及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

广播电视医 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

广电总

疗资讯服务 2006 年 7 月 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

局、工商

和电视购物 19 日 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

总局

节目内容的 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自 2006 年 8 月

通知》 1 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

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

物节目。

将所有电视购物短片纳入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

《广播电视 出总量。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食品、化

2009 年 9 月 8

广告播出管 广电总局 妆品、农药、兽药、金融理财等须经有关行政部

理办法》 门审批的商业广告,播出机构在播出前应当严格

审验其依法批准的文件、材料。

在电视购物频道播出的居家购物节目作为广播

电视节目管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严格遵守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强

对节目内容策划和审查把关。主持人必须依法持

证上岗。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必须

《广电总局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良好文化品位。要如实介绍

关于加强电

所售商品,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公布在一定

视购物短片

2009 年 9 月 期限内可“无条件退货”和“验货付款”的承诺。特

广告和居家 广电总局

10 日 殊类商品,还必须标明相关审批文号等信息。有

购物节目管

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产生副作用的商品,必须在广

理的通知》

告或者节目中明确提示。严禁出现内容虚假违

法、格调庸俗低下、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

等内容,严禁播出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

减肥产品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

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

意见表示开办电视购物频道应满足一系列条件,

包括当地人口较多,消费市场较大,开办机构实

力较强;频道定位清晰,具有包括互联网络购物

在内的完善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具有完备的

《关于电视 节目审查、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具有必要的经营

购物频道建 2009 年 12 月 和管理专业人员;具有完善的商品开发、节目编

广电总局

设和管理的 10 日 播、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呼叫中心、售后服务

意见》 等系统的搭建方案;全国播出的购物频道的自有

启动资金不少于 1 亿元,省级行政区域内播出

的不少于 5,000 万元,市地级行政区域内播出的

不少于 3,000 万元。播出机构在严格掌握购物频

道所有权和节目编排、审查、播出权的前提下,

6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规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可将购物频道的商品开发、节目制作、信息管理、

呼叫中心、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经营性业务剥

离,与符合要求的国有、民营机构组建由播出机

构控股的购物经营企业,其中呼叫中心、物流配

送、售后服务等业务,也可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

业机构经营。

要求各卫视频道严格界定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与

电视购物节目;认真审验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关于进一 的企业资质;每天 18 点至 24 点时段内,不得播

步加强卫视 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须严格执行总局

频道播出电 2013 年 10 月 《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

广电总局

视购物短片 29 日 管理的通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广告管理工 的具体规定;对审核同意投放的电视购物短片广

作的通知》 告,需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

备案。

自 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全国开展电视购

商务部、 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电视媒体做好电视购物广

工信部、 告发布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备案工作,发布电视购

公安部、 物广告前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

《关于开展

工商总 得发布未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的电

电视购物专 2013 年 12 月

局、质检 视购物广告。电视购物频道和专门购物时段播出

项整治工作 4 日

总局、广 的购物节目要进一步提高商品准入、节目内容审

的通知》

电总局、 查和售后服务标准。强化购物频道的节目制播环

食药监管 节管理,电视台要严格掌控频道所有权和节目编

总局 排、审查、播出权,进一步规范电视购物频道的

节目和播出形态,做到如实宣传介绍所售商品。

(2)网络购物主要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

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

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

《中华人民共 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

2000 年 9 月

和国电信条 国务院 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

25 日

例》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电

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增值电信业务,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

《互联网信息 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

2000 年 9 月

服务管理办 国务院 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工信部申请办理互联

25 日

法》 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新闻、

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

联网信息服务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在申

6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 手续前,应当依法经

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相关许可证。

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

务,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

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

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

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

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除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

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

《网络交易管 2014 年 1 月

工商总局 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 货

理办法》 26 日

的商品以外,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

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

说明理由。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

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

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

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三方交易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

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

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

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3)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发展状况

国内电视购物经历了最初的磨合期、爆发期、以及乱象频出的混乱期,逐步

进入规范期,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我国现代家庭电视

购物(电视购物频道)公司的主要消费对象是居家人群,销售的商品主要定位于

家庭生活百货。经过多年的发展,家庭电视购物实现快速发展,部分领先企业已

拥有覆盖全国的收视网络和稳定增长的会员群体。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购物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并对电视购物

造成直接冲击。为应对冲击,电视购物企业相继互联网化并通过建立销售网站、

移动网络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行业发展逐渐多元化。

2、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市场规模

据欧睿信息资讯公司(Euro monitor)统计,2014 年我国现代家庭购物行业

(以电视购物为主)的市场规模超过 330 亿元,2009-2014 年年均增速高达 21.3%。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2015-2020 年中国电视购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风险分

7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析报告》,预计 2020 年我国电视购物市场规模将达到 1467.2 亿元。2009 年以来,

我国电视购物行业规模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我国2009-2014年家庭购物行业(以电视购物为主)

的市场规模变化图(亿元)

350 331.4 0.45

300.8

300 0.4

38.5% 272

0.35

250 234.5

31.4% 0.3

200 169.3 0.25

150 128.8 0.2

16.0% 0.15

100

10.6% 10.2% 0.1

50 0.05

0 0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市场规模 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视购物在目前商品零售业市场上所占的比重仍然

偏低。在电视购物较为发达的美国、韩国及日本,电视购物行业销售额约占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8%至 12%。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我国电视

购物交易额占社会零售额的比例不足 1%,我国电视购物行业仍具有巨大的发展

空间。2009 年以来,我国电视购物交易额占社会零售额的比例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竞争状况

(1)电视购物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7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和股份从电视购物起步,目前已逐步发展成集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外呼

购物为一体的三屏互动整合营销平台,随着电子商务行业内各渠道界线被逐渐打

破,宜和股份面临的竞争对手也从传统电视购物(如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购物商务有限公司、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领域拓展至整个电子电视

商务领域,包括网络购物及移动互联网购物企业(如京东、苏宁、国美等)等。

目前面临以下几类企业带来的市场竞争:

1)电视购物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商品类型 覆盖区域

目前已覆盖北京、天津、河北、河

以家庭生活为核心的

南、山西、山东、江苏、浙江、四

北京优购 日常用品、生活家电、

川、广东、广西、江西、海南、辽

1 文化发展 2008 年 11 月 数码电子、美容护肤、

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

有限公司 服装饰品、营养保健、

湖北、福建、内蒙古等地,覆盖超

文化礼品等

过 220 多个城市。

家用电器、电脑、手

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黑龙江、

上海东方 机、数码、家具、食

甘肃等省的大部分城市,以及南昌

2 希杰商务 2004 年 1 月 品、保健品、美妆、

市、昆明市、太原市、晋中市、武

有限公司 服饰、珠宝收藏、户

汉市。

外、旅游、汽车等

家居生活、3C 数码、 目前已进入湖南、江苏、浙江、广

快乐购物

流行服饰、珠宝美妆 东、广西、湖北、福建、山西、安

3 股份有限 2005 年 12 月

等商品以及专业便捷 徽、江西、云南、山东、海南等 19

公司

的购物服务 个省,197 个地级市。

广东南方 食品、家居用品及其

2010 年 10 月

4 家庭购物 他日用品、收藏品及 主要为广东省范围内。

10 日

有限公司 其他商品

2)网络购物主要竞争对手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中国最大的自营式电商企业,2014 年,活跃用户数达到 9,660 万人,

全年交易总额为 2,602 亿元。2010 年,京东跃升为中国首家规模超过

1 京东 百亿的网络零售企业。2013 年 3 月 30 日正式切换域名一个事业部,涉

及金融、拍拍及海外业务。2014 年 5 月 22 日,京东在纳斯达克挂牌,

股票代码:JD。

创办于 1990 年 12 月 26 日,是中国商业企业的领先者,经营商品涵盖

传统家电、消费电子、百货、日用品、图书、虚拟产品等综合品类,

2 苏宁 线下实体门店 1,600 多家,线上苏宁易购位居国内 B2C 前三,线上线

下的融合发展引领零售发展新趋势。2014 年 10 月 26 日,中国民营 500

强发布,苏宁以 2,798.13 亿元的营业收入和综合实力名列第一。

创办于 1987 年 1 月 1 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

3 国美

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之一,线下实体门店 1,300 余家,旗下拥有国美、

7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永乐、大中、黑天鹅等全国性和区域性家电零售品牌。国美在线是国

美集团旗下综合 B2C 购物网站,是集合 B2C、B2B2C、自有品牌、团

购等多种领域的综合化购物平台。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网

上购物平台。商品经营范围涵盖传统大家电、3C 数码、家居、图书、

母婴、食品、酒水、服饰、化妆、黄金、文化艺术品等品类,网站商

品总量已突破 300 万。

(2)宜和股份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宜和股份逐渐积累了如下竞争优势:

