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5-079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担
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融资事宜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支付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识别公
司”) 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约 2843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识别公司融资
事宜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批准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担保事项中,鉴于支付公司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持有支
付 公 司 70% 股 权 , 为 其 控 股 股 东 。 注 册 资 本 7131.45 万 元 , 注 册 号 :
350128100024052。经营地址:福州保税区经三路埃特佛大厦 8 层。公司法定代
表人:林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
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
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三季度
1
总资产 39,604.82 70,531.03
负债总额 33,406.58 59,624.82
其中:贷款总额 0.00 0
流动负债 33,406.58 59,547.18
净资产 6,198.24 10,906.21
营业收入 53,415.81 65,888.31
利润总额 587.19 5,275.26
净利润 680.16 4,707.97
信用等级 未评级 未评级
2、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4 日。公司持
有识别公司 100%股权。注册资本 1 亿元,注册号:350105100001582,经营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栋。
识别公司经营范围:制造、研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条码设备、自动识
别设备,研究、开发、销售高科技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网络
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三季度
总资产 20,842.64 29,458.36
负债总额 8,780.32 9,895.53
其中:贷款总额 2,111.90 954.20
流动负债 8,780.32 9,895.53
净资产 12,062.32 19,562.82
营业收入 20,908.39 16,395.83
利润总额 4,030.39 2,394.06
净利润 3,501.57 2,132.95
信用等级 AAA AAA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
2
贸易融资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向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
一年;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1300万美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8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公司持有支
付公司7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应银行要求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担保。作
为保障措施,支付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所持支付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公司,为公
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300万美元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
持有识别公司100%股权,应银行要求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申请银行授信
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发展;支付公司的其他自然
人股东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符合公平原则,保障了本公司
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4,000万元,均系为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719.54万元,以上担保均
未逾期。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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