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审核认为,章海林先生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具有多年经营、
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没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意选举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齐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凌云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沈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具备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
者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其职务,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齐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凌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沈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林雷 郝日明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