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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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2月8日下

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340,063,019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7.406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5,840,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1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22,15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58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39,983,0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79,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9,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01%;弃权 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8,179,8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49,6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反对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185,0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3%;79,9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7%;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339,983,0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79,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39,983,0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79,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39,983,0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79,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185,0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3%;79,9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7%;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吴培服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8,185,02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3%;79,9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7%;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计入

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39,983,0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79,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3%;反对 7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40,032,6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303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34,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4%;反对 30,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9,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35,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9,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35,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9,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35,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40,027,4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0 股反

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2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5,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40,032,6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30,3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34,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4%;反对 30,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340,032,6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30,3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34,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4%;反对 30,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40,032,63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30,3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34,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4%;反对 30,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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