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
增加,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增加前: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销售集成电路、微波组件及相关电子器件;设计、
开发、生产、销售卫星导航应用设备、软件和相关电子应用产品;设计、开发、
生产、销售监控电视摄像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增加后: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销售集成电路、微波组件及相关电子器件;设计、
开发、生产、销售卫星导航应用设备、软件和相关电子应用产品;设计、开发、
生产、销售监控电视摄像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上述经营范围增加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设计、开发、销售集
成电路、微波组件及相关电子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卫星导航应用设备、
软件和相关电子应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监控电视摄像机;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咨询;数据处
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公司在涉及国防产品生产时,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接受国防产品订货任务后,应保证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顺
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
国防产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
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依法履行相关的审批审查程序。
现拟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设计、开发、销售集
成电路、微波组件及相关电子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卫星导航应用设备、
软件和相关电子应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监控电视摄像机;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咨询;数据处
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公司在涉及国防产品生产时,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接受国防产品订货任务后,应保证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顺
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
国防产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
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依法履行相关的审批审查程序。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内容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