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5-09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238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 3 亿股新股,发行价
格为 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5,300 万元,认购方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足额缴纳认购款。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782.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到账,并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天健验【2015】2-42 号《验资报告》
确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388 号),截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717.08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5717.0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有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张家界华
天城酒店
36,000 万元 35,000 万元 5717.08 万元 5717.08 万元
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
总计 36,000 万元 35,000 万元 5717.08 万元 5717.0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7.08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5717.08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 5717.08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388 号),保荐机构也对此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内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17.0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鉴
证,出具了《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5】2-388 号),认为华天酒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天酒店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同意华天酒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7.08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