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8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十点半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
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琪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
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补选监事
的议案》。
鉴于张琪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决定选举陈素贤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聘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陈素贤简历
陈素贤简历:
陈素贤,男,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产品经理等职。2011 年起就职本
公司,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监。陈素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 股,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