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王秉科
汪军民
江小军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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