1)本土区位优势

宜和股份作为深耕深圳本土的电视购物平台,在深圳地区已经建立了良好的

用户口碑并拥有了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作为一家区域性电视购物平台,宜和股

份已经在深圳购物市场奠定了用户基础、形成了区域性竞争优势。

与同类电视购物企业相比,宜和股份拥有丰富的本土市场数据与经验积累,

同时对于华南地区市场形成了良性的产品、内容与服务输出,虽然短期内无法与

大型全国性平台抗衡,但已经具备了成为华南地区重要电视购物平台的能力。

2)传播能力优势

与普通电子商务企业相比,公司拥有优良的媒体创意、制作和传播能力,可

实现对电视、电脑和移动终端等的整合营销,拥有多渠道、多通路的优势。

报告期内,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行业内各渠道

界限被逐渐打破、多屏互动趋势初显,宜和股份凭借电视购物的先发优势以及媒

体创意、制作和传播能力,有望在未来三屏融合的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整体竞争力。

4、行业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电视购物行业由广电总局施行牌照化管理,拥有严格的准入审核制度,普通

企业较难通过申请牌照进入电视购物行业。同时,电视购物行业存在全国性牌照

与区域性牌照之分,电视购物企业进入全国性电视购物平台同样存在政策壁垒。

因而,电视购物行业存在进入与发展的重要政策壁垒。

7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技术壁垒

电视购物行业涉及节目制作与播出,需要公司具备较强的节目策划、运作、

制作能力。电视购物节目通过视觉画面直接刺激消费者购买,因而需要公司具备

较高水平的直播、录播能力,才能为消费者呈现具有诱惑力之内容。因而,企业

进入电视购物行业同样存在技术壁垒。

(3)渠道壁垒

电视购物内容播出需要频道资源,而频道资源本身具备有限性,当前主流电

视频道已经自建电视购物节目与频道,因而,具备市场竞争力的电视频道与渠道

已经被控制或占用,后来者通过现有主流频道打开市场存在较大难度。

(4)品牌壁垒

电视购物目前市场已经进入成熟期,后发企业进入此市场必然面临重新塑造

品牌的挑战。在商品信息高度透明可比、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业行业现状下,业内

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将更多的依赖口碑传播和品牌效应推动销售的增长。消费者

和市场一旦形成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品牌认可,忠诚度高且不易改变,为市场后进

入者设置较高的进入壁垒。

八、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状况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办公设备 31,919,450.26 18,203,678.07 13,715,772.19

专用设备 10,193,118.13 242,086.55 9,951,031.58

运输设备 1,433,458.65 888,812.40 544,646.25

其他设备 4,555,975.40 2,154,233.29 2,401,742.11

合计 48,102,002.44 21,488,810.31 26,613,192.13

2、房屋租赁情况

7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用途 租金 面积 (m 租赁期限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

深圳广

湖文化产业园清庆 438,962.94

播电影

路1号龙华办事处深 元/月,从

宜和股 电视文 2014.1.10-

圳广播电影电视集 办公 2016年起租 13,292.08

份 化产业 2019 .1.09

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金按年8%的

有限公

2#办公楼1-10/2#楼 增速增加

演播厅1-4层

深圳市

南岗实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宜和股 294,406元/ 2015.7.1-

业股份 松白路1026号南岗 仓储 10,705.67

份 月 2017.6.30

有限公 第二工业园7栋1-6楼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系宜和股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广电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开

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

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

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工艺美

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宜和股份所租赁文产公司的房屋系深广电集团的房产,据该租赁房屋房产证

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深广电集团。2013 年 4 月 28 日,深广电集团召开会议(深

广电集团通[2013]137 号文),指出集团物业由文化公司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化

运营,文化公司有权就该房屋与宜和股份签订租赁协议。

3、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所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 所有 获取方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 核定服务项目

号 权人 式

无线电广播; 有线电视播放;

电信信息; 为电话购物提供电

2010/4/7 讯渠道; 远程会议服务; 提

宜和 原始取

1 6609534 - 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

股份 得

2020/4/6 接服务; 电子公告牌服务(通

讯服务); 信息传送设备的出

租; 电话通讯; 电子信件;

7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所有 获取方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 核定服务项目

号 权人 式

货运; 海上运输; 汽车运输;

2010/8/28- 空中运输; 停车场服务; 仓 宜和 原始取

2 6609553

2020/8/27 库出租; 潜水服出租; 包裹 股份 得

投递; 旅游安排; 管道运输;

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

上展示商品; 电视商业广告;

2010/8/28- 饭店商业管理; 组织商业或广 宜和 原始取

3 6609535

2020/8/27 告展览; 进出口代理; 替他 股份 得

人推销; 报刊剪贴; 审计; 自

动售货机出租;

纸; 复写纸; 纸巾; 纸或纸

2010/3/28- 板制广告牌; 日历(年历); 卡 宜和 原始取

4 6609536

2020/3/27 片; 印刷出版物; 宣传画; 包 股份 得

装纸; 文具;钢笔

培训; 安排和组织会议; 出

借书籍的图书馆; 书籍出版;

2010/8/28-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宜和 原始取

5 6609552

2020/8/27 的); 节目制作; 录像带出租; 股份 得

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

电视文娱节目; 演出;

有线电视播放; 无线电广播;

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

电子信件; 远程会议服务; 为

2012/1/28- 宜和 原始取

6 9071334 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信息

2022/1/27 股份 得

传送设备的出租; 电信信息;

电话通讯; 提供与全球计算机

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培训; 安排和组织会议; 出

2012/6/7

借书籍的图书馆; 文娱活动; 宜和 原始取

7 9071384 -

录像带出租; 演出; 电视文 股份 得

2022/6/6

娱节目; 节目制作;

广告; 电视商业广告; 为零

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

2010/7/14- 品; 饭店商业管理; 组织商 宜和

8 6456510

2020/7/13 业或广告展览; 进出口代理; 股份

替他人推销; 报刊剪贴; 审

计; 自动售货机出租;

培训; 安排和组织会议; 出

2010/7/14- 宜和 转让取

9 6456483 借书籍的图书馆; 书籍出版;

2020/7/13 股份 得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7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所有 获取方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 核定服务项目

号 权人 式

的); 节目制作; 录像带出租;

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

电视文娱节目; 演出;

无线电广播; 有线电视播放;

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远

程会议服务; 电子信件; 电

2010/3/28- 宜和 转让取

10 6456485 话通讯; 电信信息; 信息传

2020/3/27 股份 得

送设备的出租; 电子公告牌服

务(通讯服务); 提供与全球计

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无线电广播; 有线电视播放;

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远

程会议服务; 电子信件; 电

2010/3/28- 宜和 转让取

11 6456509 话通讯; 电信信息; 信息传

2020/3/27 股份 得

送设备的出租; 电子公告牌服

务(通讯服务); 提供与全球计

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货运; 海上运输; 汽车运输;

2010/7/14- 空中运输; 停车场服务; 仓 宜和 转让取

12 6456484

2020/7/13 库出租; 潜水服出租; 包裹 股份 得

投递; 旅游安排; 管道运输;

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

上展示商品; 电视商业广告;

2010/7/7

饭店商业管理; 组织商业或广 宜和 转让取

13 6456486 -

告展览; 进出口代理; 替他 股份 得

2020/7/6

人推销; 报刊剪贴; 审计; 自

动售货机出租;

培训; 安排和组织会议; 出

借书籍的图书馆; 书籍出版;

2010/7/14-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宜和 转让取

14 6456507

2020/7/13 的); 节目制作; 录像带出租; 股份 得

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

电视文娱节目; 演出;

货运; 海上运输; 汽车运输;

2010/7/14- 空中运输; 停车场服务; 仓 宜和 转让取

15 6456508

2020/7/13 库出租; 潜水服出租; 包裹 股份 得

投递; 旅游安排; 管道运输;

纸; 复写纸; 纸巾; 纸或纸

2010/3/28- 板制广告牌; 卡片; 日历(年 宜和 转让取

16 6456511

2020/3/27 历); 印刷出版物; 宣传画; 股份 得

包装纸; 文具;

7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所有 获取方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 核定服务项目

号 权人 式

培训; 安排和组织会议; 出

借书籍的图书馆; 书籍出版;

2010/8/14-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宜和 转让取

17 6456512

2020/8/13 的); 节目制作; 录像带出租; 股份 得

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

电视文娱节目; 演出;

货运; 海上运输; 汽车运输;

2010/8/14- 空中运输; 停车场服务; 仓 宜和 转让取

18 6456513

2020/8/13 库出租; 潜水服出租; 包裹 股份 得

投递; 旅游安排; 管道运输

无线电广播; 有线电视播放;

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远

程会议服务; 电子信件; 电

2010/8/14- 宜和 转让取

19 6456514 话通讯; 电信信息; 信息传

2020/8/13 股份 得

送设备的出租; 电子公告牌服

务(通讯服务); 提供与全球计

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

上展示商品; 电视商业广告;

2010/8/14- 饭店商业管理; 组织商业或广 宜和 转让取

20 6456515

2020/8/13 告展览; 进出口代理; 替他 股份 得

人推销; 报刊剪贴; 审计; 自

动售货机出租;

纸; 复写纸; 纸巾; 纸或纸

2010/4/21- 宜和 转让取

21 6456516 板制广告牌; 卡片; 包装纸;

2020/4/20 股份 得

文具; 钢笔; 色带;

其中,6456483、6456485、6456509、6456486、6456507、6456508、6456511、

6456512、6456513、6456514、6456515、6456516 号注册商标均系从深圳市后勤

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得,国家商标局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核准前述商标变更程序。

(2)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权利取得 权利范围

1 宜和手机客户端购物平台软件V1.0 2014SR048412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 宜和新媒体购物平台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14SR047904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拥有的业务资质及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7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有

资格许可证书 状态 许可证编号 发证机关 期限

权人

增值电信务经 宜和 广东省通信 2015.01.21-2016.

