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7 日—2015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至 12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深圳市洪涛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2015 年 11 月 28 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87,332,115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673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86,984,96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8.638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7,1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 0.034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9,152,808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913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2 发行规模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4 债券期限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5 债券利率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7 转股期限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1 赎回条款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2 回售条款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228%;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54%。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19,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5%;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8 担保事项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9 募集资金存管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1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66%。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6,98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同意 31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16%;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3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2%。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9,120,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6%;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