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15-03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及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安邦保险”)共同发来的
通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安邦保险合计持有本公司 68,573,585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5%,首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2974139
注册资本:3,079,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10 层 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23 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 110105556282452 号
联系电话:010-85256169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号:110000014538044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 1908 房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31 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 440300599638085 号
联系电话:0755-33337041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注册号:310000000088781
注册资本:89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1 号楼 8 层
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
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
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
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 2006 年 1 月 12 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税字 510198784768842 号
联系电话:028-85987962
(四)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6628383
注册资本:33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11 号 3 层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89680320
联系电话:010-8525714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
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8%股份,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97.56%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8.31%股份,持有安邦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9%股份。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
一致行动意向,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存在的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安邦保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安邦保险本公司股份达到 68,573,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5%,首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 5%。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9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