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8 13:37: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福建省

建阳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柯维龙、柯维

新、陈尚和及独立董事张乐忠、黄兴孪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柯维龙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考虑到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亚细亚”)2015 年以来

持续亏损,且涉及十余起经济纠纷案件,对公司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为消

除影响,减少公司的投资损失,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以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柯维龙拟以 9,7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张家港亚细亚 100%股权,并

愿意代张家港亚细亚清偿所欠公司的全部债务共计人民币 217,391,701.65 元;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柯维龙。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转让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董事柯维龙、柯维新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建阳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松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