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5-051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0 号)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6,271,92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 4.5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770,999,996.2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9,304,868.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31,695,1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陕 SJ[2013]49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45,230.54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4,744.27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管

承诺投资总 实际投入 尚未完成 理收益、

募投项目

额 金额 投入金额 存款利

息等

1.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

139,500.00 139,500.00

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2.收购 Tully 糖业 100%股权 109,600.00 109,600.00

3.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

60,000.00 60,000.00

项目(Ⅰ期)

4.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

60,000.00 29,580.50 30,419.50 4,324.77

吨精炼糖项目(Ⅰ期)

5.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

21,000.00 21,000.00

施建设项目

6.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

2,000.00 1,014.00

目*

7.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

5,000.00

项目*

8.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0 84,536.04

合计 472,100.00 445,230.54 30,419.50 4,324.77

*注:2014 年 6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增资中粮

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且不再对“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将

该两个项目尚未完成投入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986 万元)及除“河北唐山曹妃甸年

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以外的各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主要为现金管理收益、

存款利息等),合计 9,536.04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正在实施阶段的募投项目

1、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

该项目是公司的首个精炼糖项目,是衔接公司海外原糖资源和国内市场的战

略举措。目前该项目 50 万吨产能生产线已经完成,已经投入试生产阶段。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唐山曹妃甸使用募集资金 29,580.50 万元。

(三)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同意将“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86 万元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因该项目原计划建设 20 吨产能项目,已使用募

集资金 1,014 万元建成年产 10 吨产能生产线,根据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的发展

战略,已能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不再对该项目进

行后续投资。

2、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由于公司主业聚焦于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番

茄加工,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

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 2013

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

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对中粮屯河种业有

限公司增资。

3、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 3,281.68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结

算金额为准)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原计划建设 100 万吨

产能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 29,580.50 万元建成年产 50 万吨的生产线,

并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根据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已能满足公司未

来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419.50 万元,以及现金管

理收益、存款利息 4,324.77 万元,合计共 34,744.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四、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外)均已顺利实施,情况良好,经营业绩逐渐显现,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鉴

于目前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已能满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运营需

要,预计能够实现预期效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

业绩,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现拟将“河北

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剩余募集资金 34,744.27 万元(包

括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2015 年 11 月 30 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

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

投资。

五、专项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均发表了专项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拟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其程序是合法、

合规、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中粮屯河在履行完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程序后变更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粮糖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