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5-136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00 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 159 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共 7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德乙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本次对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2015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