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3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外部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事张志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
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为保证正常生产
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两笔续贷款,详情如下:
1)拟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 1220 万元的续贷款,由恒天海
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博莱特的另一股东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下
称“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期限 1 年(2015 年 11 月-2016 年 11 月),
贷款利率及生效日期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2)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续贷款,由恒天海
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博莱特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
期限 1 年(2016 年 1 月-2017 年 1 月),贷款利率及生效日期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挂网
公告。(公告编号:2015-1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