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5】第 10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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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3-14
使用情况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 话 :( 86-10) 68360123
传 真 :( 86-10) 68360123-3000
邮 编 : 10004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5】第 1037 号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
询问、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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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增发股票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十二月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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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3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90元,募集资
金总额416,1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3,885,5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392,214,500.00元,已由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896,123.91元后,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318,376.09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
08057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2011年9月,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
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民用智能
计量仪表扩建项目资金、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资金及公司超募资金。2011年9月26
日,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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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变
更,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于定期存单到期后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基路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实现
募集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2013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国基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2015年9月30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号 余额
交通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 41106060001812034554
1 140,000,000.00 - 已销户
发区支行 3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
2 249412579226 60,000,000.00 - 已销户
发区支行
浦发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
3 76160154500001950 187,318,376.09 - 已销户
发区支行
4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601059090 - 12,394,259.09 活期存款
5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8003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7643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7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7188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8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7768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9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7223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10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7153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11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208100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12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064046 -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13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3064183 - 5,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14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2938897 - 1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
15 民生银行郑州国基路支行 702939417 - 1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
4
序 2015年9月30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号 余额
合计 387,318,376.09 117,394,259.09
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基路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后,对原有的募集资金账户(交
通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变更情况
(1)根据《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为郑
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国槐街19号。因该地块土地面积较小,整体发展空间受限,为便
于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购置
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实现公司产业发展战略,经公司2012年1月18日首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竹西路北、牵牛路东。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由于国家对智能表行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智能表的市场容量不断扩大。
为把握智能表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设备利用效率,经公司 2012
年 9 月 3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2 年 9 月 21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10,50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7,500.00 万元,自有资金 3,000.00 万元),主要用于
扩大生产车间面积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企业稳步发
展、可持续发展以及未来长远发展预留广阔空间。追加投资前“民用智能计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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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总投资 14,000.00 万元,追加投资后项目总投资为 24,500.00 万元。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变更情况
(1)根据《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实施地点为郑州高新技
术开发区国槐街19号。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改善技术研发环境,提
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巩固公司整体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经公
司2012年4月17日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竹西路北、
牵牛路东。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2)为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及时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适
应未来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验、检测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和
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智能表行业的领先地位。经公司2012年9月3日首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9月2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前“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00万元,追加
投资后项目总投资9,5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具体情况可参见“(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有利于提高公
司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的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在
智能表行业的领先地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见本报
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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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187,318,376.09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1、201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中的
4,524.00 万元投资建设以公司总部(郑州市)为核心,涵盖东北、华北、西北、华
中、华南五大区的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江西、浙江、江苏、
广东、福建、海南等 12 个省份的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
201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华中地区
的江西、浙江、江苏和华南地区中的福建四个省份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取消以上
四个省份的投资,拟用以上四个省份的投资额 1,691.00 万元在北京设立公司分支机
构,投资建设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变更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区
域为北京、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广东、海南,投资额度保
持不变,仍为 4,524.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2,899.70 万元。
2、2012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800.00 万元对开封青天伟业流量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天伟业”)增
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持有青天伟业 50%的股权,但在合作运行期间,由于合作方在
经营管理理念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青天伟业经营管理活动一直不能顺
利推进,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均未取得突破,青天伟业发展状况低于预期,且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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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业 2013 年上半年不但没有盈利,而且还略有亏损。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9 月 5 日,公司与张盛海签订了
《关于开封青天伟业流量仪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公司将所持有的青天伟
业 50%的股权(对应青天伟业注册资本 560 万元)以人民币 800.00 万元转让给了张
盛海。截至 2013 年 12 月,公司收到了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由于当初投资使用的是超募资金,因此,转让青天伟业的股权转让款退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3、经公司 2012 年 6 月 8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850.00 元人民币与张广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为了增强
