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达实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国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军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5年1-11月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现场检查公司的三会资料、对公司高
管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现场查看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
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
1.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高风险投资
√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检查公司披露的公告,并与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比对;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传递、 审核等工作流程;查阅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查阅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现场查阅公司相关制度、审阅相关
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银行对账单,内审部报告,相关的合同、发票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3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分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查询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查阅公司开披露文件,确认做出的承
诺内容;核查相关股东承诺锁定份的变动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查阅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的决议;
核查公司资金往来账户明细记录,并抽大额相关会计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针对每个问题逐项说明公司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持续督导措施及效果和进一步的整
改计划。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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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国 胡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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