取得 粤B2-20110568

营许可证 股份 管理局 10.08

食品流通许可 宜和 深圳市市场

取得 SP44030420013001533 2013.10.17-2016.

证 股份 监督管理局 10.16

旅行社业务经 宜和 广东省旅游

取得 L-GD01918 永续经营

营许可证 乐游 局

(1)增值电信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管理相关条例,经营继续需

在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ICP 证”)有效期结束前 90 个工作日提交

资料进行续期,续证与新申请条件相同,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已获得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股东会关于续证的决议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依法承诺书(法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原件彩色扫描件;

5)业务合作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ICP 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托管或租用主机

合同,包括接入商 IDC/ISP 证需要有最新年检页,SP 证提供和基础运营商签订

的代收费协议);

6)ICP 原件彩色扫描件;

7)股东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章程)

原件彩色扫描件;

8)工信部备案过的所有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宜和股份曾经依法申请 ICP 证,拥有上述资质文件,亦将会根据法规要求

依法合理进行续期,其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存在延期风险。

(2)食品流通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

7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

请,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原件 1 份);

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复

印件 1 份,仅供归档);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1 份,仅供归档);

4)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宜和股份《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上述延期申请所述资质,待该证件延续

申请中能按照市监局要求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在续证工作中不存在法律障碍。

5、被授权使用的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被授权使用资质主要为宜和购物频道,具体

情况如下:

开办主 频道名 节目设 传输方 覆盖范 发证机 发证时

编号 有效期

体 称 置范围 式 围 关 间

中华人

宜和购

电视购 民共和

物有线 第 2016 年

深圳市 物节目 国国家 2014 年

数字付 PT019022 有线 广东省 12 月 31

电视台 及相关 新闻出 1月1日

费电视 号 日

服务 版广电

频道

总局

(1)宜和购物频道的申请及批复

2007 年 9 月 27 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具《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深圳市

电视台开办宜和购物付费电视频道的批复》(广电局[2007]388 号),指出同意

深圳市电视台开办宜和购物付费电视频道:节目设置范围为电视购物节目及相关

服务;频道呼号为宜和购物频道;频道识别号为 201270132005,该频道可以通

过有线方式将播出信号送至省有线网络公司,加密后在广东省范围内传输并通过

有线数字方式播出。

2007 年 10 月 8 日,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出具《关于同意深圳电视台开办

付费电视宜和购物频道的批复》(粤广局发[2007]460 号),指出同意深圳电视

台开办宜和购物付费电视频道,并在批复后 180 日内完成该频道的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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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宜和购物频道的授权

1)对宜和股份运作电视购物频道的授权

根据广电总局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印发的《广电总局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

设和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播出机构在严格掌握购物频道所有权和节目编排、审

查、播出权的前提下,可将购物频道的商品开发、节目制作、信息管理、呼叫中

心、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经营性业务剥离,与符合要求的国有、民营机构组建

由播出机构控股的购物经营企业,其中呼叫中心、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业务,

也可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经营。

2008 年 1 月 31 日,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出具《关于同意成立深圳广电集团

宜和家庭购物公司的批复》(深宣复[2008]1 号),指出同意深广电集团抓紧开

设电视购物频道,并成立宜和家庭购物公司对购物频道进行公司化运作。综上,

宜和股份经各方批复成为宜和购物频道的独家运营公司。

根据 2015 年 7 月 15 日,深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签署的《宜和购物频道合作

协议》的规定:深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永续合作经营宜和购物频道,即在深广电

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批准开办宜和购物频道期间,宜和

股份独家参与宜和购物频道的合作发展;若将来深广电集团把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转让给关联公司天威视讯,深广电集团仍应遵守本协议与本公司进行合作;根据

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深广电集团不以收取审查费、播出费和频道占用费等方式

向乙方收取合作费用,不得变相出租、转让宜和购物频道;宜和股份负责发展经

营宜和购物频道依法可予剥离的经营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开发、节目制作、

信息管理、呼叫中心、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深广电集团对本协议签订之前宜和

股份开展的上述经营业务予以追认。

2)对签署传输协议的授权

2015 年 7 月 15 日,深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签署《落地传输授权协议》,约

定深广电集团与宜和股份永续合作宜和购物频道,在合作期限内,深广电集团独

家授权宜和股份与电视信号传输机构、各地广电网络机构就宜和购物频道传输及

入网合作事宜进行接洽和谈判,并代表深广电集团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由此产生

的费用由宜和股份承担;深广电集团对本协议签署之前宜和股份签署的上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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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作协议予以追认。宜和股份有权与其他网络传输机构就宜和购物频道节目签订

合作协议。

6、无形资产明细数据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无形资产明细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财务软件 59,615.38 59,615.38 -

计算机软件 10,480,803.45 6,785,495.75 3,695,307.70

其他 50,054.37 27,899.98 22,154.39

合计 10,590,473.20 6,873,011.11 3,717,462.09

(二)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不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形。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负债总额为 13,497.12 万元,全部为流动

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3,170,396.06 2.35%

应付账款 75,689,823.73 56.08%

预收账款 10,013,797.96 7.42%

应付职工薪酬 10,851,732.58 8.04%

应交税费 267,745.29 0.20%

其他应付款 29,365,130.24 21.76%

其他流动负债 5,612,565.01 4.16%

合 计 134,971,190.87 100%

九、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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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0,022,309.97 242,471,517.28 188,720,778.64

总负债 139,506,733.79 148,232,878.70 109,126,280.05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股

100,515,576.18 94,238,638.58 79,594,498.59

东权益合计

资产负债率 58.12% 61.13% 57.82%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209,109,874.76 697,485,228.34 428,046,938.43

净利润 5,806,975.84 14,220,727.11 14,129,760.97

毛利率 25.64% 16.52% 2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518,233.12 51,359,803.73 61,603,438.18

流量净额

2014 年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宜和股份 2014 年开展批发业务,批发业务毛

利率低,影响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554.95 -60,771.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000,000.00 2,230,000.00 1,90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905.48 192,330.05 74,880.76

合 计 1,113,905.48 2,470,885.00 16,008.93

十、本次交易合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权

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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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宜和股份历史上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

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宜和股份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所持有

的宜和股份股权;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宜和股份的股权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或限制

转让的情形。

宜和股份股东同意分别放弃本次转让中对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享有的优先

购买权。

十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的情形。

十二、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宜和股份主要收入来自于通过电视通路、网络通路、外呼通路及其他通路实

现的商品销售收入。宜和股份出售的商品主要由物流公司负责运送至买方。宜和

股份于物流公司将商品运送至买方、由买方签收且退货期满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对于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业务,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

的同时,宜和股份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

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

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其他

流动负债”)。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宜和股份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

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

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标的公司不再对

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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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提供劳务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

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

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

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

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

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交易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交易标的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交易标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

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

知》等 7 项通知(财会[2014]6~8 号、10~11 号、14 号、16 号)等规定,标的公

司自 2014 年 7 月起执行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前述 7 项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交易标的自 2014 年 7 月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23 号的规定,交易标的自 201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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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前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

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经交易标的评估,自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交易标的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交易标的母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

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交易标的母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的依据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

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标的公司新设子公司宜和乐游、宜和商贸。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四)报告期内的资产转移或剥离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转移或剥离情况。

(五)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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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章 交易标的估值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德正信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宜和股份母公司账

面净资产值为 10,051.56 万元,按照资产基础法,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值为 10,910.79 万元;按照收益法评估,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之间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两种方法的估值

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企业拥有的经营资质、服务平台、商品开发能力、

管理团队和不可确指的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

映。本次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主要是由于该方法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

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能更好的反应交易标的的价值。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除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

用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假设宜和股份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

业标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3)对于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

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

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除评估报告中另有声明、描述和考虑外,未考虑下列因素对评估结论

的任何有利或不利之影响:

1)已有或可能存在的抵押、按揭、担保等他项权利或产权瑕疵或其他对产

权的任何限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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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未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

