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5-02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场公司”)为
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3.60 亿元。广场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余额为 42.29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 122,020.44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
445,859.46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 132,600.0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3.6 亿元抵押担保的事项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贷款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或“贷款
人”)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60 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 8 个月,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 日,年利率为固定利率 5.98%,用于归还股东借款。同时,
为保证合同履行,公司子公司广场公司与国元信托签订了抵押合同,为公司提供第
二顺位的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国元信
托签曙了合同名称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三期)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抵押合同》,以其名下的位于天一广场 31227.67 平方米商业房产及 14894.50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130056530 号、土地证号甬国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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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0969 号房】和 8191.76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甬房权
证海曙字第 200832902 号、土地证号甬国用(2008)第 010972 号房】,为公司提供
第二顺位的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45 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 355
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
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
业投资。”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7.10 亿元,负债总额 142.15 亿元,其中
短期借款 33.49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8.99 亿元,长期借款 28.10 亿元,
资产负债率 75.98%。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87 亿元,净利润 1.12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85.03 亿元,负债总额 151.01 亿元,其中
短期借款 36.24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7.34 亿元,长期借款 35.40 亿元,
资产负债率 81.61%。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6.26 亿元,净利润-8.67 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3.60 亿元抵押担保的事项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余额 122,020.4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4%;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担保的余额 445,859.4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53%;控股子公司之
间担保的余额 132,6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2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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