南京新拓的研发、市场开拓、管理等工作,2014 年 6 月,公司与张广军先生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收购了张广军所持有的南京新拓 15%
的股权(对应南京新拓注册资本 150 万元),2014 年 7 月 21 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南京新拓已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经公司2012年9月3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2年9月2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
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对“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超募资金
3,500.00万元对“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追加投资。
5、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效率,经公司2015年4
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
5,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首期出资,用于物联网
智能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公司运营等。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投资
3,000.00万元,后期根据项目的需要陆续出资到位。
(八)前次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731.8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为3,402.76 万元,共
计42,134.6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95.17万元,占前
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78.48%,已经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约为5,071.84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3.09%,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
资金利息,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首期出资尚未完成出资金
额为2,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16%;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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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和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尚未完成出资金额合计占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净额比例约为96.73%。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
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项目的实施是为了改善公司基础研发环境,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及研发成果的
运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的实施可加强公司销售和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因此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说明
经公司2012年6月8日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50.00万元与张广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
有限公司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因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前期生产
经营、市场开拓、产品研发都处于初步阶段,经济效益尚不能在短期内体现;另一
方面因与合作方之间经营理念难以有效融合,导致南京新拓市场开拓力度不足。公
司为了增强南京新拓的研发、市场开拓、管理等工作,2014年6月20日,公司与张
广军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收购了张广军所持有
的南京新拓15%的股权(对应南京新拓注册资本150万元),2014年7月21日,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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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南京新拓已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6日
10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395.17
募集资金总额:38,731.84
各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1 年度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12 年度 7,881.85
2013 年度 7,325.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4 年度 3,539.42
2015 年 1-9 月 11,648.0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的差异
承诺投资项目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
1 14,000.00 21,500.00 18,593.94 14,000.00 21,500.00 18,593.94 2,906.06(注 1) 2014 年 12 月 30 日
项目 建项目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
2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6,000.00 9,500.00 5,051.53 6,000.00 9,500.00 5,051.53 4,448.47(注 1) 2015 年 6 月 30 日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000.00 31,000.00 23,645.47 20,000.00 31,000.00 23,645.47 7,354.53 -
注: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不包含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投资,除了募集资金投资外,还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投资,截至报告期末,该项
11
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861.50 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1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524.00 4,524.00 2,899.70 4,524.00 4,524.00 2,899.70 1,624.30(注 2) 2016 年 1 月 18 日
目
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
2 850.00 850.00 850.00 850.00 850.00 850.00 0.00 2012 年 7 月 11 日
投资款 司投资款
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 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
3 5,000.00 5,000.00 3,000.00 5,000.00 5,000.00 3,000.00 2,000.00(注 2) 2018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 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374.00 10,374.00 6,749.70 10,374.00 10,374.00 6,749.70 3,624.30 (注 3)
注: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除了超募资金投资外,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150 万元;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15,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自有资金
10,000 万,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合计 30,374.00 41,374.00 30,395.17 30,374.00 41,374.00 30,395.17 10,978.83
注1:“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是:项目前期投资主要是建安工程投资款和部分设备款的支付,
截止2015年9月30日,虽然建安工程已完工,但按照合同约定,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金额约为5,071.84万元,其中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款项约为3,298.57万元,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款项约为1,773.27万元,该部分款项后期需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进行支付。
注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是: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包含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追加投资部分,在超募资金投向中未再重复列报。
注4: 2012年5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对青天伟业增资扩股,后将所持有的青天伟业50%的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款退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参见“(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
附件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类别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累计 承诺收益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9 月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产能利用率
预计项目第一年净利润为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
70.89% 120.00 万元,第二年净利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01.28 801.28 是(注 1)
建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 为 3,322.00 万元,完全达产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 后每年净利润 7,788.00 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目 力及研发成果的运用
项目建设可加强公司销售和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不适用 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目
牌影响力
预计项目第一年净利润为
超募资金项目 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
32.22% 132.00 万元,第二年净利润 -50.47 -44.87 -65.87 -66.81 -228.02 否(注 2)
司投资款
为 330 万元,第三年净利润
为 726 万元。
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90 1.90 不适用
限公司
合计 - - - -50.47 -44.87 -65.87 736.37 5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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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公司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年达产率为 10%,第二年达产率为 50%,第三年完全达产,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底投入使用,2015 年 1-9 月的
产能和净利润已经达到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的产能和净利润情况。
注 2: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因合作方之间经营理念难以有效融合,导致南京新拓市场开拓力度不足。2014 年 6 月,公司为了增强南京新拓的研发、市
场开拓、管理等工作,公司与张广军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50 万元收购了张广军所持有的南京新拓 15%的股权(对应南京新拓注册资本 150 万元),2014
年 7 月 21 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南京新拓已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公司又重新组建了新的管理、研发、市场团队,经济效益短期
内尚不能体现。
注 3: 2012 年 5 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 万元对青天伟业增资扩股,后将所持有的青天伟业 50%的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款退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参见“(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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