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5-11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招商银行-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掘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
势,为对方客户提供优质优价的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围绕提高招商银行移动互
联化和提升招商银行金融产品服务水平等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
2、双方在各自所从事的行业和业务领域中尽可能探索更多的合作机会,相
互支持,整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3、《战略合作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战略合作协议》框架
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
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
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战略合作协议》。
4、经协商,双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及内部审批的情况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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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资源互利领域、合作开发领域、营销合作领域、其他合作方向等四个范畴就客户
资源、宣传资源、行业资源共享,移动互联网领域、行业客户领域开发,移动互
联网、行业一卡通营销推广,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等开展具体合作。
5、双方将安排其分、子公司积极与对方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全面业务合作,
并保持多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对双方的各自业务需求和意见给予高度重视、迅速
响应和妥善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招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相互利用对方的业务及
产品优势,共同开拓移动互联网金融、多维度的金融 IC 卡一卡通等方面业务,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展公司移动互联网入口群体规模。
2、目前公司正致力于以“完美校园”微信公众号及“玩校”APP 为入口的
“互联网+智慧校园”建设,通过与招商银行业务及产品的深度合作,将大幅提
升公司对大学生和校友的金融支付、分期贷款、校友基金、生活服务、学习成长、
就业创业等移动互联应用的服务能力,完善公司高校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及生态圈
的建设。
3、《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战略合作协议》所述事项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
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招商银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
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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