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7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公司择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 4 号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金额:2020 万元
4、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9 日
5、到期日:2016 年 3 月 7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7%
7、产品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
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金融资产。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
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若购买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债务人或关
联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不能如期履约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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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理财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
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
场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
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五)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
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
(六)提前终止风险: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
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七)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八)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
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决策。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
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宁波银行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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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计 50,310,000 元已如期到账。
2、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能
定期理财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到期,
本金及收益共计 20162739.73 元已如期到账。
3、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5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T+0”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详见 2015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 4 号产品合同》;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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