求关系、财政税收政策、内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因素

之变化。

3)各类资产目前的或既定的用途、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率、环境

等情况之改变,或被评估企业有关与被评估资产直接或间接的任何策略、管理、

运营、营销、计划或安排等(如经营策略、管理方式、经营计划、管理团队和职

工队伍等)发生变化。

4)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

5)出现战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6)被评估企业未列报或未作出说明而可能影响对被评估资产价值分析的负

债/资产、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或者其他相关权利/或有权利和义务/或有义务等。

(5)除在评估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1)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

在实施现场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

2)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

的。

3)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

存放等,因而资产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

危险因子均未列于评估师的考察范围,其对评估价值的不利或有利影响均未考虑。

尽管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查看,这种查看工作仅限于

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录之抽查和有限了

解等。评估师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

知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

2、收益法假设

(1)假设宜和股份现有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与供应商合作模式等)

未来年度不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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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假设宜和股份的核心管理团队是尽责的且在未来保持稳定。

(3)假设宜和股份目前执行的税收政策未来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宜和股份未来年度经营现资金流均匀流入或流出。

(三)评估方法及参数选取

1、收益法

(1)评估模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具体按照现资金流折现方法评估被评估企业的权益资本价值。其基本思路是

通过估算企业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资金流量(FCFF)并选用适当的折现

率计算出企业营业性资产的价值,加上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价值,得到评估基准

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V P Ci D

式中: V : 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权益资本价值)

P: 被评估企业营业性资产的价值

C i 被评估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 : 被评估企业付息债务的价值

n

P FCFF t 1 r

t

以上表达式中: t 1

其中: FCFF t :未来第 t 年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资金流

r :折现率

t :被评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期限

本次评估中,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企业自由现资金流(FCFF)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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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FCFF NI DEPR INT CAPEX NWC

其中: FCFF =预期的归属于所有投资者(包括权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自

由现资金流量

NI =税后净利润

D E P R 折旧与摊销

I N T=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CAPEX

N W C=净营运资金变动(包括对营运资金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考虑)

本次评估中,根据净现资金流量的计算口径,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模型

(WACC)确定。其中付息债务资本的回报率根据实际借款利率进行计算,股东

权益资本的回报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付息债务资本和股东

权益资本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为便于计算,本次评估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期限确定为无限年。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资金流模型,故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其计算公式如前述,为:

E D

WACC K e Kd

E D ( E D)

1)资本结构

评估基准日宜和股份经营性资产的资本结构中,债务价值为零元,故资本结

构中债务资本 D 的权重 [D/(E+D)]=0,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 E 的权重[E/(E+D)]=1。

2)股权资本成本

股权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模型进行估算。其公式为:

股权资本成本 Ke=Rf+[Rm-Rf]×β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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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式中:Rf:市场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β :风险系数;

Rt: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对于 Rf,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查询的中国固定利率收益率曲线显示,20 年期

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9476%,故选用 3.9476%为无风险报酬率 Rf。

对于 Rd,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以 5 年期贷款利率 6%为 Rd 的取值。

对于市场风险溢价 Rm-Rf,采用美国金融学家 AswathDamodaran 所统计的

各国家市场风险溢价水平作为参考。AswathDamodaran 统计的市场风险溢价包括

两方面,即成熟的金融市场风险溢价(采用美国股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水平)

加上由于国别的不同所产生的国家风险溢价(CountryRiskPremium)。据统计,

美国股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为 6.2%,我国的国家风险溢价为 0.9%(依据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最近一期对我国的主权债务评级来确定),综合的市

场风险溢价水平为 7.1%。

对于β ,需要同时考虑可比上市公司的 β 系数(即 u)指标以及宜和股份自

身的目标资本结构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比率的差异。经查相关行业的 48 家

可比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u 为 0.7612。由于 D=0,所以宜和股份β 值

为 0.7612。

对于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Rt,因宜和股份是非上市公司,通过计算已上市

的参照企业的平均风险在消除了资本结构的差异后来衡量宜和股份的风险,这还

需分析宜和股份相比参照公司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以确定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本

次评估时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取 3.7%。

对于股权资本成本 Ke,将上述参数代入前述的计算公式中,可得权益资本

成本 Ke 为 13.05%。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则:

E D

WACC K e Kd

E D ( E D)

=13%(取整)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宜和股份合并口径企业现资金流的折现率确定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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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溢余资产的分析与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在评估基准日的现状条件下,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

准日后企业自由现资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及负债。经分析,下列资产可界定

为溢余资产:

1)货币资金 7,100 万元。结合对宜和股份营运资金进行分析,宜和股份约

7,100 万元的货币资金可界定为溢余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 1,5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宜和股份对 2 家全资子公司

宜和商贸和宜和乐游的投资,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时,未考虑该 2 家子公司的收

益情况,故将其界定为溢余资产。

本次收益法评估界定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7,100 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

1,5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7,1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1,411.33

万元,故溢余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8,511.33 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中:商品零售收

入系指宜和股份通过电视频道、网站、电话外呼等通路向会员进行商品销售(包

括 3C 数码、家电、家居用品、珠宝首饰及收藏品等)实现的收入。商品批发收

入系指宜和股份为客户提供大额的批发采购服务而实现的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节目制作及其他收入和包装物收入。其中:节目制作及其

他收入系指宜和股份因制作和播放电视购物节目而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费、播出

费及其他服务费;包装物收入系指宜和股份因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统一外包

装而向供应商收取的相关费用。

宜和股份 2014 年的商品批发毛利率为 0.36%,毛利金额为 89.57 万元,占

2014 年商品销售毛利总额的比例为 0.80%。鉴于商品批发业务毛利较小且大额批

发业务收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对宜和股份业绩贡献较小,故本次评估预测时对

商品批发收入不予考虑;包装物收入由于金额较小,且对宜和股份业绩贡献较小,

故本次评估预测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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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对宜和股份未来年度营业收入进行预测时,主要考虑商

品零售收入、节目制作及其他收入。

(5)企业自由现金流及营业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根据上述模型以及对本次评估中主要参数的预测,本次评估对宜和股份未来

企业自由现金流和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7-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20,200.00 45,150.00 47,600.00 49,850.00 52,100.00 52,100.00

减:营业成本 14,193.00 32,110.40 34,005.40 35,758.80 37,521.00 37,521.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35 270.90 285.60 221.93 309.68 298.58

销售费用 3,580.00 7,903.70 8,248.10 8,606.30 8,964.50 8,964.50

管理费用 1,544.82 3,187.60 3,256.89 3,326.28 3,395.68 3,393.86

财务费用 38.50 107.55 123.15 137.45 151.75 151.75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757.40 1,770.3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757.40 1,770.31

减:所得税 439.35 442.58

净利润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318.05 1,327.73

加:折旧摊销 434.82 877.60 876.89 876.28 875.68 873.86

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

减:资本性支出 41.44 0.00 0.00 3,782.70 143.35 806.47

营运资金追加额 -35.79 204.39 -126.57 -112.55 -101.81 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 1,152.49 2,243.06 2,684.32 -994.63 2,152.19 1,395.12

折现率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折现系数 0.9699 0.8850 0.7831 0.6931 0.6133 4.7178

折现值 1,117.81 1,985.01 2,102.21 -689.33 1,319.98 6,581.96

营业性资产评估值 12,417.63

(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宜和股份无有息负债,则: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12,417.63+8,511.33=

20,928.96 万元

9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因此,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取整)。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主要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及有关投资单位经清查后反

映在其会计报表内的资产、负债为基础,通过评估这些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

被评估企业股东权益之市场价值。

(1)本次评估中资产基础法的主要资产及其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其中现金以盘点数为基础来核实评

估基准日的现金存量,并以核实值作为评估值。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核实

账面值、银行对账单余额及余额调节表的基础上,以核实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类款项

宜和股份列报评估的应收类款项包括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A、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包括预付的购商品款、设备购置款、落地传输费、广告费等,账龄

主要为 1 年以内。根据本公司抽查的有关原始凭证显示,预付账款能够形成相应

的资产权利或权益,故评估值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

B、其他应收账款

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根据宜和股份的有关会计记录进行抽查核实(包括核

对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分析了其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并对较大金额及

账龄较长的项目进行了函证。

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

于未发现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无法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项额计算评估值;账面

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存货

A、产成品(库存商品)

9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被评估企业本次列报评估的存货为外购用于销售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发

出商品。包括服装、时尚精品、家具、寝具、运动健康用品、家用电器珠宝、收

藏品、家庭食品和酒、茶等。本次评估按下列公式计算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不含税售价-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

账面值

= ×(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费率-所得税比率-扣减系数×净利

销售成本率

润比率)

其中: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根据被评估企业评估

基准日或上一会计年度损益表反映出来的平均值计算。

关于扣减系数,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K 取为 0.5;对于畅销产品,k=0;

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k=1。

B、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是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的珠宝首饰、收藏品、酒茶、家用电

