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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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 2015—07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到关于公司认购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翔”)部分股权是双方对目前合作意图的一个陈述。公

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交易双方将根据

结果进一步商谈该项事宜,该事项还需在签订正式《股权认购合同》后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与湖南瑞翔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双方在两个方面建立合作:

事项(一)是在电动汽车等动力电池所需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

发、生产和销售方面,建立合资公司,该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批准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二)是公司意向以现金方式以每股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认购湖南瑞翔

增资发行的 3000 万股股份,申购价格在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

所对湖南瑞翔进行评估后确定,再行签署正式的《股权认购合同》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15--075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合作协议中的事项(二)是概括性的合作方案,湖南瑞翔公司拟定以增

资方式对外发行 1 亿股股份,公司意向以现金认购其中 3000 万股,相关细节尚

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和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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