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5-19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
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为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岸”)、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龙翔”)使用,其中湖南中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湖北龙
翔可使用额度不超3000万元。公司为湖南中岸、湖北龙翔向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本金及其利息、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核
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
求确定。
2、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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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7号
4、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陆拾壹万伍仟柒佰贰拾柒元整
6、经营范围:胚毒活疫苗生产线、细胞毒活疫苗生产线(2条)、细菌活疫苗
生产线、猪瘟活疫苗(兔源)生产线、胚毒灭活疫苗生产线、细胞毒灭活疫苗生
产线、细菌灭活疫苗生产线的生产;本厂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畜禽生物技术
产品及动植物激素的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产进行高科技产业
项目的投资。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55.89%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069,690.98 136,958,283.89
负债总额 19,777,175.50 15,179,351.34
净资产 115,292,515.48 121,778,932.55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844,901.04 37,348,953.18
净利润 6,627,399.90 6,486,417.07
湖南中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二)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武穴市龙坪镇五里村
4、法定代表人:徐雷
5、注册资本:72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非无菌原料药(氟苯尼考、替米考星、托曲珠利)、粉剂/
预混剂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2月17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1.48%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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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309,230.30 181,631,080.97
负债总额 82,282,296.82 87,396,941.59
净资产 87,026,933.48 94,234,139.38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556,368.00 108,921,067.61
净利润 6,140,855.57 7,207,205.90
湖北龙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
下:
保证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两年
2、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
下:
保证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民生银行天
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董事长李守军
先生为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南中
岸、湖北龙翔使用,其中湖南中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湖北龙翔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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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不超3000万元。公司为湖南中岸、湖北龙翔向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提供本金及其利息、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湖南中岸、湖北龙翔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有反担保。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000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8%,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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