器、家居生活用品等,评估方法与库存商品类似。

4)长期股权投资

对宜和股份申报评估的各项长期投资均以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以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乘以投资

企业占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5)其他无形资产

宜和股份本次申报评估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 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和 21 项商标权。本次对宜和股份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基

本思路如下:

n

V Rt (1 r ) t

评估基本模型为: t 1

其中: Rt :未来第 t 年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归属于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净利

9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r : 折现率

t : 无形资产未来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归属于无形资产所有者的收益额(R)定义

为:

R=净利润×净利润分成率

其中:净利润为与被评估无形资产业务相关的净利润

净利润分成率为无形资产对其相关净利润的贡献率,即被评估无形资产应享

有的与其相关业务净利润的分成比例。

本次评估中,计算无形资产对相关业务利润的贡献率时采用层次分析法,简

称 AHP 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采用 AHP 法评估相关资产对企

业利润贡献时,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建立问题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构造两

两比较判断矩阵;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相对权重;一致性检验。

本次评估中,根据无形资产收益额的计算口径,折现率主要根据社会平均无

风险报酬率及无形资产运营过程中的技术、经营和市场等风险因素综合确定。

6)长期待摊费用

抽查了待摊费用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了解费用支出和摊销方法,

并对待摊费用的受益期进行了分析。长期待摊费用按核实值作为评估值。

7)应付票据

本次评估查阅了有关票据存根及付款依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8)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购商品款和工程款、设备款等;预收账款是预收的商品

款;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设备使用费、网传输费、承运商配送费用和各类押金

保证金等。本次评估查阅了应付、预收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凭证,对重要的项目进

行了函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9)应付职工薪酬

9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人员对宜和股份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发放或使用进行了核实。经核实

结果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0)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

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应交税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1)设备类资产

宜和股份本次列报评估的设备分为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根据宜和股份提供

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对主要设备逐项进行现场查勘。

采用成本法评估对设备类资产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价值×

成新率,其中重置价值=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2)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审计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8,235.81 18,424.28 188.47 1.03%

非流动资产 5,766.42 6,357.19 590.77 10.2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 1,411.33 -88.67 -5.91%

固定资产 2,660.18 2,701.83 41.65 1.57%

无形资产 371.75 1,009.53 637.78 171.56%

长期待摊费用 1,188.94 1,188.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56 45.56 - -

资产合计 24,002.23 24,781.47 779.24 3.25%

流动负债 13,950.67 13,870.67 -80.00 -0.57%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13,950.67 13,870.67 -80.00 -0.57%

净资产 10,051.56 10,910.79 859.23 8.55%

(四)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重要变化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9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担任本次发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的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且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

公司、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

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

或准则,反映了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采用的参数

恰当,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得出的资产评估结果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

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

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评估方法的实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方法的实用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9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考虑到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可单独作为获利主体进行评估,同时结合本次

评估的目的,投资者主要考虑未来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提供给投资者的盈

利,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深圳德正

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为作

价参考依据确定。根据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60%

股份作价 12,558 万元。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所采用的参数恰当,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

果公允合理。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主要原因有:资产基础法是在持

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

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

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

资产的重置价值。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

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

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所

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运营资质、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等资

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根据宜和股份所处行业和

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的评估依据合理、适当。

(三)对于交易标的未来变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9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标的宜和股份属于电子商务企业,主要从事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和外呼

购物等零售类业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标的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

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行业和技术预计不会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标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促

使交易标的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对于未来标的公司出现的政策、

宏观环境和经营等方面的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将首先与标的公司管理层通过加强

管理等方式加以应对。若相关不利变化已严重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使其不

能达到业务承诺的要求,上市公司将要求交易对方履行补偿义务。

本次评估中已对影响标的公司经营的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因素进

行了分析,并体现在盈利预测的结果中。预计未来交易标的出现的变化不会对本

次评估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是否存在协同效应的说明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战略、销售客户等方面存在产生协同效应的空间,具

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相

关内容。

(五)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定价合理性

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宜和股份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

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续发展能力。因此,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来看,交易标的定价是合理的。

(六)从交易标的的相对估值角度分析定价的公允性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宜和股份评估结果及本次定价依据,宜和股份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 12,417.63 万元、溢余资产价值 8,511.33 万元。

结合宜和股份预测净利润净资产情况测算本次估值倍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预测 2016 年预测

预测净利润(万元) 1,351.01 1,569.85

10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15 年预测 2016 年预测

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万元) 9,962.22 -

收益法评估值(万元) 20,930.00 20,930.00

交易动态市盈率(倍) 15.49 13.33

经营性资产价值(万元) 12,417.63 12,417.63

剔除溢余资产后的动态市盈率(倍) 9.19 7.91

交易市净率(倍) 2.10 -

注:交易动态市盈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对应的当年预测净利润;

交易市净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

宜和股份主要业务为电视购物业务,鉴于电视购物频道资源稀缺,与宜和股

份业务非常贴切的可比上市公司样本较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与宜和股份业

务类型极为相似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为快乐购。为保证本次对比的合理性,本

报告书通过分析快乐购基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估值水平进行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5 年动态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1 快乐购 300413 211.09 12.17

注:市盈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

市净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2014 年每股收益*(1+2015 年上半年每股收益较 2014 年上半年

每股收益的增长率)

通过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可以发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盈率及

市净率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障了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

取得了出具《评估报告》所需的资料和证据;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完成评估工作,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方法选取充分考虑了被评估资产

的具体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结合标的公司现有行业地位、财

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本次评估依据合理;结合标的公

司的相对估值水平分析,本次交易标的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0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

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东德正信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评

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

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

准则,其假设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

价值,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德正信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交易标的的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

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

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

方法恰当、合理,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公允反映了标

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

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

益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交易

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资产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10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资产转让方:深广电集团;

资产受让方:天威视讯。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份。

(三)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天威视讯现金购买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和股份将成为天威视讯控股子公司。

(四)交易标的定价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

行价值评估。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930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10,878.44 万元,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910.79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本次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友好

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 20,93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为 12,558 万元。

(五)交易对价的支付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在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之

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由天威视讯一次性支付给深广电集团。

(六)标的资产的交割

10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标的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 20 个交易日内办理资产交割手续。标的资产交割以交易标的全部过户至天威

视讯名下的股份变更之日为交割完成日,天威视讯自此享有交易标的的一切权利、

权益和利益,并承担交易标的的债务及其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七)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

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若交易标的在此期间实现盈利,该利润归上

市公司所有;若交易标的在此期间亏损,该亏损由深广电集团按照《资产购买协

议》的约定在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

给上市公司。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对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

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或估值并作为定价参

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

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

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且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因

此,交易对方应针对本次交易的盈利预测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补偿原则如下:

(一)业绩承诺

深广电集团承诺宜和股份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1,239.62 万元、1,569.85 万元、1,680.86

万元和 1,799.23 万元。

(二)利润补偿安排

10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深广电集团所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购买资产实

施完毕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其中,

标的资产办理完毕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股份变更登记之日,为标的资产交割日。

若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在 2015 年内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若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在 2015 年内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往后

顺延,有关顺延期间及其盈利承诺等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具体约定。

本次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后,天威视讯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

构对宜和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与补偿

责任人承诺的宜和股份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

审计。

1、补偿金额的确定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盈利补偿期

间目标公司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实际净利

润低于深广电集团承诺的净利润承诺总额,则董事会按约定计算的深广电集团应

该补偿的价款在天威视讯审计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深广电集团,

深广电集团在收到天威视讯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之日内,

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性汇入天威视讯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深广电集团未能在规定限

期内将相关补偿金额及时支付给天威视讯,则就应付未付的金额向天威视讯按日

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

2、补偿公式

根据前述补偿依据,盈利承诺期末,深广电集团应当补偿的现金的计算公式

如下:

期末补偿金额=(补偿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承诺数的总和-补偿期内各年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审计数总和)×(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溢余

资产)×60%÷补偿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承诺数的总和

前述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确定。

3、减值测试及补偿

10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应由交易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宜和股份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盈利补偿期间最后一年的天威视讯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如果标的资产减值额(目标公

司减值额×60%)>已补偿现金总数,则深广电集团应向天威视讯另行补偿。深

广电集团应承担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现金数=目标公司减值额×60%-已补偿现金总数

深广电集团因交易标的盈利预测差异及减值所产生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本

次交易对价。

10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以下主要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应承担的责任;

2、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6、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为天威视讯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天威视讯主要负责深圳地区有线电

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集成、传输,以传

输视频信息和开展网上多功能服务为主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 年),天威视讯所属行业为“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

输服务”。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和外呼购物,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宜和股份所属行业为“F52 零

售业”中的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现产业转型以及

方便人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宜和购物主营业务包括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和外呼购物,不属于高能耗、重

污染的行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宜和股份未拥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

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

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

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因此不会影响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量及

比例。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在本次交易中,天威视讯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德正信对拟购买

