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于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六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9 0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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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于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等六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

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本次与

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四方共同《合作框架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结构中由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主体之一为关联方海航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上海前滩项目信托贷款融资

提供 18 亿元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方海航实业支持公司发展,该笔担保不涉及作

价事项,亦不涉及公允合理范畴的问题。该笔交易合理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联交易不涉及

定价,亦不涉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问题,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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