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锐奇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5】第 58 号),现
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锐奇股份董事项君、方少华、吴正春,董事会秘书娄欣:
近日,针对你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被否决事件中的相关违规行为,
我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了纪律处分。董事项君、方少华、吴正春、董事会
秘书娄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
我部现向你们发出监管函件,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
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