资产进行评估,并以其评估结果作为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德正信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天威视讯、宜和股份以及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

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

的原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和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资产定价原则符合公允的市场原则,标的资产

的定价合理、公允。

10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根据宜和股份的工商登记材料,深广电集团持有宜和股份 60%的股权,交易

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该股权为其合法拥有,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

利,也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标的资产不附有任何权益负担,其转让及过户不存

在法律障碍。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之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

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天威视讯目前主要负责深圳地区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

发、经营管理、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将

持有宜和股份 60%的股份。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和外呼购物。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宜和股份形成业务互补,增强客户粘性,获得全新的

利润增长点,经营状况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本次交易前,天威视讯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

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对天威视讯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0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后,天威视讯将继续保持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

立和机构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天威视讯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次交易完成

后,天威视讯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

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各项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受区域限制,同时且面临 IPTV 和互联网视频的竞争。公司为

保持和巩固有线电视业务的市场地位,防止有线电视用户的流失,一方面通过技

术创新不断升级和完善现有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把有线电视用户从受众向用户

的真正转变;另一方面依托自身的有线电视网络优势,将机顶盒做为连接家庭的

有效入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积极布局智慧家庭平台,实现从有线电视运营商

向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最终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从而保持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目前,从硬件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智能高清机顶盒功能和应用,将其

打造成为具有智能操作系统的融合型终端,做为实现智慧家庭的承载主体。从增

值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推出增值业务加快业务渗透,推出“预约挂号”等实用性

11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较强的栏目,逐步上线了“老年之家”、“U 惠生活”、“房不剩房”、“启智

有声书”、“电视卡拉 OK”、“酷啦狐视”和“酷啦云盘”等商业运营项目;

同时,公司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家居”开启了物联网应用研究,目前已启

动智慧社区的方案设计并开展了“智慧家庭、智慧社区 M2M 物联云项目”的合

作研发。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等零售业务,其主要客户为家庭用

户,与公司有相同的客户群体。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推进

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具体如下:

第一,战略匹配方面:宜和股份业务符合公司以家庭用户为核心,实现向智

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发展方向;宜和股份在家庭用户需求分析、商品开

发、供应商资源和商品零售领域管理、数据系统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弥补公司

在零售领域的短板。整合后,可充分利用宜和股份在数据和家庭用户需求、商品

开发方面的优势,共同为家庭用户提供能够满足其需求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实现

真正以家庭用户为核心,最终实现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目标。

第二,共同构筑闭环的生态系统:宜和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结算系统,

公司可在宜和股份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建立自身的支付结算系统。

与此同时,依托公司的用户端口和宜和股份的会员端口,围绕家庭用户打造智慧

家庭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包括理财、购物、便民、娱乐、教育等在内的多层次、

多渠道的产品和服务品类,不断完善家庭用户服务体系,与用户建立强连接关系,

构建一种闭环的生态系统。

第三,用户共享与渠道整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共拥有有

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 216.78 万个,该终端用户为家庭用户,具有消费能力

较强和服务需求多、年轻人群和高知识人群占比较高、对在线消费和在线服务认

知较高、注重用户体验等特征。同时,公司在深圳市拥有一定的营销服务网点。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将有线电视用户转化为宜和股份的用户,

并将公司营销服务网点打造成为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下体验和线上消费的互动格

局,快速实现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而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公司转型成为

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商提供支撑。

11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2014 年末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末

项 目

交易前 备考 交易前 备考

总资产 303,777.88 327,518.22 313,811.93 337,27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44,156.94 229,888.95 249,473.38 236,270.05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31,568.51 201,266.11 67,963.77 88,83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87.71 22,340.96 13,970.59 14,295.88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54 0.58 0.27 0.28

(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增强,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交易属于母子公司间交易。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集团将尽量避免本集团以及本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天威视讯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集团及本

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威视讯公司章

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天威视讯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进行表决,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11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天威视讯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天威视

讯的经营决策损害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对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将无

条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五、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本次交易前,天威视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

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

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集团将尽量避免本集团以及本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天威视讯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集团及本

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威视讯公司章

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天威视讯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进行表决,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天威视讯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天威视

讯的经营决策损害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对天威视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将无

条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五、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述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采取措施减少关联交易,继续保持独立性。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立项事务所对天威视讯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26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天威视讯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5、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间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深广电集团持有的宜和股份 60%的股份,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不存在冻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

毕权属转移手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完整,权属清晰,相关

权属证书完备有效,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相关违约责任

约定切实有效。

三、对本次交易标的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价格系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谈判确定。同时,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德正信对

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

行价值评估。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930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10,878.44 万元,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910.79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本次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11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情况,标的公司 6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2,558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58

万元。

(二)本次交易标的自查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宜和股份评估结果及本次定价依据,宜和股份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 12,417.63 万元、溢余资产价值 8,511.33 万元。

结合宜和股份预测净利润净资产情况测算本次估值倍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预测 2016 年预测

预测净利润(万元) 1,351.01 1,569.85

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万元) 9,962.22 -

收益法评估值(万元) 20,930.00 20,930.00

交易动态市盈率(倍) 15.49 13.33

经营性资产价值(万元) 12,417.63 12,417.63

剔除溢余资产后的动态市盈率(倍) 9.19 7.91

交易市净率(倍) 2.10 -

注:交易动态市盈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对应的当年预测净利润;

交易市净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

宜和股份主要业务为电视购物业务,鉴于电视购物频道资源稀缺,与宜和股

份业务非常贴切的可比上市公司样本较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与宜和股份

业务类型极为相似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为快乐购。为保证本次对比的合理性,

本报告书通过分析快乐购基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估值水平进行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5 年动态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1 快乐购 300413 211.09 12.17

注:市盈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

市净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2014 年每股收益*(1+2015 年上半年每股收益较 2014 年上

半年每股收益的增长率)

11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通过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可以发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盈率及

市净率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障了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合理。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分析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

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思路。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

较充分;(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目前,国内股权交易市场与本次交易相同或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较少,可比

数据较少,故本次评估不宜用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的

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

测并可以量化;(3)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多年稳定的发展,其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

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可以采用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被

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报告所称的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

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

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

具有预期获利能力;(3)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11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完备的资料可以利用,本次评估可以使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对象的评估方法采取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择合理。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德正信对宜和股份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的假设前提包括:

1、基本假设

(1)除本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

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假设宜和股份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

业标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3)对于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

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

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除本报告中另有声明、描述和考虑外,我们未考虑下列因素对评估结

论的任何有利或不利之影响∶

1)已有或可能存在的抵押、按揭、担保等他项权利或产权瑕疵或其他对产

权的任何限制等因素。

2)未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

求关系、财政税收政策、内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因素

之变化。

3)各类资产目前的或既定的用途、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率、环境

等情况之改变,或被评估企业有关与被评估资产直接或间接的任何策略、管理、

运营、营销、计划或安排等(如经营策略、管理方式、经营计划、管理团队和职

工队伍等)发生变化。

4)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

11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出现战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6)被评估企业未列报或未向我们作出说明而可能影响我们对被评估资产价

值分析的负债/资产、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或者其他相关权利/或有权利和义务/

或有义务等。

(5)除在本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1)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

在我们实施现场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

2)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

的。

3)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

存放等,因而资产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

危险因子均未列于评估师的考察范围,其对评估价值的不利或有利影响均未考虑。

2、特殊假设

(1)假设宜和股份现有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与供应商合作模式等)

未来年度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宜和股份核心管理团队是尽责的且在未来保持稳定。

(3)假设宜和股份目前执行的税收政策未来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宜和股份未来年度经营现资金流均匀流入或流出。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

1、评估模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11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按照现资金流折现方法评估被评估企业的权益资本价值。其基本思路是

通过估算企业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资金流量(FCFF)并选用适当的折现

率计算出企业营业性资产的价值,加上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价值,得到评估基准

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V P Ci D

式中: V : 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权益资本价值)

P: 被评估企业营业性资产的价值

C i 被评估企业其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 : 被评估企业付息债务的价值

n

P FCFF t 1 r

t

以上表达式中: t 1

其中: FCFF t :未来第 t 年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自由现资金流

r :折现率

t :被评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期限

本次评估中,营业性业务所创造的企业自由现资金流(FCFF)定义为:

FCFF NI DEPR INT CAPEX NWC

其中: FCFF =预期的归属于所有投资者(包括权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自

由现资金流量

NI =税后净利润

D E P R 折旧与摊销

I N T=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CAPEX

11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N W C=净营运资金变动(包括对营运资金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考虑)

本次评估中,根据净现资金流量的计算口径,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模型

(WACC)确定。其中付息债务资本的回报率根据实际借款利率进行计算,股东

权益资本的回报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付息债务资本和股东

权益资本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为便于计算,本次评估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期限确定为无限年。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资金流模型,故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其计算公式如前述,为:

E D

WACC K e Kd

E D ( E D)

