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4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深圳萃华)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捌仟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2)审议程序: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 年 01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23 日
3、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 1 栋 1 层、2 层中
4、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主营业务: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饰品的设计;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
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品牌策划;创意设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
质证书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后方可经营)^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加工;旧首饰的收
购。
7、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萃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 99.50%股权,
自然人张继彬占其 0.50%股权。
8、 财务状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额为 85,63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9,782 万元,净资产为 25,851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7,710 万元,利
润总额 7,818 万元,净利润 5,859 万元(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计为 113,1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539 万元,净资产为 29,623 万元,2015 年 1-10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79,627
万元,利润总额 5,064 万元,净利润 3,7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捌仟万元整;
3、担保期限:自编号为:2015 圳中银东部额协字第 0001024 号的《授信额
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深圳萃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萃华提供担保支持,有
利于该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9,000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总额 99,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5.92%。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是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