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0 股票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5-113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409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票 314,465,3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4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3,165.455771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与
北京银行燕莎支行及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
1、已履行审批程序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
公司注销在北京银行燕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常州武进支行”)下属营业网点开设
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88)。
2、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1
由于公司在北京银行燕莎支行开设的“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
已将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并将专户中的剩余利息全部转至募集资金项
目专户——技术研发项目,继续用作技术研发项目。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原在北京银行燕莎支行开立的“公司技术研发
项目”和“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注销,并将该
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农行常州武进支行下属营业网点。
三、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新
时代证券、农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农行常州武进支行下属营业网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账号 10602001040029878 专户仅用于公司技术研发项目,账号专
户 10602001040029779 仅用于公司 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上述专户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新时代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新时代证券应当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公司和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应当配合新时代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新时代证券每
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新时代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农行常州武进支行查
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农行常州武进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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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身份证明;新时代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农行常州武进支行查询公司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农行常州武进支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新时代证券。农行常
州武进支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支取日起往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
集资金余额的 10%或伍佰万元的,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新
时代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本次账户支出清单。
7、新时代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新时代证券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
8、农行常州武进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新时代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新时
代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农行常州武进支行因主观原因未配合新
时代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新时代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农行常州武进支行、新时代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起失效。新时代证券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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