(1)资本结构

评估基准日宜和股份经营性资产的资本结构中,债务价值为零元,故资本结

构中债务资本 D 的权重 [D/(E+D)]=0,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 E 的权重[E/(E+D)]=1。

(2)股权资本成本

股权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模型进行估算。其公式为:

股权资本成本 Ke=Rf+[Rm-Rf]×β +Rt

式中:Rf:市场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β :风险系数;

Rt: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对于 Rf,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查询的中国固定利率收益率曲线显示,20 年期

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9476%,故选用 3.9476%为无风险报酬率 Rf。

对于 Rd,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以 5 年期贷款利率 6%为 Rd 的取值。

对于市场风险溢价 Rm-Rf,采用美国金融学家 AswathDamodaran 所统计的

各国家市场风险溢价水平作为参考。AswathDamodaran 统计的市场风险溢价包括

两方面,即成熟的金融市场风险溢价(采用美国股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水平)

12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加上由于国别的不同所产生的国家风险溢价(CountryRiskPremium)。据统计,

美国股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为 6.2%,我国的国家风险溢价为 0.9%(依据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最近一期对我国的主权债务评级来确定),综合的市

场风险溢价水平为 7.1%。

对于β ,需要同时考虑可比上市公司的 β 系数(即 u)指标以及宜和股份自

身的目标资本结构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比率的差异。经查相关行业的 48 家

可比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u 为 0.7612。由于 D=0,所以宜和股份β 值

为 0.7612。

对于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Rt,因宜和股份是非上市公司,通过计算已上市

的参照企业的平均风险在消除了资本结构的差异后来衡量宜和股份的风险,这还

需分析宜和股份相比参照公司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以确定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本

次评估时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取 3.7%。

对于股权资本成本 Ke,将上述参数代入前述的计算公式中,可得权益资本

成本 Ke 为 13.05%。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则:

E D

WACC K e Kd

E D ( E D)

=13%(取整)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宜和股份合并口径企业现资金流的折现率确定为 13%。

3、溢余资产的分析与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在评估基准日的现状条件下,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

准日后企业自由现资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及负债。经分析,下列资产可界定

为溢余资产:

(1)货币资金 7,100 万元。结合对宜和股份营运资金进行分析,宜和股份

约 7,100 万元的货币资金可界定为溢余资产。

12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 1,5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宜和股份对 2 家全资子公

司宜和商贸和宜和乐游的投资,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时,未考虑该 2 家子公司的

收益情况,故将其界定为溢余资产。

本次收益法评估界定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7,100 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

1,5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7,1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1,411.33

万元,故溢余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8,511.33 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报告期内,宜和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中:商品零售收

入系指宜和股份通过电视频道、网站、电话外呼等通路向会员进行商品销售(包

括 3C 数码、家电、家居用品、珠宝首饰及收藏品等)实现的收入。商品批发收

入系指宜和股份为客户提供大额的批发采购服务而实现的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节目制作及其他收入和包装物收入。其中:节目制作及其

他收入系指宜和股份因制作和播放电视购物节目而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费、播出

费及其他服务费;包装物收入系指宜和股份因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统一外包

装而向供应商收取的相关费用。

宜和股份 2014 年的商品批发毛利率为 0.36%,毛利金额为 89.57 万元,占

2014 年商品销售毛利总额的比例为 0.80%。鉴于商品批发业务毛利较小且大额批

发业务收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对宜和股份业绩贡献较小,故本次评估预测时对

商品批发收入不予考虑;包装物收入由于金额较小,且对宜和股份业绩贡献较小,

故本次评估预测时不予考虑。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对宜和股份未来年度营业收入进行预测时,主要考虑商

品零售收入、节目制作及其他收入。

5、企业自由现金流及营业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根据上述模型以及对本次评估中主要参数的预测,本次评估对宜和股份未来

企业自由现金流和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12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7-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20,200.00 45,150.00 47,600.00 49,850.00 52,100.00 52,100.00

减:营业成本 14,193.00 32,110.40 34,005.40 35,758.80 37,521.00 37,521.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35 270.90 285.60 221.93 309.68 298.58

销售费用 3,580.00 7,903.70 8,248.10 8,606.30 8,964.50 8,964.50

管理费用 1,544.82 3,187.60 3,256.89 3,326.28 3,395.68 3,393.86

财务费用 38.50 107.55 123.15 137.45 151.75 151.75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757.40 1,770.3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757.40 1,770.31

减:所得税 439.35 442.58

净利润 723.32 1,569.85 1,680.86 1,799.23 1,318.05 1,327.73

加:折旧摊销 434.82 877.60 876.89 876.28 875.68 873.86

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

减:资本性支出 41.44 0.00 0.00 3,782.70 143.35 806.47

营运资金追加额 -35.79 204.39 -126.57 -112.55 -101.81 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 1,152.49 2,243.06 2,684.32 -994.63 2,152.19 1,395.12

折现率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折现系数 0.9699 0.8850 0.7831 0.6931 0.6133 4.7178

折现值 1,117.81 1,985.01 2,102.21 -689.33 1,319.98 6,581.96

营业性资产评估值 12,417.63

(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宜和股份无有息负债,则: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12,417.63+8,511.33=

20,928.96 万元

因此,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取整)。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

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12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

期的主要资产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占比 备考 占比

货币资金 137,046.20 43.67% 153,571.83 45.53%

应收票据 64.80 0.02% 64.80 0.02%

应收账款 5,072.57 1.62% 5,075.47 1.50%

预付款项 1,094.98 0.35% 1,508.47 0.45%

其他应收款 1,395.50 0.44% 1,626.61 0.48%

存货 888.23 0.28% 2,816.30 0.84%

其他流动资产 1,393.73 0.44% 1,484.30 0.44%

流动资产合计 146,956.01 46.83% 166,147.78 49.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00.00 0.41% 1,300.00 0.39%

投资性房地产 5,201.60 1.66% 5,201.60 1.54%

固定资产 87,426.14 27.86% 90,087.46 26.71%

在建工程 17,944.88 5.72% 17,944.88 5.32%

工程物资 5,478.69 1.75% 5,478.69 1.62%

无形资产 30,266.71 9.64% 30,638.45 9.08%

长期待摊费用 15,088.75 4.81% 16,277.69 4.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6.57 0.08% 256.57 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92.57 1.24% 3,938.14 1.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855.92 53.17% 171,123.48 50.74%

资产合计 313,811.93 100.00% 337,271.27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占比 备考 占比

货币资金 124,675.20 41.04% 142,705.38 43.57%

应收票据 32.40 0.01% 32.40 0.01%

应收账款 3,888.65 1.28% 3,890.49 1.19%

12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付款项 1,026.49 0.34% 1,498.53 0.46%

其他应收款 1,296.06 0.43% 1,502.98 0.46%

存货 1,177.79 0.39% 2,833.88 0.87%

其他流动资产 1,299.70 0.43% 1,300.44 0.40%

流动资产合计 133,396.29 43.91% 153,764.10 46.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00.00 0.43% 1,300.00 0.40%

投资性房地产 5,260.27 1.73% 5,260.27 1.61%

固定资产 82,357.96 27.11% 83,746.40 25.57%

在建工程 20,520.33 6.76% 21,108.02 6.44%

工程物资 5,478.69 1.80% 5,686.46 1.74%

无形资产 29,702.78 9.78% 30,065.37 9.18%

长期待摊费用 21,187.71 6.97% 22,072.19 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0.19 0.09% 260.19 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05.89 1.35% 4,255.22 1.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0,381.59 56.09% 173,754.12 53.05%

资产合计 303,777.88 100.00% 327,518.22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和股份将成为天威视讯控股子公司,天威视讯资产规模

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

用显著增加。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

期的主要负债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占比 备考 占比

应付票据 - - 317.04 0.35%

应付账款 20,524.13 31.90% 28,093.11 31.07%

预收款项 16,203.45 25.18% 17,204.83 19.03%

应付职工薪酬 6,575.58 10.22% 7,660.76 8.47%

应交税费 1,107.55 1.72% 1,134.32 1.25%

其他应付款 14,392.41 22.37% 29,910.05 33.08%

其他流动负债 289.85 0.45% 851.11 0.94%

流动负债合计 59,092.97 91.85% 85,171.22 94.20%

递延收益 5,245.57 8.15% 5,245.57 5.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5.57 8.15% 5,245.57 5.80%

12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负债合计 64,338.55 100.00% 90,416.79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占比 备考 占比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7,387.74 29.16% 26,674.57 30.82%

预收款项 15,422.00 25.87% 15,872.21 18.34%

应付职工薪酬 7,133.38 11.96% 8,520.35 9.85%

应交税费 1,107.25 1.86% 1,514.36 1.75%

其他应付款 13,421.64 22.51% 28,301.88 32.70%

其他流动负债 188.62 0.32% 694.09 0.80%

流动负债合计 54,660.63 91.68% 81,577.45 94.27%

递延收益 4,960.31 8.32% 4,960.31 5.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60.31 8.32% 4,960.31 5.73%

