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5-08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标的是一家生产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公司。根据本次交易
的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
方案及细节有待进一步谈判确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明精机,
股票代码:300281)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本公司承诺
争取于2016年1月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
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
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7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
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
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
公告并复牌。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