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
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及本次交易的
其他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前述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数据已经过具有相关
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相
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
吴海宙 吕泽伟 孙 剑
徐 奕 李凤杰 姚 琪
钱 炳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