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10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15-098 号公告。
公司预定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2: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 199,205,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3%)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于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关于继续为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临
时提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为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具有提
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除上述内容外,公司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告的《关于召
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