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调整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聚汇广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2,645,011 股(含 62,645,011 股);募
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08,000.00 万元(含 108,000.00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额由 2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 万元)。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上述调整均在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有效授权期及范围内,因此无需就上述调整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宝股份”)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2015 年 6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该等议案,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
投资”)在内的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69,204,152 股(含 69,204,152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与包括银河投资在内
的 5 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2015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因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69,605,568 股(含
69,605,5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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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5 号《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
公告》)
鉴于银河投资至今无力足额募集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基金产品且无法提供
监管审核所必须全部材料,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不再将其作为参
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同时保留以适当方式维护公
司正当权益的权利。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如下:
一、 发行对象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聚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聚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2,645,011 股(含 62,645,011
股)。发行对象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01,392 30,000.0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401,392 30,000.00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241,299 28,000.00
南京聚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00,928 20,000.00
三、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 120,000.00 万元)
调整为不超过 108,000.00 万元(含 108,000.00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投入额由 2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 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调整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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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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