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原因,王殿斌先生、沈志根先生、王东雷先生、宋寅虎先生
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洁先生提名郭志先女士、李洁先生、周晓璐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齐生先生、穆铁虎先生、汤湘希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东雷、宋寅虎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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