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相关要求,现
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
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自 2010 年 7 月首发上市以来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本公
司所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2011 年 8 月 15 日至 19 日,江西证监局对本公司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现场检查,检查了本公司三会运作、各项制度、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内控运行等各方面情况。2011 年 9 月,江西证监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
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赣证监发[2011]219
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
2011 年 11 月 19 日对相关监管措施、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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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整改措施
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2011 年 11 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证监局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专项治理活动自查问题的整
改报告》,并向江西证监局报送了上述报告。
本公司根据《决定》进行了逐条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10 年仅召开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成立至今尚未召开会议,不符合
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之规定。同时审计委员
会会议议程仅限于审议定期报告,未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进行审
议,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足。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整改责任人,严格按照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能。审计委员会
除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外,还增加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工作内容,切
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2、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均需加强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缺乏对票据管
理和资金往来划拨审批权限等方面的规定。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财务总监为整改责任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
度,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增加了关于票据
管理和资金往来划拨审批权限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公司票据和资金管理,提高公
司财务管理水平。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2)公司制度执行力应加强
①公司未有效执行印章管理制度,2010 年上半年的印章管理登记表缺失。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行政办公室主任为整改责任人,公司严格执行印章管理
制度,加强对印章使用的日常管理,保证每次使用印章都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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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行登记,做到印章规范使用,避免印章使用风险。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②公司未严格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董事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
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如一届十四次会议独
立董事徐格宁全权委托章卫东、一届二十二次会议董事张辉贤委托章助发和二届
一次会议董事潘锦委托章助发均存在上述问题。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董事会秘书为整改责任人,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杜绝了董事对董事全权委托情况的发生。本公司
已于 2011 年 11 月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3)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面的
检查不足,需进一步发挥内审部门的职能。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为整改责任人,督促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的学习,强化内审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
工作,尤其是加强了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面的检查工作,切实发挥内审部门的
职能。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4)对外担保程序有瑕疵。华伍股份为江西华伍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伍重工”)担保 6000 万元。公司于董事会通过后,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签订担保协议,但股东大会 2010 年 9 月 10 日才通过该项议案。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董事会秘书为整改责任人,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制
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程序,杜绝先签协议再履行程序事项的再次发生。
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格式不规范。2010 年年报资料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不同格式各一份,其中 4 月 22 日编制的表格不符合规定,公司应严格按
证监局通知要求填写。
本公司整改措施:以董事会秘书为整改责任人,公司严格按照江西证监局《关
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格式。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完成上述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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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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