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7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
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 点
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15-07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闫宗侠先生、崔明宏先生、杜军先生、赵春明先生、高
智明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公告》(临 201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闫宗侠先生、崔明宏先生、杜军先生、赵春明先生、高
智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有限合伙协议具体实
施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本次设立并购基金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注册手
续;
(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立并购
基金的框架协议、有限合伙协议等约定,履行合伙人权力和义务。
(三)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具体签署实施并购基金有关
工作的各种法律文件。
(四)根据拟投资项目实际需要和情况,依据有关约定履行出资
义务及办理出资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5-076)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