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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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5—08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15年7月15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相关规

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5年12月22日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

会同时在公司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前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6、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

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3、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4、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3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9)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

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4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2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涛、陈杰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7243692

联系传真:021-57243692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邮政编码:201508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5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请在推荐类别前打“√”)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可附页)

个人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在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

工作情况、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从业经验

等)

(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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