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二)
本人以所持上海乐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作价认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本人兹此就本次交易信息披露
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中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或披露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如因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接承诺函签署页)
电光科技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二)》
之签字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签名
1 郭继冬 310226196112******
2 胡其玲 130403196006******
3 张少东 320222197505******
4 张莹 120103198303******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