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仔细阅读被提名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履
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被提名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