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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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11-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日 27 日披露了《深圳新都酒店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现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

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5)

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出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或“公

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

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公司申请,法院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批准新都酒店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经深圳中院同意,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新都酒店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

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5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4001 号新都酒店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都酒店全体股东。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请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告(公告编号:

2015-11-27-04)。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

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14 日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4001 号新都酒店 28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

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

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3 ;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资人组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00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D、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

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

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

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

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55)82320888-543

联系传真:(0755)82344699

2、会议费用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

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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