负债合计 59,620.94 100.00% 86,537.75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及总负债均增加,主要系本次交易价款

尚未支付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且本次交易后宜和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其负债金额将合并至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分析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对比基准日,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备考

资产负债率 20.50% 26.81%

流动比率 2.49 1.95

速动比率 2.43 1.92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和股份将成为天威视讯控股子公司,其资产及负债将合

并至天威视讯合并资产负债表,但该次交易价款尚未支付且计入其他应付款,导

致备考合并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进而导致备考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备考流动比

率及速动比率略微下降。整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偿债能力指标均

处于安全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显著降低天威视讯偿债能力。

(二)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的盈利能力及盈利指标对比分析

12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口径的盈利能力及盈

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项目

交易前 备考

营业收入 67,963.77 88,836.82

营业成本 43,642.50 59,192.31

营业利润 13,198.06 13,644.24

利润总额 13,410.86 13,968.43

净利润 13,231.23 13,788.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970.59 14,295.88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备考

营业收入 131,568.51 201,266.11

营业成本 83,073.10 141,296.15

营业利润 21,887.85 23,062.83

利润总额 22,260.62 23,682.69

净利润 21,797.67 23,219.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87.71 22,340.96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呈现一定幅度的提升。随

着整合完毕,天威视讯的业务范围更加广阔、增值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客户粘性

亦将显著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增强。

2、本次交易前后的期间费用对比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口径的期间费用指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项目

交易前 占收入比例 备考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061.25 4.50% 6,457.43 7.27%

管理费用 8,902.13 13.10% 10,207.59 11.49%

财务费用 -1,278.21 -1.88% -1,251.52 -1.41%

合计 10,685.17 15.72% 15,413.49 17.35%

项目 2014 年度

127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前 占收入比例 备考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8,366.17 6.36% 16,185.33 8.04%

管理费用 16,848.60 12.81% 19,443.57 9.66%

财务费用 -574.42 -0.44% -1,136.51 -0.56%

合计 24,640.36 18.73% 34,492.38 17.14%

本次交易完成后,期间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随着本次整

合完毕,公司将从经营管理、人员配置、营销整合等角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进

一步降低期间费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有所改

善,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天威视讯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及宽带服务。自 2008 年上

市以来,天威视讯经营业绩不断增长。2014 年,天威视讯实现对天隆网络及天

宝网络的收购,其客户范围涵盖整个深圳特区。但受有线电视网络行业政策的限

制,天威视讯客户范围逐渐饱和,且天威视讯现有主营业务外的增值服务内容较

少,未来发展空间受限。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拥有电视购物牌照的

永久免费使用权,能够为深圳地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质的消费体验,与天威视

讯业务具有良好的互补性。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电视购物、网络

购物等商品零售行业,从而打造有线电视与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相融合的主营业

态,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丰富和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和购物选择,优化客户消费体

验,增强客户粘性;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与宜和股份将实现客户流

与商品流的结合,天威视讯将整合宜和股份所掌握的各类供应商资源及强大的商

品开发能力,开发适用于家庭日常消费的商品组合,并实现精准适时推送,构建

128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家庭购物流通闭环,满足客户的日常消费需求,在增加增值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增

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及竞争力。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2014 年末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末

项 目

交易前 备考 交易前 备考

总资产 303,777.88 327,518.22 313,811.93 337,27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44,156.94 229,888.95 249,473.38 236,270.05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31,568.51 201,266.11 67,963.77 88,83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87.71 22,340.96 13,970.59 14,295.88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54 0.58 0.27 0.28

(元/股)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

能力均将有所提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市场地位、

提高经营业绩。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尽职尽

责,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驾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之上的情形。

1、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确行使其合法权

益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除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出

现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日常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谋取非

法利益,不得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2、股东与股东大会

12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有效保证所有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公平、公正的履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内

部制度文件规定的权益。同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与董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法规独立董事在规范

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履行相

关责任。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支持监事的工作,保障监事能更好地完成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将得

到提高、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发展,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支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

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

实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天威视讯与深广电集团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双方对资

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违约责任的安排均作出的规定。

《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就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约定如下:

各方协商确定,以本次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天威视讯名下的股份变更登记之

日为交割日。除本协议约定的深广电集团应继续履行的义务之外,自交割日起,

13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天威视讯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

承担标的资产的债务及其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各方应于本次交易取得天威视讯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开始办理标的资产过

户至天威视讯名下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

况,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深广电

集团应在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时向天威视讯交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凭证

和资料文件。

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由目标公司负责办理,天威视讯与深广电集团应就前述

手续办理事宜提供必要协助。

《资产购买协议》就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保

证失实或严重有误,或者擅自解除本协议,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

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 1,000 万元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

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非因各方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价款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意见的

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

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深广电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3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前,天威视讯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及宽带服务。自 2008 年上

市以来,天威视讯经营业绩不断增长。2014 年,天威视讯实现对天隆网络及天

宝网络的收购,其客户范围涵盖整个深圳特区。但受有线电视网络行业政策的限

制,天威视讯客户范围逐渐饱和,且天威视讯现有主营业务外的增值服务内容较

少,未来发展空间受限。

宜和股份主营业务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及外呼购物,拥有电视购物牌照的

永久免费使用权,能够为深圳地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质的消费体验,与天威视

讯业务具有良好的互补性。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电视购物、网络

购物等商品零售行业,从而打造有线电视与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相融合的主营业

态,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丰富和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和购物选择,优化客户消费体

验,增强客户粘性;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威视讯与宜和股份将实现客户流

与商品流的结合,天威视讯将整合宜和股份所掌握的各类供应商资源及强大的商

品开发能力,开发适用于家庭日常消费的商品组合,并实现精准适时推送,构建

家庭购物流通闭环,满足客户的日常消费需求,在增加增值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增

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及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审议通过,且遵循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价格系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谈判确定。同时,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德正信对

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

行价值评估。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930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10,878.44 万元,增值率为 108.23%。

资产基础法下,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910.79 万元,较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59.23 万元,增值率 8.55%。本次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情况,标的公司 6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2,558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58

万元。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宜和股份评估结果及本次定价依据,宜和股份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20,930 万元,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 12,417.63 万元、溢余资产价值 8,511.33 万元。

结合宜和股份预测净利润净资产情况测算本次估值倍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预测 2016 年预测

预测净利润(万元) 1,351.01 1,569.85

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万元) 9,962.22 -

收益法评估值(万元) 20,930.00 20,930.00

交易动态市盈率(倍) 15.49 13.33

经营性资产价值(万元) 12,417.63 12,417.63

剔除溢余资产后的动态市盈率(倍) 9.19 7.91

交易市净率(倍) 2.10 -

注:交易动态市盈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对应的当年预测净利润;

交易市净率=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

宜和股份主要业务为电视购物业务,鉴于电视购物频道资源稀缺,与宜和股

份业务非常贴切的可比上市公司样本较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与宜和股份

业务类型极为相似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为快乐购。为保证本次对比的合理性,

本报告书通过分析快乐购基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估值水平进行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5 年动态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1 快乐购 300413 211.09 12.17

注:市盈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

市净率=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2015 年预计每股收益=2014 年每股收益*(1+2015 年上半年每股收益较 2014 年上

半年每股收益的增长率)

13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通过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可以发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盈率及

市净率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障了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认为: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其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且本次交易经具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对本次交易补偿安排可行性、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状况及实际盈利数不足利

润预测数的情况的补偿进行了约定。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章 本次交

易标的合同的主要内容”部分内容。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的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

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经就相关资产的

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在协议中进行了明确约定,相关补偿安排合理、

可行。

134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相关文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相关估值机构的估值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

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

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资产过户

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7、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

财务状况和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135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依据国信证券内核工作程序对本次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先由项目组初步审核,然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

查,并将审查、修改意见反馈至项目主办人及项目协办人。项目组成员根据部门

初步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由项目组向投资银

行事业部内核办公室提出内核申请。

2、内核办公室在接收到项目组提交的内核申请和申请文件后,组建内核小

组,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初步审核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文字格式的正确性做一般性审查,并要求项

目组补充、修改和调整。

3、内核人员对申请材料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业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和出具

独立的审查意见,然后以内核备忘录的形式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进行相应的文

件修改。

4、内核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内核小组会议,经充分讨论后决定出

具内核意见,项目组及天威视讯根据内核意见进行相应的材料修改。

5、项目组根据内核小组内核意见修改申请材料后,交由风险监管总部复核,

并将修订后的审核意见送达与会内核小组成员。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经与会内核小

组形成结论意见。

二、内核意见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天威视讯的实际情

况,已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签署了同意为本次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意见。

136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许唯杰

年 月 日

项目主办人:

陈 进 禹明旺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投资银行事业部负责人:

胡华勇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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