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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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通程控股及控股子公

司长沙通程国际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国际”)与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集团”)签订关于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南通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程典当”)共

同增资的《增资协议书》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通程典当根据发展的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的方式

为:以通程典当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3.2 亿元人民币。通程典当增资前后,原股东持

有的通程典当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仍为通程典当的控股股

东。

由于通程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通程国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故本次公司、通程国际、通程集团共同向通程典当增资涉及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

1、目前通程典当运作规范,经营良好,发展迅速。通过此次增

资能进一步提升通程典当的经营能力。通程典当增资扩股完成后,公

司在通程典当的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2、本次共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增资方式、协议内容、决策

程序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共同增资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二O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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