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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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8:30

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主持人:董事长张东海先生

(一)会议开幕致词;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来宾;

(三)介绍股东大会出席人员情况及股份统计结果;

(四)推选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五)审议议案;

1、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决议;

(九)律师做现场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管理层与股东及来宾交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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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

整、变更,同时根据经营范围的调整、变更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

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

电、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租赁、农场种植、旅游

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活

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

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经营范围中增加:“矿山工程施工”。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

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

电、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山工程施工、设备租赁、

农场种植、旅游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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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训练及户外活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 2.02 条原文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

经营范围为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

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

电、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租赁、农场种植、旅游

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活

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

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

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现修改为: “第 2.0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

围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炭进

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化工

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电、

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山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农场

种植、旅游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

练及户外活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

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公司章程》第 10.11 条原文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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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

(八)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8.03 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依本章程第 16.15 条的规定调整优先股的股息支

付日;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所规定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须根据本章程第 10.25 条的规定对前款事项作出决议。”

现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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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

(八)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8.03 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依本章程第 16.15 条的规定调整优先股的股息支

付日;

(二十一)决定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融资;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所规定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须根据本章程第 10.25 条的规定对前款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公

司章程》(修订本)。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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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

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

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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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张新荣先生自 2011 年 2 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任职期间,张新荣

先生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做

出了很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几年来的辛勤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现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新荣先生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新荣先生同时辞去在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拟提名张晶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名张晶泉先生继任张新荣先生于

前述董事会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任期为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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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候选人简历

张晶泉,男,汉族,1970 年生,2001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中欧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自 1994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担任伊华联合毛纺织工厂工作;自 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天津办出纳;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担任本

公司经营公司广州销售分公司经理;自 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经

营部华南销售分公司经理;自 2002 年 2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经营部副经

理兼华南销售公司经理;自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 5 日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自 2006 年 3 月 5 日至 2006 年 3 月 27 日任内蒙古伊泰集

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事业部经理;自 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担任内蒙古伊

泰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10 至今任新疆伊泰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 9 月 9 日起任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9 月 14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先生于最后可行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本公司除

外)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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