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8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方、李晔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为了有效
约束和激励雪鲤鱼股东,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使公司与雪鲤鱼未来的
合作更加长期、紧密、稳定,经与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现金收购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鲤鱼”)100%股权
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因公司董事长杜方为本次发行对象,公司董事李晔为本次发行对象上海翱雪全
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7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内容。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
公司与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
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方、李晔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为了有效
约束和激励雪鲤鱼股东,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使公司与雪鲤鱼未来的
合作更加长期、紧密、稳定,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奥维信股份有限公司与程
雪平、俞思敏、诸一楠关于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附生效条
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奥维信股份有限
公司与程雪平、俞思敏、诸一楠关于收购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之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及
补充协议,各方均不构成《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及补充协议之违约。
因公司董事长杜方为本次发行对象,公司董事李晔为本次发行对象上海翱雪全
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方、李晔回
避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
各种因素,公司同意解除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认购各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因公司董事长杜方为本次发行对象,公司董事李晔为本次发行对象上海翱雪全
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81)。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