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北京开源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16: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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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9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

参股北京开源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2015 年 12 月 10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开尔新材”)与自然人刘洁琼女士签署了《刘洁琼与公司关于北京开源新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 200 万元人民币受让刘洁琼持有的北京开源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源新能”)占比 20%的股权,该股权包括对应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 200

万元及其代表的股东权益。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与募集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刘洁琼

身份证:65232319870903****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简介

名称:北京开源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洁琼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南6号D座3层417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货物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电子产品、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开源新能创立于2015年9月,现处于创立初期,尚未产生实际经济效益,主

要从事碳金融、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碳交易、碳盘查、碳中和、碳足迹、能源审

计、碳排放评估、技术转移服务等业务,从碳资产开发和管理逐渐延伸至碳交易

和碳金融,打造碳资产的完整产业链。

开源新能本次出让股权同时将新增经营范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咨询、环

境工程的技术咨询、销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设备。(具体以工商部门审批为准)

公司与开源新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作为参股方之一,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将持有开源新能 20%的股份,

本次受让后,开源新能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洁琼 600 60%

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

3 曹月娜 200 20%

合计 1000 100%

2、投资标的可行性分析

(1)行业政策导向

2014 年 9 月 , 国 家 发 改 委 正 式 出 台 《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规 划

(2014-2020年)的通知》,制定了未来若干年内的总体发展思路,将减缓和适

应气候变化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绿色低

碳发展模式;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全

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制定了整体框架。

2015年6月,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文件《强化应对

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确定了中国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

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

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

森林储蓄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近期,在巴黎举行的第21届联合国气

候大会上,中国重申了上述承诺。

(2)市场空间广阔

2015年9月25日,中美再次发表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将在

2017启动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ETS),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公开确认全国ETS

的实施时间。2014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约为91.1亿吨,交易总额约为543.99

亿美元,其中排放量仅占世界10%的欧盟地区贡献了90%以上的交易额。根据世

界银行预测,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

2013年是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元年,“五市两省”(北京、天津、上海、重

庆、湖北、广东、深圳)的交易试点不断深化。从2013年6月18日到2015年8月31

日,国内七大碳交易所累计成交总量约为4209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总金额约

为2亿美元,碳交易平均价格为4.76美元/吨。2015年底,全国七大碳排放交易试

点工作将陆续结束。随着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建立,中国碳排放整体市场规

模有望成倍放大,碳排放配额可能涉及30亿吨至40亿吨,市场规模达千亿元级别。

围绕中国至2030年的自主行动减排目标,以及碳交易市场逐步兴起,受到政

策持续鼓励同时,减排经济价值也有望通过交易市场(CCER)兴起而得到变现,

碳排放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作为节能环保类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

召,以“推动绿色建筑,构建环保中国”为己任,积极延伸节能环保产业链,谋

求盈利新增长点,以期获得可持续成长性。

四、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刘洁琼

乙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目标股权转让

款200万元人民币。

(2)在按照本条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无需就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事宜再支付其他款项。

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含董事共五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三年。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或者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全

面和足额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支付并不妨碍守约方享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

务、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开源新能创始团队拥有7年以上的碳排放权项目管理经验、碳排放权国际市

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经验;丰富的国内碳排放权开发及项目管理经验,以及新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融资、收购、并购业务经验。目前分别为大型国企央企以及

民营企业开发和管理碳资产。

开源新能拥有专业、丰富的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经验,服务于碳资产产业链的

不同阶段,并可针对不同需求而订制不同服务,使客户碳资产实现利益的最优化

和效用的最大化。

公司自涉足电厂节能环保行业以来,业务范围由搪瓷波纹板传热原件备件供

应扩展至烟气加热器改造、空气预热器改造及整机制造,围绕节能改造和清洁排

放产业,坚持自主创新,研发新产品(低温省煤器和MGGH),积极拓展新业务,

不断巩固市场地位,保持领先优势。

本次投资为响应国家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号召,

从公司“大环保”战略出发,充分利用投资各方所处行业、产业、市场、人员等

综合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和整合效应,是公司紧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步伐,延伸

节能环保产业链的关键举措。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开源新能为成立初期,在实际运行中,可能存在市场开拓、团队建设等方面

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开源新能,是继收购杭州天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参股江苏中航

长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后,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又一关键举措,除了将给公

司带来长期的投资收益,更进一步加快了公司在“大环保”概念的产业布局。

在节能环保产业更多新领域的投资搭建和逐步完善,将充分践行新型功能性

搪瓷材料“需求创造性”和“功能多样化”的特性,极大丰富公司业务范围,不

仅将为公司带来中短期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综合竞争力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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