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证券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5-7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
经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八届十七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武耀安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武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详见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武汉武耀转来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完
毕的材料,其中,2015 年 12 月 7 日,武汉武耀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
5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日,武汉武耀的第二大股东武汉金正宏大投资有限
公司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相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
年 12 月 10 日,武汉武耀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 5000 万元贷款。
三、反担保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武汉武耀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向其
提供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正在提供的担保是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青山支
行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授予武汉武耀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和为参股公司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及其利息合计
96,458,594.15元提供担保;加上本次担保,共对外提供担保186,458,594.15元,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再无其他担保事
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