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9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
2015 年 12 月 7 日,集团公司将其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5,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9,180,050 股的 1.6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775,846
股的 5.41%)解除质押,该笔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集团公司为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
中的 15,900,000 股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半年。解除质押时,公
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293,775,84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1.28%。其中:质押 290,74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6%,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 98.97%;累计司法冻结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2%。目前司法冻结事项相关方公司已还款完毕,集团公
司正积极快速推进解除冻结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