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8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
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生产经营,鉴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控股”)与菏泽金正大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公司拟为
菏泽金正大因与中农控股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3、法定代表人:高义武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复合肥、生物有机肥、控释肥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菏泽金正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等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前三季度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41,474,943.44 3,027,739,298.35
负债总额 739,875,807.45 563,680,680.0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38,759,454.20 561,830,680.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9,966,353.25 0.00
净资产 2,001,599,135.99 2,464,058,618.27
营业收入 3,755,676,532.51 4,266,154,900.38
利润总额 398,653,982.37 530,678,889.58
净利润 343,058,528.56 452,394,670.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期间中农
控股因与菏泽金正大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
度为¥5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五亿元整)。
2、在上述约定期限,中农控股与菏泽金正大所签订的购销合同、仓储物流
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帐函等)为本合同的主
合同。
3、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实现担保权
利和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4、公司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当菏泽金正大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时,无论中农控股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中农控股均有权直接要求公司在其保证范
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即公司对所有主合同的保证期间
为自最后一笔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约定的菏泽金正大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菏泽金正大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其与中农控股业务形成的相关
债权提供最高额 5 亿元的保证,财务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制范围内,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为菏泽金正大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菏泽金正大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
享菏泽金正大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
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
公司本次为菏泽金正大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实际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
度在可控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菏泽金正大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述
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00,000 万元,占
2014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1.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 700,000 万元,占 2014 年期末经审计
101.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85,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占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5.8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58,170 万元,占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4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